《基因組圖譜解密》
Cracking the Genome
戴維斯(Kevin Davis)著
潘震澤譯 時報出版 2001
二十世紀末科學界最轟動的大事,大概要算二○○○年的六月二十六日,由美國總統柯林頓及英國首相布萊爾以衛星連線共同宣佈:人類基因組計畫的提前完成。這項工作被推崇為:「我們得知了上帝創造生命的語言」及「二十一世紀第一件最偉大的科技勝利」。在這些華而不實的話語後頭,科學家究竟成就了什麼了不起的事呢?
事實上自一九九○年起整整十年間,有關人類基因組計畫的新聞,就不斷佔去了報章雜誌的頭條。一開始是許多反對的聲音,認為這項工作既花錢又沒有什麼意義;接著是許多疾病相關基因的發現,使得大眾對此計畫寄予厚望;再來是基因專利權的爭議,又將計畫染上些許銅臭味。
相關的新聞報導中,有好幾個人名不斷地出現,像是發現 DNA 結構的諾貝爾獎得主華生(James Watson),於一九八九年接下美國人類基因組計畫的總主持人一職,然後又在一九九二年與國家衛生院院長鬧翻辭職;華生的繼任者柯林斯(Francis Collins)也是媒體寵兒,他身穿皮夾克與夜鷹機車合影的相片,登在《時代》雜誌上,顛覆了傳統科學家的形象。
接著是另一位原本沒沒無聞的科學家凡特(Craig Venter),先後成立了兩家私人公司,以創新的研究方法及先進的電腦軟硬體,創造了許多「第一」的新聞。其中最驚人的是凡特於一九九八年宣稱,他將以私人公司之力,比由美、英、德、法、日等國一流基因組中心所組成的國際聯盟,還要提前好幾年時間,就完成人類全部DNA序列的定序工作。最後就是二○○○年的六月,由政治人物宣佈該計畫的完成。
除了外電報導之外,有關基因組的國產新聞,也一樣熱鬧滾滾。先是由陽明大學及台北榮總所組成的團隊,將第四號染色體上千萬鹼基的序列給決定的消息,風光地登上了報紙的頭條。接著是中央研究院的李遠哲院長帶頭要求政府撥款數十億經費,成立國家基因體中心的消息,亦不遑多讓,一再見報。根據李院長的說法,這項工作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事。究竟人類的基因組有何德何能,值得我們如此重視呢?
任何科學研究都有其歷史淵源,鮮少無中生有,人類基因組計畫亦然。如今該計畫已宣告完成,並進入所謂「後基因組時代」,我們不妨回首百年來遺傳學的發展,對於上述問題,庶幾有所了解。
從孟德爾到摩根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中國人對於遺傳的觀念,一向深信不疑,不但認為「虎父無犬子」,同時尋求改善「品種」的努力,也深植人心。話雖如此,「將相本無種」、「歹竹生好筍」等激勵上進的說法及實例,亦所在多有,因此不免讓人尋思:先天體質與後天環境究竟何者為重?人是否必然受到遺傳的限制,難以突破?還是功不唐捐,努力必有所成?再者,某些家族成員天生受惡疾所苦,英年早逝;有些則中年以後多慢性疾病,難以終老;還有的則鮮有病痛,活至耄耋之年;這些究竟是生活習慣造成,還是遺傳使然?
遺傳的問題,雖然常是一般人茶餘飯後的話題,但真正以科學方法將遺傳性狀在親子間分布,加以仔細記錄研究的,首推十九世紀後葉的孟德爾(Gregor Johann Mendel, 1822–1884)。孟德爾以豌豆的顏色及形狀等外在表徵為觀察對象,得出了兩大定律:第一是配子(精子及卵子)形成時,來自父母的對偶基因會各自分離到其中一個配子(以減數分裂形成單套體);而受精時,兩個單套的配子結合,又再形成雙套體。對偶基因有顯性與隱性之分,因此遺傳性狀也有所謂的基因型與表現型的分別。至於孟德爾的第二定律,則是指配子形成時,各種不同對偶基因的分離是獨立的(前提是這些基因位於不同的染色體上)。
以後見之明來看孟德爾的發現,不單失之過簡,裡頭也多有運氣成分,但孟德爾定律卻是現代遺傳學的發軔與根本。孟德爾於一八六六年發表了他的發現,但卻遭到忽視,直至一九○○年,才同時由三位不同國家的植物學家給重新發掘出來,二十世紀也正式進入了遺傳學的世紀。遺傳學(genetics)一詞由英國劍橋大學的動物學家貝特森(William Bateson, 1861 – 1926)於一九○六年所訂,貝特森也是孟德爾理論的積極鼓吹者;而基因(gene)一詞,則是一九○九年由丹麥植物生理及遺傳學家約翰森(Wilhelm Ludvig Johannsen, 1857–1927)所訂。
第一位以遺傳學研究獲得諾貝爾獎肯定的,是一八六六年出生的摩根(Thomas Hunt Morgan, 1866–1945,孟德爾發表遺傳理論的同一年),於一九三三年以研究果蠅的遺傳得獎,他也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的美國人。一如當初孟德爾的豌豆研究,摩根和哥倫比亞大學一群優秀的學生以果蠅的各種外形為對象,確定了遺傳物質(基因)是由位於細胞核內的染色體所攜帶,同時他們也建立了有史以來第一份染色體上基因相關位置的圖譜。
遺傳物質 DNA
摩根的研究雖然確立了染色體在遺傳上的重要性,但遺傳物質究竟為何,卻未有定論;那是因為染色體的構造裡,蛋白質及核酸各佔了一半,甚至當時主張蛋白質是遺傳物質者,還佔多數。直到一九四三年,洛克斐勒大學的艾佛瑞(Oswald Theodore Avery, 1877–1955)根據十五年前英國的格里菲斯(Frederick Griffith, 1879–1941)所發現的細菌轉型現象作進一步的研究,證實了造成細菌性狀改變的物質,是去氧核糖核酸(DNA),而非蛋白質。接下來的十年間,各方的科學家便致力於解開 DNA 的結構,最終由華生及克里克(Francis Crick, 1916–2004)拔得頭籌,於一九五三年解開了 DNA 雙螺旋結構的奧秘。
自一九五三年迄今,古典的遺傳學研究大部分已為現代的分子生物學所取代。以往抽象的基因,不但可化約成特定的 DNA 序列,以及真正執行功能的基因產物——蛋白質,同時各個基因在染色體上的位置,也可以逐步標定。在實驗動物身上,研究人員更可以進行基因轉殖或基因剔除等工作,藉由操弄特定基因,以確定其生理作用。但問題是這樣的做法,對於研究人類的基因來說,卻是力有未迨。一方面是人類基因組的龐大與複雜,使得找尋任何未知基因的工作曠日費時;再來,則是操弄人類基因所面臨的道德問題。
人類每個體細胞都擁有二十三對染色體,裡頭的 DNA 由超過三十億個鹼基字母所組成,就算扣除大量功能不明的所謂「垃圾」DNA,裡頭帶了約三萬個基因,一半以上身分仍然未明。因此自一九八○年中葉起,就不斷有科學家提出將整個人類基因組給定序的想法,希望能一舉解決基因定位的漫長繁瑣過程。如果成功的話,不單所有人類基因的數目、位置,以及構造,都將為人所知,同時科學家也將能夠逐漸了解未知基因功能,甚至予以改造。這種偷窺天機的誘惑,就算是堅決反對「基因決定論」人士的內心深處,只怕也免不了有幾分好奇:究竟號稱萬物之靈的人類,有幾分是基因,又有幾分不是基因,可以決定的?
人類基因組計畫與本書內容簡介
《基因組圖譜解密》一書,即是以近十年來人類基因組定序工作的始末為經,百年來遺傳學的發展為緯,交織而成的精采報導。本書作者戴維斯本是遺傳學家,一九九○年加入著名的《自然》雜誌擔任編輯,九二年並成為新創刊的《自然遺傳學》主編。由於所學及職務之便,戴維斯不單對整個基因組研究的來龍去脈瞭如指掌,他和參與這項計畫的各路人馬也都相知相熟,兼具圈內人及觀察者的角色。因此本書不但散發內行人的權威口吻,更充斥著許多不為外人知的趣味小故事。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是本書最貼切的寫照。
科學發現與藝術創作的最大不同點,在於藝術創作可百花齊放,百鳥爭鳴,科學發現就只有一次機會,拔得頭籌者得享一切榮耀。歷來許多偉大的科學發現,同時都有不只一位的研究者在較勁,爭取勝利的果實。一九六八年,華生將 DNA 雙螺旋結構的發現經過,寫成了《雙螺旋》(The Double Helix)一書,其中對於科學家勾心鬥角、爭強奪勝的率直敘述,讓一般大眾驚詫不已。其實科學家是人,當然少不了人的七情六慾;科學研究既然是人類的活動,也就脫離不了種種人性的表現。不管怎麼說,除了興趣以外,優先權及專利權(亦即名與利)之爭,也是科學進步有力的推手。同樣的主題,四十多年後在凡特與柯林斯身上,再一次得到見證。
本書的主軸,即圍繞在柯林斯所領導的公家人類基因組計畫,與凡特所主持的私人公司(先是泰格,後是塞勒拉),對基因組定序的優先權之爭。書中第一章重述了華生及克立克的發現,以及人類基因組計畫的源起;第三及第五章著重於凡特的工作;第四章以介紹柯林斯及其他公家單位的科學家為主。第七、九及十一章,則是雙方的「攻防紀錄」,以至於最後的「大和解」;這些章節可以連續閱讀,對本書的主題,當有一氣呵成之感。
至於本書的第二章,是基因組的背景知識介紹;第六章及第八章分別談及人類遺傳學及考古人類學的研究,對於疾病基因的找尋、人類起源、遷徙和演化的紀錄,以及在歷史和法醫學的應用,所扮演的角色。第十章則著重於基因組學的研究,將怎樣影響到人類的未來。這些章節對於本書主軸故事來說,雖屬旁支,但其中敘述知識性及趣味性十足,不論是想要了解人類基因組的潛力,或其限制,都不可或缺。
生物科技號稱是國內下一波產業革命的主流,知識經濟的口號朝野也叫得成天價響,但一般人未必曉得基因組學的研究,對人類的過去與未來,究竟可有些什麼影響?所謂「鑑古知今」,閱讀本書對於人類基因組計畫始末的詳實記載,有心人當能從中學到許多,進而解開一二人類亙古以來的問題。
譯後記:本書的書名號稱將基因組「解密」(Cracking the Genome),但行內人都知道那是新聞報導及出版行銷的誇張說法;本書英國版的書名《序列》(The Sequence) 則平實許多。決定了基因組的序列是一回事,至於要解開其中的秘密,則可能還需要再幾十年的時間。至於 genome 一詞指的是一個物種所有基因的組合,因此「基因組」本是合理的譯名,但目前似乎已為「基因體」所取代;為避免讀者混淆,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