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底,「演化」又成為熱門的「新聞」。先是十二月中旬美國科學促進會出版的《科學》期刊,將「運作中的演化」選為年度十大科學突破之首;領先行星探測器、植物開花基因、中子星、以及與神經病變相關基因等發現。以問世將近一百五十年的學說而言,可是少見的殊榮。造成演化論得獎的理由,包括黑猩猩基因組完成定序、新種的產生機制,以及 1918 年流感病毒基因解碼等研究,都在 2005 年發表。
再來,美國賓州地方法院法官瓊斯於十二月下旬宣布判決:在公立學校講授「智慧設計」屬於違憲之舉。這項判決的起因,是 2004 年賓州多佛市學區的委員會決議,將於九年級生物學課程中加入一項聲明,說「演化理論並不完備,其中尚有空檔」,並推薦一本講授「智慧設計」的教科書;結果引起十一位學生家長提出控告,也才有瓊斯法官的判決。不過,當初提議的學區委員,已經在 2005 年的期中選舉遭到選民唾棄而下台。瓊斯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智慧設計屬於宗教信仰,而非科學,殆無疑義;因此在課堂中講授智慧設計,乃違反了憲法中政教分離的規定。
除了上述兩件新聞外,位於紐約市的美國自然史博物館於 2005 年十一月展出為期半年的「達爾文特展」;在未來三年內,該特展將於波士頓、芝加哥、多倫多等城市的科學博物館巡迴展出,最後一站則是英國倫敦的自然史博物館,以迎接 2009 年達爾文(Charles Darwin, 1809-1882)的兩百歲冥誕,以及《物種原始論》(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1859)出版一百五十週年紀念。該特展共分七個主題,從達爾文之前的世界、年輕的博物學家、小獵犬號環球之旅、演化觀念的成形、達爾文一生的工作、今日的演化論,到達爾文的遺產,可說是藉著達爾文,將整個演化學說給介紹了一遍。
從美國科學界不遺餘力地推廣演化論,與民調顯示:美國人有 45% 相信人由上帝創造,及 37% 相信人在上帝的引導下演化成今日模樣,只有 12% 相信人是從其他動物演化而來,且無上帝的參與(還有 6% 提出其他答案或無意見),其間可是有相當大的落差。因此,美國一再演出創造論與演化論的法庭之爭,其來有自。
那麼生活在台灣的人,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又如何呢?個人對此並無確切答案,但並不樂觀。一來國人對於生物(包括人)起源的問題,興趣向來不大,再來我們也沒有強調人由上帝所創造的民間信仰,因此,國人沒有多少動機來爭論演化與創造的問題。
一如當年胡適評論嚴復譯介赫胥黎的《天演論》所言:國人「能了解的只是那『優勝劣敗』的公式在國際政治上的意義……『天演』、『物競』、『淘汰』、『天擇』等術語,漸漸成了報紙文章的熟語,一班愛國志士的『口頭禪』。」王道還在《達爾文作品選讀》(誠品,1999)一書導讀中說得好:「即使是一個世紀後的今天,國人討論達爾文演化論的文字,仍不脫『口頭禪』的層次。」
以個人而言,雖然一路讀的都是生物醫學的專科,但除了高中生物學課本裡學過一章演化外(注一),之後就沒有正式上過演化學的課;可想而知,碰上演化與創世之爭,雖然堅決站在演化這邊,但也說不出個道理來。演化學家杜布然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 1900-1975)有篇文章的標題經常受到引用:「除非經由演化觀念的指引,否則生物學裡沒有什麼是說得通的。」某個反對演化論的網站上有篇文章,調查了幾十門大學生物相關課程,結論是絕大部分的課程裡都沒有提到演化(包括筆者的專業「生理學」在內),因此該文作者認為杜布然斯基的話有問題。
要是在早幾年前,演化觀念對生理學的重要性,我可能也說不上來;生理學一向著重「如何」運作,而不大關心「為什麼」如此運作的問題。但隨著「演化醫學」的引進與發展(注二),我現在上課都會提一些人體構造的不完美之處;要是人真是按「神的形象」創造的話,也就不會有這麼些演化的痕跡了。因此,上述反對論點只是提醒了各生物分科的學者,引進演化觀念的重要性。
至於國人對演化的最大誤解,一是相信了「優勝劣敗」這句話,再來是認為「演化」一定就是「進化」,也就是越來越好;不幸的是,這兩個講法都不怎麼正確,甚至可說是錯的。
一般人總以為經由天擇的揀選,演化就一定是汰蕪存菁,其實不然,只能說是能適應當地環境生存下來,而把自身基因傳給子代的物種,就具有生殖優勢(fitness);至於換個環境,就有可能是攜帶另一批基因的物種取得優勢。
舉個簡單的例子,由於環球運輸之便,全球各地都有外來種入侵、危及本地固有動植物相的問題。如果照「優勝劣敗」的說法,那就任憑「優秀」的外來種取代本地種好了;當然,實情並非如此。通常是外來種在新環境缺少天敵,也就不受制衡,而得以大量繁殖,與優不優秀並不相干。
達爾文最早在加拉巴哥群島發現許多雀鳥分屬不同物種,其鳥喙有寬有細,有長有短,並無所謂誰好誰壞,只不過適應當地的植物相(食物來源)罷了(不適應的就死絕了)。英國工業革命後工廠林立,大量燒煤,將許多工業城建築染黑,而造成黑色的飛蛾容易藏身,數量大增,白蛾則數量銳減;之後減少燃煤使用,白蛾又佔上風,這些都是天擇的例子。
因此天擇挑選的是「適應環境」的特徵(以及後頭造成該特徵的基因),而不是挑選「優良」的特徵與基因。我們經常發現有些生物的特徵及背後的基因並不見得理想,但卻在人類的基因池廣為分布,理由無他,要麼是該特徵有助於個體生存(好比鐮刀型紅血球有助於抵抗瘧原蟲,或是自私膽小的人容易苟全於亂世),不然就是天擇對該特徵無著力之處,好比身體某些與生存及擇偶無關痛癢的特徵。如果真有老化基因,也算一份,因為早在老化基因產生作用前,該基因就已經傳給下一代了。
由於「演化」經常給譯為「進化」(大陸的固定譯法),也造成多數人望文生義。借用演化生物學家艾德懷斯(John C. Advise)的話:「只有天擇接近全能者,但其中沒有智慧、前瞻、終極目的或道德可言。天擇只是一項不帶道德判斷的力量,就像萬有引力一樣,不可避免,也毫無徇私。」
在此推薦一本好書給讀者:《演化:一個觀念的勝利》(Evolution: The Triumph of an Idea)(時報出版,2005)。就算未能詳閱全書,至少也可讀一遍古爾德(Stephen J. Gould, 1941-2002)為該書寫的精采序文,及瀏覽全書百餘張精采圖片,對演化論將有新的體認。
註一:當年國內用的是「美國生物科學課程研究」(BSCS)所出版的教科書。該系列教科書於一九五○年代末推出後,在美國引起了講授演化論及創造論之爭,延續至今;前述賓州案例只是最近的一樁。
註二:參見《生病,生病,Why?》(Why We Get Sick: The New Science of Darwinian Medicine,廖月娟譯,天下文化,2001)
原載 2006/1/24 中副「生理人生」專欄
2007/10/15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