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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卡住了公視一半的年度預算,兩邊都不爽,各有話說,看起來好像公視動作多了點,不過,媒體對公視有關的報導也不曉得為什麼向來愛理不理,至多點到為止,公視到底有什麼問題,永遠是霧裡看花,不明不白。
今天倒是公視基金會的董事長鄭同僚寫了文章投書中時的〈時論廣場〉,讓人對公視的思考邏輯有了一點點瞭解,不過,鄭同僚拉高格局到雲端講神話,卻臭不可聞,有如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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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鄭同僚文中最有意思的一段話。
他說,公視在台灣藍綠對峙中堅持走「獨立自主」的路,很辛苦。以今年總統大選為例,有人罵公視偏藍,有人罵公視偏綠;兩面挨轟之際,有位BBC的朋友提醒:根據英國經驗,當兩邊都罵你時表示你做對了。
「 當兩邊都罵你時表示你做對了。」這是人家安慰的話,就像「不乾不淨,吃了不病」一樣,鄭同僚自己卻拿出來賣乖。 也不曉得是真不懂還裝不懂人情世故?人能自我陶醉到這種程度,真是世所罕見。
不過,這也是養在象牙塔裡的蛋頭,才有的特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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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僚在文中說,最近公視課題的癥結點,主要是社會上還有很多人把公共電視當成政府電視。他們的邏輯是,政府編預算給公視,當然有責任審查公視節目與新聞的預算細目。這種說法乍聽有理,卻隱藏大危機。民主社會中,政黨會輪替,政府會「換人做做看」,如果讓政府握有控制公共電視的機制,公共電視就很容易變成政黨的傳聲筒。沒有人能永遠執政,但控制的慾望卻永遠活在政治人物心中。公視若無法獨立超然於政府控制之外,誰執政誰就控制公共電視,惡性循環下去,公共電視將只剩游離黨性而無公共性與可信性。公視法中明文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公共電視不該是政府電視,其理在此。
鄭同僚的意思好像是說,政府只管給錢,公視是碰都不能碰的。
公共電視不該是政府電視,政府不可以干預節目與新聞,這大概是誰都不敢否定,但是,這應該是指內容吧?
如果公視用了其他電視台兩倍的金錢做節目,用了其他電視台兩人倍的人力做新聞,難道就沒有人可以管一管嗎?政府的錢,難道不是全體國民的錢嗎?「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總要有全體國民的代表來監督吧!
政府代表全體國民每年捐贈九億元給公視,鄭同僚說,公視自知新聞與節目需要改善的還很多,但我們謹守的,只是所有國人共同在乎的優質視聽需求,遠遠超乎藍綠狹隘政治視野,這可由公視節目歷年來總囊括幾乎過半的大小金鍾獎獲得證明。
這段話就更有意思了,好像拿九億元就能得這麼多獎,真不容易啊!但是,如果政府把這九億元拿個任何一家民間電視台,鐵定得獎更多;搞不好還不用九億,六七億就夠了。
公視的總經理馮賢賢,有次接受一家雜誌的訪問,有段話大意是說,公視難為,光是人事費就去了一半。
用一半的錢做節目,也真是難為。對了,還要扣掉亂買設備的錢。
那麼,是用人太多,還是給薪太高?總該有人可以問一問吧?
也所以,可不可也請鄭同僚說一說公視的節目自製多少?委製多少?購買多少?又用了多少人?花了多少錢?
在新聞方面也一樣,用了多少人?做了多少新聞?
這些總該無關「獨立自主」,可以攤在陽光下吧! 除了品質,也拿績效和人比比吧!錢有沒亂花,讓人看一看嘛!
鄭同僚也不妨自白一下,你當了公視基金會的有薪董事長,報紙上說,算多的了,那麼,你辭掉了教職了嗎?你還有兼課嗎?你是公視基金會的全職董事長嗎?你全心全力奉獻給公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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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僚說,政府對公廣集團徒生而未善養,讓台灣公視體系嚴重缺乏與鄰國競爭的物質條件,令人扼腕遺憾。
哎呀,未盡善養責任的應該是公視基金會的董事們吧?
兩年多前,公視硬把華視拉進所謂的公廣集團,華視有變好了嗎?恐怕更差吧!公視和華視現在是「兩個董事會一班人馬」,華視是商業體質,如果你們那麼厲害,那麼華視就應該大賺錢去貼補公視了,結果呢,是兩邊都賠,全體國民貼錢。
這讓人不得不懷疑,公視拖著華視可不是表面上的什麼頻道公有,而是想華視上百億的資產和土地吧!
假如純粹是頻道公有,那麼,公視有自己的大樓,用不完出租了,華視有更多的大樓也出租了,這些用不完而閒置而出租的資產以及非本業的收入,是不是該還給政府或全體國民?就像中廣不當取得的資產一樣,好好算一算?該還就還?當初給錢是用於做優質節目,可不是房地產。
這也是立法院必需嚴格監督的地方,這些資產和土地,公視以「獨立自主」的說法給賣了,錢也花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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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僚也舉了其他國家公視的預算,反正都比台灣多,多了上百倍。我就不copy了。
台灣不官不民只管拿錢機關,最喜歡和外國比錢了,因為總是少嘛!你要是給得一樣多,做得不上不下差強人意也就罷了,如果做得差了,「水土不服嘛!」「國情不同嘛!」什麼理由都來了。拿錢前說神話,拿錢後說屁話,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