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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喝酒的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腰軟腿健,武功高強,絕對比我們的行政院長劉兆玄還厲害;陳長文先生在中央廉政委員會上開他一槍,他馬上閃過未中要害,只是由局長變成了非主管職的參事。
不是公務員的人,大概誰也搞不清楚參事所參何事?我上網查了一下,還是搞不清楚,只是大致上瞭解參事也是個不小的官,算是高階公務員;郭武博沒幹財產局長,在財政部一樣地位不低,一樣無事不參,一樣呼風喚雨,一樣胡搞亂搞,而且有更多的時間喝喝小酒,而且和誰喝都沒關係。
但是,也可能財政局長李述德把他晾在一邊,什麼事都不給他幹,那麼他每天上班就是喝咖啡聊是非了,指東罵西,以閒話為樂了,薪水照領,只是少了主管津貼。
劉兆玄就是不能撤他的職,停他的職?
他根本沒資格當公務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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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絕不是未審先判;郭武博有沒有喝花酒?有沒有瀆職?當然得由司法機關查個清楚。
郭武博在什麼地方喝酒,和誰喝酒,喝酒的目的是什麼?都不是值得的重點,那是公正清明的司法機關的事。他沒資格當公務員,尤其是高階公務員,是指他的格調,他的膽識──他怎麼可以碰到警察臨檢就如喪家之犬躲到廁所去;就算沒惶惶然的躲到廁所,也不必做賊心虛的從後門跑掉啊!
怎麼,當公務員很丟臉嗎?見不得人嗎?
當公務員就這麼沒有種嗎?
高階公務員就是要一夫當關嘛,就是要拍著胸脯嘛,就是我在喝酒嘛,有罪沒罪有錯沒錯看著辦嘛!怎麼可以畏縮?怎麼可以夾著屁股跑掉?這像是高階公務員嗎?這像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務員嗎?如此猥瑣,如此鼠輩,有什麼資格當公務員?
台灣要是多了這種公務員,能有什麼作為?
中華民國政府能要這種人當公務員嗎?
不管司法判決如何,基本上,郭武博根本沒資格當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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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武博讓我想起了兩個人。
一個是台中市政府的經發處長黃晴曉,他到中國考察時被人設局在KTV飲酒作樂,還被拍了實況,笑騰一時,結果記兩小過調參議。
參議在地方政府地位可不輸中央的參事,根本就是市長的親信了。
但是,這不是重點。
而是,他這麼笨;在外地一點警覺心也沒有,心一癢就亂了套,什麼都不管了。像這樣沒有大腦的人,竟然也能當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務員,而且也算是高階公務員,而且還要繼續幹。
另外一個是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蕭東銘;這位老兄可算是天縱其才了,上一次為了大閘蟹事件,他已經由食品衛生處長轉調參事了,後來不曉得怎麼樣又回鍋,這一次毒奶品事件他主動請辭,因為他不是政務官,所以行政院還得為他另行安排職務,不能讓他失業。
這是什麼跟什麼啊!原來辭職只是辭個處長,還可以幹非主管職務的工作。
那麼,你就不要當主管嘛,當了主管就要有主管的樣子嘛,辭職就是全辭,還有留個尾巴的,幹不下去了就換個職務,等休息夠了回頭再幹!真是職場奇譚。可能也只有中華民國政府才有這回事。
可見調參事只是一時權宜,反而無事不參,隨時可以東山再起。
高階公務員是這樣搞的啊!
這兩個人有資格當公務員嗎?一個沒大腦,一個沒肩膀,前面一個郭武博,是沒有種,怎麼公務員都是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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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體制,多是無膽無腦無能的人在幹高階公務員,而且沒人拿他們有辦法,就是不能撤職,不能停職,還要領薪水,還要讓納稅人養。
陳長文先生主張以俸養廉,說是公務員的薪水不夠高;我現在終於曉得公務員薪水不高的原因了,就是被這些垃圾給瓜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