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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彭芸的一句話:「至少別人沒經營米果生意。」讓NCC自己現出了原形,原來NCC的心態就是「高級外省人」一掛,行業別有高低,經營項目也有高低,當真可謂「階級意識常在我心」了。
旺旺是賣吃的,我知道;米果是什麼東東,我不知道,我沒吃過,也沒見過──也可能見過但沒印象,聽了彭大主委這句話,我知道了,米果一定是種極低賤的食品,是見不得人的,做了這盤營生之後,就打入黑名單,就不能投資媒體了;就像有了犯罪前科,動輒得咎,有色眼光如影隨形,永無擺脫之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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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演過戲的不能經營電視,現在經營米果的不能投資媒體,以後不曉得賣過衣服的能不能跨足電視?照此推演,咳,咳,趙老大,您得小心了,您賣水餃怎麼可以寫部落格?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華視要劃入公共電視了,原來不這樣搞就不能砍掉演戲出身的總經理了。
我也終於知道,原委會客委會為什麼不能經營電視了,原來無關黨政軍退出媒體這個崇高的宣言,而是因為你們是原住民是客家人,不然為什麼錢還是你們出,卻要給別人去玩!
原來從新聞局到NCC,從扁政府到馬政府,所謂獨立,所謂變天,都是新瓶裝舊酒,這種階級意識一脈相承,無止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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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大主委還有一句話,她說,這件雙中的案子,「還牽涉到異業跨業投資媒體的問題」。嗯,媒體比較高級,異業低級不能跨業投資高級的媒體,跨業就得講究門當戶對,不容高攀,以免有辱門楣,所以就得千審萬審,把對方的身家搞個清楚,這個賣米果的嘛,嘿,嘿,身家怎麼能過得了富貴人家的門檻?真是自討沒趣,多要點嫁妝,已經算你福分了,還討價還價什麼啊!
那麼,媒體跨業投資異業呢,算不算劈腿?算不算自甘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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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件事也給我們一個教訓:努力是沒有用的,一切都要看出身。至少,米果是不能賣的;大家千萬小心,不可失足於米果。
不過,光是老闆出身好有什麼用?員工更重要啊!以後媒體晉用員工一定得更加注意出身,不然那一天NCC說,這個人以前在小超商工讀賣過米果,怎麼可以在媒體工作?
最好大家都不要吃米果啦,省得低賤沾上口,壞了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