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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國民黨搞個出版法,今天NCC搞個說話法。
這算是時代進步,法律管制也跟著進步了罷!以此推演,寫/打字法大概也快要來了,再接著應該是上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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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認為NCC的這個說話法是「名嘴條款」,還有人跟著附和。我看啊,《自由時報》是抬舉了名嘴,看輕了NCC,自己死到臨頭還不自知。
我們看電視上的名嘴,那一個不是在言論市場上打滾多年,尺寸拿捏,何等精準,刑法上應廢而未廢的誹謗罪,還有公然侮辱罪,都拿他們沒辦法,我不相信這個說話法能拿他們怎麼樣?
而且,名嘴有幾個?能造反得起來嗎?
果然,NCC否認了,說這個說話法只針對新聞。
也就是說,以後台灣人面對著杵在面前的麥克風再也不能發牢騷指指點點了;以後台灣人再也不敢在電視新聞上當路人甲、路人乙了。
從此,台灣人就得閉嘴了。
這才是NCC的目標,什麼名嘴條款,它是全民閉嘴條款,它是噤聲令。
什麼言論自由,沒有了言論,那有自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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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法之後,NCC還可以搞得是寫/打字法,以後報紙上的輿情版就得消失了,誰敢投書啊?記者也就不能引述王二麻子的話了,誰敢講話啊?
在這個時候,《自由時報》還能出版嗎?罰款都把你罰死。
再來就是上網法了。
嘿!嘿!再大的網,也比不過NCC的管制網。
所以,今天大家能寫寫部落格就多寫一點吧,不能寫的日子就快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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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什麼法都比不上說話法厲害。它是閉嘴母法,寫/打字法、上網法,只是母法的延伸。
人生下來沒幾年就會講話,為了避免以後觸法,所以啊,小孩一生下來,就要像割包皮一樣,先把聲帶割掉,省得長大後亂講話惹是生非。
你可不要說人長大受了教育就會守法就不會亂講話了。
我們藍綠兩任教育部長,長得夠大了吧,受過夠多的教育了吧,也算守法吧,那又怎麼樣呢,還不是一不小心就講錯話,用錯成語!
所以,受教育有個屁用,至少無益於講話。
今天說話法還沒成氣候,這兩位教育部長讓人笑笑也就算了,以後他們的罪可大了──「誤導全民」,恐怕得槍斃才行。
升斗小民如果能開口,一天槍斃一次都不夠。天天在死生邊緣過日子,不如早早拿掉聲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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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灣最厲害的就是傳播學者了。
他們在學校裡教新聞,開口閉口全是言論自由,但是,當了NCC委員,言論自由就變成了說話法,不過,他們都是有理由的,有理論基礎的,堪稱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什麼,我就不知道了,還好我不知道,如果我知道,絕對觸犯了未來的寫/打字法,還有上網法,兩罪並陳,不死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