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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行政院長劉兆玄先生,少時練功有成,但是,我就是不理解,他為什麼不懂高手過招所講究的「先機」兩字?先機這兩字要是太文的話,換種說法也行,就是「先下手為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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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台灣的官場文化,沿習了舊中國的士大夫習氣,講究進退有道。這個「道」,到底是什麼樣的道?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因為道是他劃的;出了問題,辭職是負責,不辭職也是負責,都有一套說詞,誰也拿他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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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說,衛生署副署長宋晏仁前天傍晚(080924)放了一把火,劉兆玄到昨天早上(080925)看了報紙才知道,「驚覺衛生署捅了大樓子」,到了下午批准了衛生署長林芳郁的辭呈。
這條新聞玄機大矣!
從時間點上來看,劉兆玄「驚覺」的時候,林芳郁還沒有送辭呈來;否則,劉兆玄驚覺的就不是衛生署捅了大漏子,而是林芳郁不幹了。
林芳郁什麼時候送出辭呈,報紙上沒說,但是,劉兆玄到了下午才批准,顯然劉兆玄看報雖然「驚覺」,卻沒有「行動」,或者有行動也只限於了解狀況,一直等林芳郁送辭呈來了才批。
我就不懂,既然劉兆玄已經驚覺衛生署捅了大漏子,為什麼不能直接下條子免了林芳郁的職?為什麼不能直接打個電話給林芳郁說:『老兄,你該走人了。』非得等林芳郁送辭呈才一副忍痛批准的樣子。
所以,此時劉兆玄先機已失;全局操之在林芳郁矣!
要是林芳郁不辭職呢?怎麼辦?大家一起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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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上說,林芳郁不擅做官。
我對這句話存疑,不擅做官能當上台大醫院院長啊?難道台大醫院會比衛生署清純啊?真是講笑話。
我寧願相信林芳郁是個肯負責、有guts的官;就是給一群小官僚給整垮了。
我倒是認為,劉兆玄不該批准林芳郁的辭呈,在劉內閣裡林芳郁已經是少見的風骨了,死皮賴臉的官多得是;這一批倒顯得劉兆玄沒guts了──要走兩個一起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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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衛生署興風作浪,劉兆玄不應該走了一個林芳郁就以為停損點就在此了,不會再壞了;其實,就算來了危機處理專家葉金川,一樣危機四伏,劉兆玄至少要替葉金川清理戰場,讓葉金川能放手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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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報紙新聞來看,劉兆玄第一個得免職的人是衛生署副署長宋晏仁。
我倒不是因為宋晏仁放了一把火而該免職,而是他在事後說了不該說的話,顯現了他的心態已經到了至為低級的地步,所謂「其心可誅」就是這個意思了。
國民黨立委認為宋晏仁才是決策大轉彎的始作俑者,但是,宋晏仁說,三聚氫銨2.5ppm的標準是由專案小組共同決定,最後是署長林芳郁拍板定案的,他沒有堅持2.5ppm的標準,反而向署長建議應該採用2.0ppm的標準。
你聽聽這是什麼屁話,「專案小組共同決定」、「署長林芳郁拍板定案」,責任統統推掉了,有錯也是長官的錯;我說過林芳郁有這種副署長,怎麼幹得下去呢?有這種副署長有什麼用?倒下去的長官,背上還被他捅一刀,還有公務員倫理嗎?還有政務官的樣子嗎?
老實講,我看了他講的話,學著前警政署長謝銀黨逐字逐句看筆錄的精神,反覆推敲,終於重建當時的場景。
他說,「他沒有堅持2.5ppm的標準,反而向署長建議應該採用2.0ppm的標準。」也就是說,他是主張放寬三聚氰胺含量的一分子。
所以,在開會的時候,必然先討論要不要放寬三聚氰胺的含量,他投了放寬一票,甚至主導放寬,只是到了討論第二項議題放寬多少的時候,他保守了一點,主張比香港標準還嚴格一點;這才是會做官的策略,先進後退,躲在第二線,自保有餘,倒楣的一定是主張2.5ppm標準的那一個,一切也如他所料,倒楣的是林芳郁。
也果然,到現在沒有人追究是誰主張三聚氰胺含量由零檢出放寬?這才是重點不是嗎?放寬到什麼程度,就差個0.5ppm,何關大局?
我為什麼懷疑放寬是由宋晏仁主導?因為『政院高層透露,衛生署長林芳郁全權授權副署長宋晏仁處理毒奶事件,結果宋晏仁「過度自信」,卻能力不足,一天開了好幾場記者會,連宣布放寬三聚氰胺准許值這麼大的事,都未事先知會政院。』
由這段報導看來,林芳郁能做什麼主?宋晏仁不但沒把林芳郁放在眼裡,連行政院都視若無睹了。
據說,宋晏仁已經提出辭呈了,我認為,劉兆玄是不該批准,准了就沒有了是非;公務員或政務官也沒保障到不能免職的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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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驚覺」的是,最好議論的監察院長王建煊先生,這次怎麼悶不吭聲了?政策如此反覆,難道不值得監察院查一查?
馬政府的特色就叫做「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