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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藍綠,中華民國政府實在是個很有意思的政府,總是在危急存亡之秋,做出最不得民心的事──其實,這個事是不必做的,堪稱多此一舉的最佳典範。
毒奶品放寬三聚氰胺含量的標準就是一例。
毒奶品事件已經鬧到了這等地步──有位喝陸奶的二歲女童,經診斷腎臟有顆一毫米結石──對消費者來說,三聚氰胺含量多寡已經不重要了,只要有就不能吃,管你是0.000‥‥‥1ppm,還是新標準2.5ppm,更激烈的,乾脆逢奶不食,省得囉唆,免得自找麻煩。
我就不相信,馬政府放寬了奶品三聚氰胺的含量,這些以前被視為有毒的奶品,不必下市,照樣上架,會有不怕死的人去買來喝?
所以,馬政府何必在這節骨眼上放寬三聚氰胺的含量?目的就為了討好幾家進口奶品的公司?省了他們下架的工夫?而因此,拒民眾的感受於千里之外?不苦民所苦了?
我真的無從理解馬政府搞這個動作的用意;更不理解的是,這件事就由衛生署決定了。
毒奶品事件已經搞得全民皆驚了,不管是衛生署也好,跨部會也好,怎麼可以就這樣發張新聞稿,由副署長發言,就拍板定案?這個決定,這個動作,難道沒有更高層的官員──譬如行政院長,甚至總統──看過新聞稿點過頭?如果點頭默許,就該自己出頭吧!何必讓一個衛生署的副署長背黑鍋。
更好玩的是,這個衛生署副署長宋晏仁還對「敗部復活」業者表示抱歉之外,還說要賠償業者!他是代表政府呢?還是行政院長、總統?真是莫名其妙到了極點。難怪衛生署長林芳郁非得辭職不可,有這種副署長誰幹得下去?但是,我想誰也拿宋晏仁沒辦法。
我真是懷疑馬政府的大腦已經指揮不動手腳了,只有失智二字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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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失智也就罷了──因為過去一百多天已經有了太多腦殘的先例──我發現報紙也有這樣的傾向,近乎失志。
今日(080925)中時頭版頭的標題「搞什麼 有毒變沒毒 汎昇六和枉下架」,我真的不知道這兩家毒奶品業者有什麼「枉」?難道奶品裡頭就可以含有三聚氰胺?強出頭的衛生署副署長宋晏仁不是也承認「三聚氰胺並不是可以吃的東西」?
更可怕的是新聞內容,第一段導言,簡直是為汎昇和六和這兩家業者「歡欣鼓舞」,第二段最後幾句「其中對不少廠商、商家聲譽造成的影響,以及對消費者心理帶來的衝擊,難以估算。 」我真的完全不瞭解,政府下令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品下架,有什麼不對?對這些已被消費者唾棄的業者的聲譽有什麼影響?今天馬政府被少數幾個小公務員牽著鼻子走胡裡胡塗的放寬了三聚氰胺的含量標準,這些業者的聲譽就變好了?
我倒真的相信這些變化「對消費者心理帶來的衝擊」,但絕不是昨天以前有毒今天變沒毒的衝擊,而是政府討好少數業者棄民眾於不顧的衝擊。
這則新聞,行文固然問題重重,主要的是觀點完全倒向業者,比馬政府更棄民眾於度外,至於第四版的新聞分析更不必說了!
我想問的是,中時到底是要保護消費者或讀者呢,還是專為少數業者抹粉?
我想,頭版頭的新聞,總編輯應該看過吧?這樣的標題也能出手?新聞中第二段這幾句多餘的話刪掉也罷!擺著就等同報社認同了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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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品事件鬧了好多天,全民關注──沒幾個人不喝奶的──到底有那些奶品有問題?我在報紙標題上看到的都是汎昇、六和之類的進品廠商名稱(除了金車),我的疑問是,誰買奶品會去注意這些進口廠商的名稱?大家看的是奶品品牌吧!
但是,在新聞裡慢慢爬梳,就可以發現那些有問題的奶品品牌或品名,我的意思是,報紙不能做個表格嗎?而且天天添加更新天天當廣告登(這可是為中時做廣告)。把這些有問題的奶品品牌或品名很清楚的讓讀者知道。
我是有看到表格啦,不過裡頭全是進口商的公司名稱,看了這些公司名稱,讀者也不知道那幾件奶品有問題就是了,根本就在忽弄,好像有盡責其實在卸責。
報紙以資訊服務讀者,連這點都做不到就很那個了。現在廣告不好,得罪幾家奶品商也沒差啦!
別忘了,菁英報是給菁英看的,菁英都是天天喝奶的;就是不曉得新聞是不是菁英寫的、編的,喝不喝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