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警察難為!
最難為的是碰到了教授;台灣有個警察在臨檢時盤查了教授,結果不曉得過了多久,這個教授上了電視指控警察「以貌取人」,帽子很大,說是警察臨檢通常都帶有強烈的偏見,所謂「形跡可疑」是專找不修邊幅的人的碴,或者是專挑長得像中南部人的人為盤問對象。
這個教授是師大美術系教授施並錫,畫家,曾任高雄縣政府文化局長。
大教授上電視指控小警察,不曉得算不算「拍案驚奇」,但是,我更驚奇的是,台灣有個東西叫做「教授證」。
這個「教授證」為用大矣!
新聞報導說,警察要看施並鍚的身分證,他說他是教授,警察不相信,直到他拿出「如假包換的教授證,警察態度馬上就變了,變得比較客氣,剛剛的法相莊嚴就消失了」。
施教授拿出教授證時的驕傲得意和警察見到教授證時的卑微害怕,在這段話裡有如歷歷在目的鮮活畫面;而所謂的「教授證」也變成了「高級良民證」,身分證當然是垃圾。
「教授證」宛如保證了持證的教授過去沒前科,現在沒犯罪,將來也不會逾矩,所以,拿證的人很驕傲,看證的人很害怕。
我想,發放教授證的單位,一定像電影《關鍵報告》一樣,對持證教授做過了基因檢查,確定了絲毫犯罪因子都沒有才行。只有這樣才能掛保證啊!
但是,做到這一步還不夠;既然台灣的科技能做到了這一步,那麼應該可以做到把教授兩個字用雷射刻在教授的額頭上,若隱若現,得從特殊的角度才能看得見,或者警察得用比查贓車之類的「小神捕」還要先進的偵測器,一掃過教授的額頭,馬上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如假包換」的教授,當然也只有警察才知道這個祕密。
這樣警察就不會得罪教授,教授也不會被不長眼的警察盤問要看身分證搞得「感覺非常不舒服」。
假如人人的額頭上都有教授兩個字,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