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四十五頁,不過是「人本」的論調。
看了八十二頁,還是局限在鼓吹「功利閱讀」的論調裡。
看到一百一十頁,好像在讀「不用功讀書有罪論」和「網路ABC」。
看到一百一十八頁,既然欣賞西方人隨時看小說的習慣,既然好讀金庸和紅樓,既然身為出版者,為什麼沒有想到台灣小說的版本,都不宜於攜帶?越是經典,越是大部頭。
看看日本,經典都有文庫版;看看美國,小說都有可以放在口袋的平裝本;看看金庸,遠流就是出了口袋書;再看看台灣的其他,除了在7-11內極少數的驚悚小說,幾乎看不到口袋書了。
看到一百五十六頁,好像變成了「為什麼讀小說?」「為什麼讀詩?」「為什麼讀哲學?」「為什麼看電影?」「為什麼上網?」
看完了,就是一本教人多讀書的書罷了。看了覺得讀書好累。
郝明義自己是這樣看書的嗎?我老覺得不是。
很擔心這本書要給誰看?不看書的人看不下去;看書的人覺得上當。
後來發現這份擔心是多餘的,因為台灣就有父母會強迫子女看這本書,結果,除了這本書,小孩再也不看別的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