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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搞了一個烏龍

2008-06-06 20:57迴響:0點閱:7094

經常有上我的部落格的人大概有注意到我的留言板和回應一直都是沒有開的,但是前幾天貼《眾神與野獸》的時候,因為實在太睏倦了,不小心忘記關回應,第二天又一早出門,晚上回家時看到有回應才傻眼。忘記了也就是忘記了,發現再關上就是囉!但已有的回應,刪除似乎不太禮貌,只是因為邊欄還是會顯現,看來也怪怪的,留了一天就全部刪除了。

此舉好像會造成一種錯覺,可能是這篇文章我特意要讓人留言?或者我改變主意想從此打開回應但是後來發現不妙又關上?確實有些朋友看到我的回應打開都有點驚訝,以為我打什麼算盤了,其實沒有,真的就是一個烏龍而已。

這非啥大不了的事,只是有點糗….啊,對了,在此先謝謝寫回應的人。然後,一直我都不想特別為我沒有開留言和回應這件事做解釋,(就是覺得多此一舉),即使碰到我的人蠻常問這個問題,但這次發生這個烏龍事,就覺得好像應該交代一下才對。

不開留言第一個讓人想到的理由就是免除有人來搗亂,這當然是其中一個理由。有些人認為看留言才能曉得「不同的意見」,哪有這回事啊?可能對於我寫的每一句話,都找得到持相反意見的人,或者認為我的邏輯錯誤、觀念錯誤什麼的,這絕對是必然的事情,我又不是昨天才出生的,我怎麼可能要等到讀到反面的回應,我才會發現「喔!我的意見不是唯一的?」、「我的意見不是真理呀?」我當然一定也會有弄錯的時候,我又不是神。

但這個理由只是一部份而已,對我而言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始終認為寫作是一件面對和傾聽自己的事情,但我也認為寫作不能關在自己的房間,所以寫作分為兩個部份的工夫,觀察外在的世界,跟觀察內在的世界。吸收知識、拓展視野是觀察外在的世界,但落筆的時候,就必須去尋找來自自己的純粹的聲音。

我自己深以為寫部落格(我的意思是,我自己寫部落格的理由──其實並非部落格此一形式,純粹只不過它是一個屬於作者自己,作者能全權操作的平台)是一種自己和自己的對話,我在另一個部落格裡談過好幾次「日記寫給別人看」這個題目──日記應該自己寫了鎖在抽屜裡,幹嘛給別人看?

我解釋兩個部份,一個是我說了很多次,我寫部落格是整理自己的想法,但或許這些想法對某些讀者來說有用,所以把它公開,一個是,部落客必須保持自己對自己說話而不是向別人喊話的姿態,才有可能不虛假、造作、偽裝。當然,部落格是一個有表演成分的地方,我絕不否認我甚至贊同部落客的表演成分,只是這個表演的意義在哪?這是對每個部落客而言都並不相同的。

但凡只要我們意識到他人,我們永遠無法證明自己是100%誠實地忠於自己,我知道會有很多人跳出來聲稱自己絕不虛假,但事實上沒這回事,任何一個心理學家都可以指出這並不可能,人本來就不會只有一個面向,除非你心智實在太低。既然如此,一個把「偽裝、表演、擺姿態」降到最低的方法,就是不去面對別人,就只面對自己,部落格是一個舞台,我知道這樣講是完全不切實際的,所以我才說,去尋找一個儘可能乾淨化的辦法。不,這麼說不夠精確;我絕不是個毫不虛榮的人,寫文章哪有可能內心不期盼更多人看更多人讚賞,然而論到寫文章的熱情,不是靠這支撐的,我同意這對書寫的慾望有助力,但持久的書寫一定要有更純粹的來自內在的追求,你若要認為這是唱高調,隨便啦!但我寫了十幾年始終努力去聆聽自己的內在,我可以毫不遲疑地說,若非有內在的追尋根本不可能支撐寫作這件事。

但我所謂的寫作,跟寫部落格文章是不一樣的,寫部落格文章像什麼呢?像運動,就像村上春樹跑馬拉松,一個人要能跑馬拉松,必須花下很長的持之以恆的時間養成慢跑的習慣,而跑步是非常無聊的,村上說沒跑過馬拉松的人不曉得跑馬拉松的感覺,我大致可以理解,因為我自己養成持之以恆的運動習慣是花了很大的毅力,不是為了什麼表象的原因,只是練就自律,寫部落格文章有點類似如此,在我眼裡它其實跟跑步一樣是一種練習,一種習慣,一種孤獨、面對自己、事實上無聊的運動。

我們可以從一千、一萬個管道,看到各種不同的想法看法意見價值觀,但回應留言是針對自己的,所以我視為一種干擾雜音。寫作者只要和讀者有交流(市場反應也是一個),都很難保持不傾斜,寫這樣被罵、不受歡迎,寫那樣就被稱讚、賣得好,要不因此在寫作方向上產生傾斜,倒也沒有那麼難,可是要說超凡入聖到情緒完全沒有干擾,那是不可能,古今中外無數了不起的藝術家都受此影響,何況普通人如我。我要再強調一次,一般人都只談負面留言,卻不說正面留言難道就是有益的?我認為兩者相同,在音樂裡面,雜音這種東西就是雜音,沒什麼好跟壞的差別。

我這麼說,對於給我善意的讀者,多少感到抱歉,但我相信你們可以認同一個作者害怕聽到鼓掌而得意並非壞事。

我說了一堆,是否其實只是證明我過分神經質罷了,只不過就是我受不了在雜音裡面傾聽主旋律罷了,人家有人就可以而我不行?也許吧!反正我不行就是不行,我覺得和網友對話就會建立一種打破獨白之存在的意義,而且只要有對話那就是一種關係的建立,這對很多作家來說都很好,但對我而言不是,我有關係恐懼症。

 

最後我仍舊不厭其煩再補充說明,我所說的,只不過是我個人的想法,有些人處理留言落落大方,我覺得也非常好,寫作這件事對於每個寫作者一定有全然不同的意義,對我而言是對的事情對別人來說可能完全相反。

 

 

(部落格這東西到底私不私人_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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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indiacheng/archive/2008/06/06/285303.html
2008-06-06 20:57作者:成英姝分類:部落格這東西到底私人不私人迴響:0點閱: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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