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說巴紐案是被騙不是貪瀆。好吧好吧!我對法律是不如陳水扁律師那麼熟,所以我想請教,那不算貪瀆可不可以算詐欺啊?被騙可不表示沒詐欺喲!
我在之前有談過一部電影《詐欺獵人》,山下智久飾演的詐欺獵人,就是反制詐欺師的詐欺師,片子的前半段,山下智久為反詐騙竹中直人,交給他一張能洗錢的卡片,實際上竹中直人若是拿卡片去洗錢,錢就會匯入山下智久的帳戶裡(有沒有有沒有?很熟悉的感覺?)。結果竹中按兵不動,竹中的屬下卻使用了卡片,把黑道的錢給弄丟了,以至於被殺。邱柯黃這種詐欺師碰到詐欺獵人金紀玖。但是在電影裡,小角色後頭有一個真正的詐欺師頭子竹中直人,有沒有有沒有?又有一種相似的感覺….。
不是說一聲「錢搞丟了」就好了吧!他媽的到底誰是小學生啊!
如果要把等級排一排,目前貪瀆好像被認為是最糟的,第二是想貪瀆但沒貪成而被騙,第三是沒有想貪瀆純粹是白痴而被騙。其中,我們的政府似乎以為白癡是完全不必負責任的。這一點,我也因為不懂法律而要請問陳水扁律師,因為智能過低而犯罪要怎麼處理?(討論智能問題真的是會波及許多無辜同胞,假使陳水扁政府因為智能太低而被騙了錢,那麼被政府騙了錢的我們的智能又怎麼說?)
第四….不太可能有無意貪瀆又聰明有能力卻被騙十億這一等級。
其實,你們都不承認貪瀆,也是沒耐你們何啦,如果是被騙,那你們幾隻負責的總要賠償啊!要是我拿公司的錢去辦事,半路搞丟了,我不用賠啊?這種道理總不會不懂吧?不要到了叫你們賠錢的時候你們又說不是被騙是有人貪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