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一則新聞,英國史上最老的一對夫妻新婚,男方93歲,女方84歲。兩人認識了一個月後約會,三天後女方就答應了求婚。老先生見到老太太時驚訝「這麼美的女子怎麼會單獨在此(一家老人的白天照護中心)?」看到此我實在忍不住大笑──這麼美的女子怎麼會單獨在此?真是個老色鬼,男人這種動物到了93歲居然還是沒變,不過因為是93歲,講這樣的話好像就變得很可愛。
現代人不但晚婚,離婚率也高,我認識有些人結婚的原因,是被「該結婚了」這種念頭推著走,然後呢,不出幾年就離婚了,離婚以後鬆一口氣,覺得好像終於把結婚這件事至少搞定了一遭。我發現在美國有好多人是結過四、五次婚的,且不覺得這是什麼可恥的往事(通常我們會覺得離婚的人個性多半有點毛病,離四、五次婚更讓人懷疑有人格缺陷,就好像動不動就離職的人,你不會想錄用他。)
有部電影《終情之吻(The Last Kiss)》談的是要邁入三十大關的人的恐懼不安,對婚姻和穩定生活的懷疑,裡頭有句台詞很經典:「人類發明結婚的時候,壽命只有三十歲。」說得好!那時候的人只活到三十歲,才敢發明婚姻這種東西,但現在的人隨隨便便就活到九十歲,至少應該結三輪,而且是忠貞性格很強的人。有時候我覺得這真不可思議,結婚制度跟人類的繁衍是有關係的,但是女性從12~15歲就已經可以開始繁殖後代了,到65歲停經以後卻還可以活上二、三十年!以人類的身體構造來說,15歲就已經是適婚年齡了,但是以人類的心智和生活品質來說,這則新聞讓我覺得適婚年齡最好是八十歲。
之前我就有點想來談《吼!我竟然還單身》(I Can’t Believe I'm Still Single by Eric Schaeffer)這本書,我想有些人看過這本書可能無法苟同它值得推薦,因為從頭到尾就是個歇斯底里嘴賤好色的男人發牢騷,把他自己和他追求的女人都描述成精神失常的感覺。所以,對的,一本正經的人不要來看這本書,反正您們這種人可以從許多其他地方找到高尚的樂趣。
作者四十五了還是光棍,他一點都沒有不想有一個穩定的感情,過傳統婚姻家庭生活,相反的,他似乎急得像熱鍋螞蟻,但偏偏事與願違。這不是一本小說,是作者自己的「回憶錄」,回憶他交往過的女人,他想盡辦法結識女人的經過,還有他的包括網路交友那個瘋狂地把自己變成點閱冠軍的超級神經質爆笑事蹟,以及找各種色情行業的女人發洩性慾的經歷。
以他的條件,一個有名氣的導演,還不愁有女人投懷送抱嗎?就算沒有主動上門的,應該也不難把到吧?雖然此人也是有著演藝圈人的怪胎毛病,傲慢又神經兮兮,女人喜歡的男人的甜言蜜語的相反,專愛挑釁,尖酸刻薄,為了把妹也毫無意思討好或者放低姿態,越是面對那種道貌岸然的人,那種喜歡擺出自己的道德優越的人的蔑視,他越愛反擊。(就算在工作上也是令人頭痛的人物。)憤世嫉俗、脾氣古怪、死性子。但即使他有這麼多缺點,他也不算一個條件差的男人,何況他渴望愛情,不是打炮而已,而是靈魂之愛,但為什麼現實卻變成如此?其實不盡然是他遭到拒絕或者背棄,而是,聽起來好像是個怪病,穩定感情的性愛會讓他排拒。
當你對一個人產生好感和渴望的時候,你會被對這個人的迷戀的霧所籠罩,但是當兩個人關係確定,成為真正的伴侶時,霧氣就消失了,更慘的是,更熟以後就像家人,做愛會有近親相姦的感覺,噁心也就不奇怪了。我猜很多人也有類似的經驗。
表面上這是個王老五瘋狂地想結婚生子,尋求真愛的故事,但不對,它透露了更深的恐懼,有些事比單身還可怕。
結婚之後,你不能有隱私,否則就是不信任你的伴侶,就是有鬼祟做賊的事,你不能有禁止配偶踏進的私人領域,你寧可一個人獨處而不想回到家就是傷害配偶的感情,你要當一個更正常、負責、平庸的人,而不是你自己(不過你本來就很正常、負責、平庸當然就沒差了),大多數人妥協了,他們為了趕快隨俗地娶妻嫁人,顧不得這些而走進禮堂。類似像《終情之吻》那樣的婚前焦慮,就是每個人其實都知道走進婚姻意味著自己要放棄什麼。而社會的價值觀是肯定這種妥協的,認為這樣才是一個成熟的人。這很合理,把社會上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改造成一種符合規格的模子,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有秩序。
在看了一大堆「三十拉警報」、「熟女真命苦」、「BJ單身日記」這類熟女急著把自己嫁出去的故事以後,出現了一本想婚熟男真實告白,但與熟女版相同的「我想結婚卻無對象,戀愛老是不順利」故事底下,卻讓人看見真相是即使娶老婆組家庭生小孩這樣的神話讓他想瘋了,他在堅持自我那份怪誕上的龜毛卻不容改變。就算每個晚上抱著枕頭哭,他還是很堅持一定要徹底保有自己的時間、空間、自己的個性,誠實常很傷人,但比說謊好,誠實的目的並不是忠誠於對方,而是忠於自己。我的想法也是如此。
不過這種堅持到了八十歲就沒有任何意義了,保持完整的自我、忠於自己勝過害怕寂寞,在這個歲數不再那麼重要,想辦法活著才是第一要務,兩個人比一個人安全,何況,這把年紀對美好的定義也不同了,堅持自我?下地獄去吧!和另一個人活見鬼地甜言蜜語互相哄騙有趣多了。八十歲才戀愛新婚比三十歲結婚卻苟延殘喘到八十歲,兩具僵屍每天忍耐著對方,既看著礙眼但又很怕對方死掉要好。
我還記得我中學時的課本上,有提到男女的適婚年齡,實際數字我忘了,差不多女性二十五歲,男性二十八到三十歲吧!但這個數字顯然不符合現今社會潮流了。如今女性的適婚年齡,可能在變成高齡產婦以前就可以了,說穿了適婚年齡仍舊跟育兒有關。不過,現在已有人提出一種育兒公社的概念,這是因為現代社會的生活環境較過去繁忙艱困地多,壓力也大,不僅是影響父母育兒的現實條件和情緒問題,也造成大量家庭崩解,此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同性戀、失婚者和各種原因的單親家庭,加上家庭暴力,大量不適任父母,硬是要認為傳統家庭結構才是提供給兒童最好的生長環境,是錯誤觀念。育兒公社的想法是結合資源提供兒童最好的成長環境。雖然父母的愛遠比任何事都重要,但你自己看看這種完美父母有多少比例,硬是要塑造美好家庭才健全,反而造成沒有這種家庭的兒童深重的自卑、憤怒和罪惡感。我想育兒公社這種概念一定很具爭議性,我本人對育兒問題興趣不大,不置可否,但如果有一個不同的社會機制讓婚姻與育兒可以分開來考量,適婚年齡就可以是八十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