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 哈利波特》的狂潮席捲全球的時候,我在想,怎麼不把台灣文學行銷海外?
今年我的第一篇散文的翻譯作品出爐了”Spring A-Man”, 選自我的散文集《 土地依然是花園》中的一篇「 春天阿嬤」。第二篇是” The Destined Calamity of a Beauteous Muller’s barbet” (五色鳥美麗的劫難) 。
說到這個翻譯因緣,還真是意外的旅程,好友K暫時辭去高雄醫學大學的助理教授教職,行蹤飄忽匿居舊金山。有一天我E-mail談到此事,她正好有空檔可以翻譯,她是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動物行為與福利博士,英文造詣比我好太多,她應允嘗試英譯文學作品,很快的翻譯了兩篇散文,「春天阿嬤」和「五色鳥美麗的劫難」。
對於文學小兵來說,誰會來翻譯你的作品?作品英譯似乎滿足了我某些虛榮心,但是在這個滿足感背後,又不只如此,因為它的確也是隱藏的文學現象。
K的苦心和辛勞讓我很感動,文章翻譯完成卻無法和讀者分享,於是我才想到經營部落格,除了與讀者分享這個難得的翻譯成果,或許也可以拋磚引玉,讓更多的作家翻譯自己的作品。
《 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的年收入高居全世界之冠,甚至比英國女王更富有,你覺得台灣的作家有可能達到這個夢嗎?我不是銅臭,我說的是現實,如果以台灣目前文學書一刷二千本印量看來,這個夢是遙遙無期。台灣的總人口是二千三百萬人,一刷文學書的印量普通是二千本,可以說閱讀人口佔不到萬分之一,這是很殘酷的事實,純文學作品二千本有時要賣好幾年。現在出版業景氣低迷,往昔預付版稅的制度,第二刷起也改成實銷實付。但是在國外英語系的國家,一刷的印量可以有幾萬本甚至幾十萬本,當然國外可以出現「羅琳傳奇」。
素以自然文學和歷史小說著稱的作家W,有一天很感慨的說:「我已經出了十二本書,但是我還沒辦法靠版稅過活。」
這個現象讓我深思,外國能,台灣為什麼不能?要做多少努力啊,除了認真寫出好作品,也要努力將作品英譯,別以為世界都在流行中國熱,外國人學中文學的是簡體字,要能夠閱讀台灣的文學作品,還有一大段距離。
台灣這些年大量的翻譯國外的書籍,無論是文學或非文學作品,一片翻譯瘋,難道台灣文學作品不夠迷人?不能吸引國外的讀者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這些年台灣培養了不少中英雙語能力的年輕人,還有退休的雙語菁英,應該讓他們了解文學界有這個需要,台灣之光不只是棒球、文化、電影、戲劇,還有文學,文建會的翻譯腳步未免太慢,民間的努力加把勁吧。
翻譯自己的作品是也許是自戀,但是,來一個台灣文學翻譯瘋,又何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