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8號,期盼已久的日子終於來到。
忙完這事兒,終於可以好好的回到正常生活,每天多多少少寫一點東西,幾個想了好一陣子的題材也要趕緊動手寫了,生活可不能因為貓兒而失了序亂了套,偏離原本的軌道。
在挪威森林補貓事件發生之前,我只是一個餵貓的個人,默默的承受每一個餵貓人都有的喜怒哀樂,和與日俱增的無力感。這次以後,我想如我一般的這些「個人」,起碼能匯聚成一個力量,大家持續關心這類的事件,不止是淡水街貓,任何地方的街貓,甚至流浪的狗的問題,我們這個社會都必須好好正視並積極尋求解決辦法。
前天晚上我發生了一個小車禍,還好,輕微擦傷瘀青而已,對方摔得比較嚴重,進了急診室。是我轉彎太猛對方閃我,所以摔的車。當場我說了我要負責,因為我知道是我的錯。
但心裡一直有個聲音說:不要理他吧--摩托車撞腳踏車,怎麼可能是腳踏車的錯呢?何況妳銀行裡根本沒有足夠的存款賠人家,那妳接下來要結紮的貓要給媽媽的錢怎麼辦啊?你待修的這個那個不拉不拉不拉的又怎麼辦啊?
一整天,我沒有辦法接他的電話,我甚至衝動的換了個電話。
然而我心裡一直忐忑不安極了。
只因同時心裡又有個聲音不斷提醒我:妳真要為了這些錢而逃避嗎?那麼多年來妳所寫的,妳所相信的價值,不都是一場騙局嗎?妳都能對貓兒這麼好了,為什麼對人,沒有基本的同理心呢?
也是不拉不拉不拉的,兩個分裂的聲音爭執個不停。
我很感謝冥冥之中,這幾日轉貼的文章,歐林,賽斯,無意中幫助我輕易走出這道考題。吵了半天我的腦海裡最終只剩一句話:在每件事的發生裡,都會找到一個愛自己、尊崇自己的機會。
於是,我去到了警察局。
就有那麼巧,對方也在,他正要報案,當然,因為我不接他的電話,他氣得要命。
我很明白自己是要來跟他和解的,因此我就讓他罵個痛快罵到沒力氣,奇怪的是,我一點都沒有情緒上的波動,反而覺得原本晃動的心逐漸安定下來。直到後來對方消氣了,我們開始確定清楚地溝通。
我很高興自己做了這個決定。雖然可能又要吃上好一陣子的泡麵。但無論如何,我知道我選擇了對的方式,幾乎是心甘情願的。
因為我認出了這個上天送我的禮物,就叫『尊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