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lower,我喜歡用花兒稱呼她,是我這幾年在網路上交到的知心好友,她的文章清秀淡雅,偶爾也畫畫,上面那張就是她幫我小說〈分手〉畫的粉彩插畫,我沒告訴她我要貼出來,因為她一定會害羞。
我們是在一個叫「幻境」的音樂網站認識的,我已經忘了為什麼會逛到那兒去,網站的主人ALLY 是個酷酷的大男生,聊著聊著竟發現他是多年前我帶過的建中戲劇社學生,大驚之下也就不好再去搞笑裝三八了,卻漸漸的,與花兒建立起交情。
花兒是中文系的,勤於小品與讀書,在我出〈明明不是天使〉之前的一個多月,她的鼓勵是我最好的心靈鎮定劑,那時候之焦慮啊!每天要寫一篇起碼3000字,雖然都有底稿,但怎麼從那些口白式的網路書寫去蕪存菁,變成精確的作品,對當時的我,簡直是愛的折磨──不!連愛一個人都沒有那麼那麼痛苦撕裂,實在因為我知道,這本〈明明不是天使〉,將會是我的寫作身份証;長年以來我一直不敢走上這條路其實就是無可名狀的焦慮,跟我的父親有關,跟我年輕時的叛逆與不好好唸書有關,說起來我還真是個浪女回頭的好典範,然而我一直遲遲不敢回頭,不過是強悍的自尊混合了巨大的自卑作怪而已。
之前在 NEWS98 春版寫東西時,我一點信心都沒有,常寫到一半自己就氣短,就虎頭蛇尾。有一次砲爺說我文章裡有好多洞,得跳啊跳的,才跳得過去。又說我的毛病不在結構,而是沒耐性。這些我都知道,可一時改不過來啊!往往我一個鐘頭寫好的東西得花八鐘頭來改,而且還越改越來勁兒,奇怪的是一改起文章來耐性就好到沒命,就算改到地老天荒亦無怨無悔。以至於我根本懷疑自己寫文章,只是為了修改。即使現在還是這個毛病,怎麼樣就是沒辦法改好了再貼上來,因為永遠不可能改好,永遠不可能讓自己滿意。
所以花兒在我趕稿的那一個月裡,扮演了觀世音菩薩的角色,我一寫好就請她幫我看,看看哪裡要增或要減,她除了給我意見外,更給我莫大的信心,改動不多,但我最記得的〈分手〉和〈老街〉兩篇文章裡,有關夢境和房門外寂寞腳步聲的建議,一下子就拉遠了視覺,一種張式的氛圍,霧般的聚攏了來。連我自己看了都有些感動。
平常在 MSN 上聊天,我就像少女一樣說著心事瑣事家務事,我甚至會毫不遮掩地說:等一下,我尿急。這類的話。當然一開始不是這樣的,老實說一開始我很怕,因為連著發生兩起姊妹相稱的網友翻臉吵架事件,元氣大傷,也令我對網路友誼退避三舍。猶記得我跟花兒說:我們不要太好,好嗎?(為了虛榮,請她再來回答一次好不好?)聽完她的回答後,我立刻破涕為笑,也不再防備了。這幾年來,我一有什麼好消息壞心情,一定迫不及待敲 MSN 跟她分享,花兒也從不吝嗇她的時間與溫柔,我不禁常在想;自己何德何能,竟在茫茫網海裡遇見這麼個體貼知性優秀且又愛我 ( 這是重點 ) 的朋友?所以我認為,我倆一定是上輩子的「好友」做不過癮,這輩子再來續緣。
親愛的花兒,突然就想寫篇文章給妳,說聲謝謝妳。
〈分手〉
今晚特別冷,我在捷運3號出口等了他將近二十分鐘,並沒有往常的焦急與不耐,反而有意將這一分一秒的等待細膩化,滲合著冷冷的空氣,回憶裏的溫度令我微微發燙、甚至暈眩了起來,我知道自己在一個跟平常很不一樣的等待裡;因為過了今晚,我們就要分手。
他來了。我緊緊地、彷彿下一秒鐘他就要消失似的抱住他。
但此刻我不想知道任何他的想法,那對我已經不重要了。現在我比較需要的是,看清楚自己突如其來的悲傷和決定,及其延伸出來所有的意義及改變。
他點了太多的菜,可是我一點胃口都沒有。我手裡轉著啤酒杯,目光卻四處游移。在他身後牆上的那張大照片裡,老布希正簇擁著女服務生笑得臘像般光可鑑人。我問他那真的是老布希嗎?
他略為一怔,說:「妳在開玩笑嗎?」
「美國有一種明星臉仿真人的行業,誰知道他是真是假呢?」過了一會兒我又說:「老實告訴你我也是假的。」
他並不覺得我這話俏皮,看著桌上的菜自言自語:「怎麼都吃不下?打包回去吃宵夜吧。」
意思是要回我家?我望著他不置可否。
如常,我們做完愛,喝了杯紅酒,我不斷地說著一些愚蠢的網路笑話。
睡著之前,他語重心長地說:「妳應該有一個更好的男人來愛妳。」
男人們真是不會表達自己。
把他丟在我的床上繼續打呼,我爬起身,給他寫 e-mail。
我跟他說我愛上別人了。不管他懂不懂信不信,這永遠是一個分手的經典藉口。
我想像他回到家,打開信箱後的表情,也許他會生氣,也許他反倒大大鬆了一口氣,但管他呢!我要怎麼愛他怎麼結束那是我的事情。
他看了我的e-mail後果然打電話來,平靜地說:「如果妳真的想分手,就依妳吧。」隔著電話,他的聲音裡聽不出情緒。
「那你呢?」我很想問他。
然而我們一直僵持在那兒,直到我說:「好吧!就這樣吧!」才掛了電話。
跟著,我的心情陷入了梅雨季節。
我是真心想要分開嗎?抑或這只是一種愛的呼救?我只是希望他開口挽留我,希望他親口告訴我,我的直覺是錯的,他還是愛我的,而且他願意用我的方式來愛我。
然而他的沉默像試紙沉澱還原出我的失誤;對於愛情所有的想像和期待,我總是過於天真。我一直都明白,長久以來我所依恃的愛是多麼瘦小懦弱,它無法勇敢地站出來,跟現實生活裡的真相對抗。而且最不幸的是,每一次我都樂此不疲。
小如又失戀了,約了我吃晚飯。我不好意思告訴她我自身難保,想一想,也就答應了她。也許在安慰她的言語裡,我可以走出自己的困境。
一頓飯下來,我們根本沒動筷子。小如忙著跟我哭訴她男朋友的事:她說交往了兩年多她仍然只知道他的中英文名和手機號碼。女人啊!女人啊!妳的名字叫活該。當然我不會這麼講,當我正在努力思索該怎麼開口安慰她,一旁幫我們上菜的女服務生一臉認真又豔羨地說道:「哇!好棒!那不是每天都像一夜情?」
我和小如噗滋笑了出來、越笑越覺得荒謬,在笑聲中,我們輕易地接受了自己的虛弱。
這麼些年這麼多次的戀愛談下來,我有學得更聰明一點更豁達一點嗎?我有比較不那麼痛苦嗎?為什麼愛情這一科就是無法累積學分?為什麼每次的愛情都像隨堂考試,每個情人都像一張考卷,必須重新作答?
他從機場打電話給我,他說只是問我好,順便關心一下我跟新男友相處的情形。
我緊咬著唇,深呼吸,努力不讓自己的情緒再被燃起。
聽他喃喃地說他還愛著我,但他更希望我幸福、這個那個的,我一直沉默以對;這種時候語言最是無情了,它充滿姿態並企圖佔有真實的感情。任何形式的佔有我都不喜歡。
「我要上飛機了。」終於他說:「到家再給妳打電話。」
和他相遇在兩年前的2月14號,那是我第一次有情人節的感覺,異常的快樂像喝了三兩酒以後的暈然,從臉頰爬上眼裡再掉到心裡,撲~撲~撲~的,像小石子落入井中、午夜曇花乍開的聲音。果然,夜裡他電話來了:「嘿!我們來談個戀愛吧!」好像提議去看場電影般的平淡。可偏偏我就喜歡這種乾淨俐落看似無情的人,也許因為我知道自己永遠不可能是這樣的人吧。
我們中間相隔了13個小時的時差,因此他必須來來往往,多數的時候我們仍然保持著自由與單身的假象。而每次的相處到了我快要透不過氣來的時候,剛好也是他要離去的時候,他會微笑地問我:「我明天就要走了,妳高不高興啊?」我也會老實不客氣地說:「唉!真是的,我高興極了。」
兩年來,我為他做過205 頓早餐、108 頓晚餐、一定去捷運車站接他下班且給他一個擁抱,我會為他半夜裏起床打蚊子、會起個大早陪他去慢跑,我會因為愛一個人而把自己弄到最溫柔脆弱而馴良。然而我還是會不服氣地想:小王子裡那朵什麼狗屁玫瑰花真是女人所有且唯一的命運嗎?女人一定都得這個樣子嗎?可我平常不是這個樣子的啊!會不會,愛情根本是馴養的一種陰謀和錯覺?
每當走向車站接他的路上,我就忍不住地幻想:也許這是我最後一次接他了;也許明天,不為什麼,我們就是得分開。
分離是一個原型,它不一定是什麼理由,佔有慾也好,愛的保鮮或流失也罷,總之,我堅信它遲早有一天會來到,余光中不也說:分離始自相遇?詩人們早就為愛情發下讖語。
碰面之前我們互相通了214封e-mail,第一次通電話則是在他參觀完羅浮宮看了一幅畫太感動而不小心丟了帽子以後,他說他坐在廣場的長凳上三個小時之久,等著人家拿帽子來還他。我一面大笑一面想著:還有什麼比坐在巴黎的廣場上等著一個撿到帽子的陌生人,剛好也走到同樣的廣場坐在同樣一張凳上,並無意看了一下身邊的陌生男人,說道:「咦!你在這裡等你的帽子嗎?」更浪漫的事呢?所以看著他,在捷運如海水般的人潮裡向我走來,傻笑著,彷彿我就是他那頂迂迴曲折的帽子,我便感覺愛,像一根浪漫的羽毛,來回地,輕輕地,搔過我的喉嚨。
分手後的某一天晚上,他驀地出現在我面前,看起來年輕英俊神采奕奕 - 可真令我生氣啊!我知道此時的我看起來既邋遢又悲傷,活像老他十歲的小阿姨。於是我火冒三丈地把門摔上,把他和他的行李關在門外。可惡的男人,完全無視於我分手的決心和努力,他吃定了我還會開門還會重新接納他。更可惡的是,我怕我真的會被他料定了。
啊!我陷入了天人交戰。
等到我回過神來才意識到門外竟然好一陣子鴉雀無聲,我趕緊打開門:門外卻什麼都沒有了,竹竿上才晾上的衣服仍滴答滴答淌著水珠子,沿著生銹的欄杆滴下,巨大的黑霎時又吞噬了水滴的聲音,也淹沒了我真實的感覺,我依稀聽到人的腳步聲走近,便探出頭趴在欄杆上往下望,卻不是他,不是任何人。我試著想叫他,卻怎麼也想不起他的名字了。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就哭了。
街道仍沉睡在一片的黑暗裡,隱隱有潺潺流水聲,一個人都沒有。
果然是個夢。
我愛他,愛他的我跟平常的我不是同一個人。因為愛,我放棄了孤獨的版圖。我知道他也愛我,但他還是他自己,他不會因為愛或是我而改變。在愛裡頭還那麼清楚真是令人髮指。絕大部份的女人(如我)一旦落入了愛情這基本設定,都會變得陳腔濫調起來,例如對未來生出幻想、例如不時把自己和對方放在翹翹板的兩端,高高低低、起起落落。那還是存在於頭腦中的,而存在於真實生活裡卻又是另一種細節化,原本個人的界線因為愛情而做出協調或改變,好比說睡覺,這件隱私而簡單的事,突然間就變得複雜起來,當聽著對方整夜打呼的同時,我想的卻是自己的打呼也會被對方這樣整夜整夜地數著,啊簡直不堪深入。原諒我愛情經驗的養成來自於瓊瑤和三毛,實在無法忍受太多這樣的粗糙。更不堪細節化的還有做愛這件事情,性愛本來是一種樂趣、新鮮、刺激、無法預期的當下,它如何能被簡化成三天一次、同樣的姿勢與地點、甚至同樣的過程?歡愉如何被複製?性慾可能像Pizza Hot,二十分鐘以後「叮噹」一聲送貨到府嗎?
或許把每一次的做愛當成最後一次我會不由自主地興奮一點吧!
然而這些都不完全是我的悲傷或焦慮。真正我唯一的悲傷來自這一切令我耽溺的快樂,即使感覺不到自己,那也很好,依賴是一種脆弱一種虛化一種墮落的美麗,也許我真正害怕的是看清楚自己的樣子,我依舊在小王子的沙漠裡踽踽,惦記著所有關於日落、街燈和星星的事,我仍希望有一天我的小王子會在地平線的那一端出現,牽著一隻羊,跟著一隻狐貍,並給我一個大盒子馴養我的孤獨。說了半天我只是想表達自己對於分手真正的想法既是孤獨也是不合時宜的,幾近於一種藝術的自溺。可惜男人越來越注意的只是女人寫實的體重和帳單,既沒想像力,又不Sexy。這麼一想,我便理直氣壯起來,決定換上我最漂亮的衣服,出去慶祝一下這個已經成功了的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