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法的好處,要在運用毛筆的過程,收攝雜念、集中精神、忘懷得失,對文義有深度的認知,進而深化自己的人文素養,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前提就是必須寫字,不能描字。
有些書法比賽,報名的時候要附上師承,這讓人無法理解。
比賽講究的,本來就是公平,最公平的比賽應該是匿名的。附上師承,明白的說,不就是要保障(或排除)某些特定老師的學生的成績嗎?
參加比賽,評分的標準就是作品本身,老師是誰不重要。
在比賽中,常常看到學生臨、抄、甚至描老師的作品,有時好幾個人寫的東西全部都一樣,但這樣的東西因為是描老師的風格,所以粗看很老練,評審一不小心就很容易被騙,也因此這種描老師的作品,也常常得獎,更是助長了描字的風氣。
但就書法學習來說,用這種方法是最差勁的方法之一,即使得獎了,也沒什麼意義,因為失去了「寫字」最根本的意義和好處。
寫書法的好處,要在運用毛筆的過程,收攝雜念、集中精神、忘懷得失,對文義有深度的認知,進而深化自己的人文素養,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前提就是必須寫字,不能描字。
為了比賽得獎而用各種捷徑的方法,完全是捨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