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輕的時候,經常到一些畫廊看展覽,那時,每家畫廊總會吸引一些特定的藝術家或收藏家,因而成為某種形式的沙龍,大家聊天打屁之餘,有時也帶作品去互相觀摩。
有一次,我留下一作尚未落款的書法在畫廊,請畫廊主人讓其他朋友看看,給點意見。
後來,我聽畫廊主人說,有幾位先生看了我那件作品,一致認定是「必然是六十歲以上的老先生,才有此功力」,我聽到以後大覺得意,因為我當時不到三十歲,居然可以寫出六十幾歲的作品,而且「騙」過那麼多行家。
後來,有些收藏家知道是我寫的以後,見面的時候竟然說,「老弟啊,你的字寫得雖然不錯,不過畢竟還年輕,要多練練篆書、隸書,筆力才會更渾厚啊。」
可以想像,我雖然沒有當面「嗆」回去,不過心中是很不以為然的──看作品,認定功力十足,知道我年輕,就覺得還不夠?這些人的眼光和意見,實在很有問題。
不幸的是,我們到處會碰到這些假行家的意見。他們對傳統藝術是喜愛的,卻從未認真研究,只是把一些專有名詞掛在嘴邊,好像自己很內行的樣子。
後來,我聽到一位聲望崇隆的大師很不滿的說,「這些人是怎麼啦?我每天這麼努力創作,從未停止對藝術的思考和追求,我一張畫要畫多久?他們只看兩眼就要給我意見?」
這才知道,原來不只是我這種後生小輩會碰到「上級指導員」,連藝術大師也有這種困擾,看來這種「內行充外行」是我們社會的一種普遍現象,當初不滿的心情,也就平復了一些。
這種情形,似乎隱約成為我們社會的一種特定的「藝術消費態度」,看起來只是一種微不足道的批評態度,事實上,卻嚴重影響了我們整體社會的人文水準。
從三十年前我接觸文藝開始,就深感我們社會是一個不願給年輕創作者掌聲的社會,我所謂的掌聲,可不是那種青年文學獎、新人文學獎之類的肯定,這種比賽和獎項只是一個開始,那不但是不夠的,而且可能是錯的。
我對台灣到處充斥的青年文學獎、新人文學獎非常有意見,不是這些文藝獎項不好,而是在我們的社會並未具備良好的文藝環境之前,過早肯定年輕人的文藝習作,實在是很大的誤導。
對文藝創作應該要有的掌聲和肯定,必須是全社會性的、是制度性的,並且是深入國民修養的。
可惜,我們的社會對年輕人的創作,一直沒有真正的肯定態度。
這也是一種奇怪的現象。台灣許多知名作家,如余光中、白先勇、鄭愁予、楊牧,他們都成名得非常早,都是二十五歲以前就寫出了他們的代表作,至少在1970年代,大概是四十幾歲甚至更年輕的時候,就已經成為當時文壇的大師,可是,這些大師「就位」以後,後繼的創作者就不再那麼受矚目了,到了一九八○年代以後,三十年來的新創作者中,似乎沒有什麼人才是特別被重視的。
沒有英雄,就沒有潮流,台灣的文化環境需要敬老尊賢,更需要懂得鼓勵英雄出少年,否則少年人都對文化沒有興趣了,文化的傳承中斷了,「大師」也就失去存在的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