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放棄的理想 中華日報副刊《2009/09/04》
一些老同事或老朋友,退休後都去開墾田園了。他們有的就近在陽明山租了一小塊市民農地,種種菜,休閒性質較多;有的則到南投鄉間買山地,還沒想到如何開發利用之前,先自己整整地,隨便種點果樹或爬藤類瓜果的,屬於投資或玩票性質;有的則像玩真的,遠赴花蓮壽豐鄉間,買地墾植,甚至於在那兒租農舍住下了,直像墾荒人了。
但這都還是在國內而已,車程最多三、四小時即可返回台北。你可知道世界上有人還遠到千里之外的外國,在那裡開墾了一座小花園呢!這人名叫古德曼( Richard Goodman),現在是美國的自由作家,在《紐約時報》、《哈佛評論》、《創造性的非小說寫作》、《浮華世界》等雜誌上都有專欄,而且他也是紐約作家工作坊的創始會員之一,曾在大學教授創作性非小說的課程,也寫有兩本書,一本是《創意寫作的熱忱》( The Soul of Creative Writing),一本即是他 1991年的處女作《我在法國有個花園》( French Dirt: the Story of a Garden in the South of France)。
《我在法國有個花園》是古德曼寫他和女友到法國南部普羅旺斯省一個釀酒小鎮客居一年,在這個與世幾乎隔絕,保守、寧靜且淡漠的村落裡,古德曼雖試著想融入村民生活,但開始並不順利,村民雖不排斥他這個外來客,但卻與他有點格格不入。直到冬天來臨時,他在小酒店認識一個外酷內暖的新朋友,他提出了想要有一畝田園種的念頭,這朋友真為他租了一小塊地(長十三公尺,寬九公尺而已),給他種種萵苣、甜瓜、蕃茄、小黃瓜、歐芹之類的蔬果。但有了這塊小花園,他和村民的關係卻不一樣起來了,村民開始看著他除草、鏟土、築籬、埋下種子等等,也逐漸與他開始有互動,幫忙他許多種植之事,並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古德曼自己也感受到著名園藝家米契爾( Henry Mitchell)所說的:「園藝之事會揭露人的本性。」他在墾植花園的八個月過程中,才發現他自己是如何缺乏耐性和幼稚、頑固、懶散,但也有努力學習和善感、大方的一面。
這是一個充滿陽光、泥土和異國文化交流的故事,寫著勞動的尊嚴、友情的力量和生命單純的快樂;國內讀者如想品味這本清新的自然作品,十年前( 1999年)就有出版社出版中譯本,圖書館大概都借得到。
但古德曼為甚麼要去法國這個南部靠近亞維農,名叫聖瑟巴斯的小鎮客居呢?原來是他想要寫作的理想,引領著他去的。
古德曼在 1991年出版《我在法國有個花園》之前,已經 46歲的他,其實還沒有寫過一本書。
他內心一直是想寫作,成為一個作家的,但多年來,就是沒寫成,或寫不出一本書。一本書的出版,似乎是成為作家的基本條件,國內的<台灣作家作品目錄>收錄作家名錄的標準,也是你至少要有一本文藝作品的。古德曼之前在廣告界打滾多年,經手文編產品也不少了,但他就是沒出過一本書。他總是告訴別人:「我在廣告界工作,但以後我想寫作。」
許多年過去了,他還沒出版過一本書。一些親友不禁懷疑他想當作家是否只是嚷嚷而已。古德曼甚至於想像到他們談到他時,會有這樣的對話:
「那老兄還說他是一個作家嗎?」
「唉!他只不過是廣告文編的料罷,為甚麼自己不承認呢!」
「……,都這麼多年了,還寫不出一本書,要當甚麼作家呢?」
「 是呀!四十多歲呢,還會有甚麼希望呢?」
「……」
古德曼也不知為甚麼他寫不成一本書。他工作之餘,參加寫作課程、寫作團體,也閱讀如何增加靈感或宣洩感情的書籍,甚至於喝酒、看精神醫師,但就是寫不出一本書。他只能繼續著他廣告人的職業,有時他不禁懷疑廣告文編工作,是成為作家的絆腳石嗎?因為「隱藏著騙人的說服者」( Hidden Persuaders)之廣告人特質,與需要真誠反映人生的文學人角色,是有衝突的呢!
他的信心幾乎要動搖,繼續寫作之夢或放棄理想,就像《星際大戰》裡的那位黑武士,經常在心中處於善與惡或光明與黑暗的角力中。
但他終究沒有放棄心中長久以來的理想,他知道自己想要甚麼生活。恰好,他交了個有強烈意志和貼心的荷蘭籍女友(在《我在法國有個花園》書中,名叫依姞),她在紐約的《美洲法國報》看到一則廣告,說法國南部聖瑟巴斯小鎮,有間石造小屋要出租,且注明適合寫作、繪畫和探險,以及深入體驗法國生活。依姞鼓勵他不妨放下工作,籌備一年的生活費用,一起到法國住一年。
於是他們真的這樣做了。依姞或許沒有直接將古德曼的筆推向稿紙,但他們的法國之行、鄉居小住,以及開墾一小畝田園,讓古德曼找到寫作的熱情和靈感,他每天回到小屋後,經常筆寫個不停。這小塊花園,其實是古德曼人生第一個花園,他並不知道字己會擁有一塊花園,更不知道會寫一本有關花園和小鎮的書,但法國南部的鄉村和園藝生活,卻讓他過去積累在心中的寫作熱情、欲望、靈感,一口氣都爆發了。回國後,他終於得到出版商的青睞,出版了《我在法國有個花園》,後來也走向專業寫作之路。
古德曼說,有人 20幾歲就出書,有人 30幾歲就成為作家,他 46歲才出版第一本書,雖然是晚了些,但他就是沒有放棄心中的寫作理想,最終還是走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美國女作家朵兒( Harriet Doerr, 1910-2002),也是在她 74歲那年,才出版了那本贏得國家書獎,並改編成電影的” Stones for Ibarra”這本小說的。
只要不放棄理想,就會永遠有熱情,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