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送 ◎王岫 更生副刊 2009.01.16
以前在圖書館服務的時候,週一是休館日,但不是我們的休假日。
這天,工讀生要整理書架,把被讀者翻得亂七八糟或放錯位置的書,按書背上的分類、作者號碼,重新歸架;這工程對使用量極多的圖書館而言,算是大工程,既花眼力又得蹲蹲站站的,相當辛苦。
負責參考室圖書管理的M小姐,留英的,有喝下午茶的習慣,總在工讀生四點多工作告一段落時,自費買了一些茶包、三合一咖啡以及小餅乾、小點心,請工讀生享用。
二十多年前,我也曾經在美國一所鄉間大學當過交換館員,經歷過他們下午三點一刻,館員自動到地下餐廳,休息十五分鐘的tea time,喝喝咖啡,吃吃點心,小小聊聚一下的作息,因此私底下雖然擔憂會不會有機關首長來查勤,誤會我們不上班在吃吃喝喝(畢竟我們公務機關還沒有明文可以有吃下茶時間);但我還是支持M小姐的作為,並請她以後茶點用我們單位平常館員送舊迎新的聯誼基金買就好了。
M小姐很客氣,還是經常自掏腰包買小點心,後來吃食越來越多,因為許多館員都自己帶來一些東西了。
我自己也是。但我必須誠實告白,我帶的東西,許多都是家裡人不想吃或吃不完的;像如果有親友來訪,帶來黑黑的巧克力蛋糕給我們當伴手禮,我實在不喜歡吃,那銷路就會有問題,因位兩個女兒都晚歸,根本不會協助消化掉這蛋糕;如果是硬硬的牛舌餅,那更慘,動都不會有人去動。
這些在家不想吃,或吃不完的食品、小點心,在眾人喝著下午茶聊聚的十幾分鐘內,竟然都被年輕力壯的工讀生一掃而光了,或許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吃東西也是一樣罷!
想來,許多同事也都將家裡不想吃或吃不完的東西,奉獻出來了,因此M小姐自己的開銷或基金的支出漸漸少了。
我一直想不出如何用一個適當的名詞或字眼來形容我們這樣拿出自己不想吃或吃不完之東西的行為;「捐獻」?「貢獻」?都太嚴肅,我們的作為,也不像是這種無私之心的本意。後來,我在讀曾獲紐伯瑞文學獎的作家蓋兒‧卡森‧樂文(Gail Carson Levine)的一本教人寫作的書《故事可以這樣寫》,書中提到《魔戒》的作者托爾金,為哈比人創造了一個mathom的字眼,這個字,在哈比人裡,是指不想要但又捨不得丟掉的東西;朱學恆的《魔戒》中譯本,把它音譯為「馬松」,如果拿來放在一般文章中用,沒有註釋,還不太容易讓人明白。網路上有人則意譯為「雞肋」(即《三國演義》中,楊修被曹操殺掉的典故,「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意思),這雖然有點接近,但也不十分貼切;按《魔戒》這本書第一章就提到哈比人過生日時,是發送禮物給別人,這些發送出去的禮物,就是他們平常收集或收到的不想要又捨不得丟掉的Mathom。這個字,既非指特定的某種東西,當作名詞,如譯作「馬松」,當然無可厚非,但如果我們把它引伸成一種將自己無用或不想用的東西捐獻或轉送出去的行為,叫作「冒送」││很冒昧、冒失的將自己不用的東西轉送給你們用;與捐獻、奉獻不同的是,「冒送」是帶有一點愧疚、不安的心,詞典上也說,「冒」有無所顧忌而勇往的意思,如「冒雨」、「冒暑」等;我將自己家裡不吃的東西,拿到圖書館裡給同事分享,也是有點愧疚(不好意思,家裡不吃的才拿出來呢!)但也因為是好同事的關係,也就較無顧忌了。所以,嗯!我覺得用「冒送」這個字眼還不錯的。蓋兒‧卡森‧樂文在《故事可以這樣寫》書中鼓勵大家創造、發明新字,所以我就試著用這個字看看。
下次老妻叫我捐獻舊衣到舊衣回收中心,我要對她說:「應該說『冒送』到回收中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