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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投給誰

2008-03-14 07:29迴響:28點閱:4739

總統大選剩下一個禮拜。如同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傅利曼所說,身為一個專欄作家,我不能說我要投誰,但我可以寫我不要投給誰。

我不要投給一個不能鼓舞台灣士氣的候選人。我要一位能夠讓台灣再度相信的總統。

選對一個總統,也不能解決台灣社會目前所有的問題。每一個公民都參與了社會的共業,光總統一人不會讓全島的人行道一夜之間平整順暢,令愛滋病患的醫療權益受到重視,保證幼兒園的環境安全,叫砂石車行車當心。一個再對的人當選總統,也無能一個彈指就教台海兩岸立刻握手言好,彷彿過去那幾十年的敵對歷史不過是南柯一夢。

一個好的領導人,不用是聖人,也不會萬能。在戰場上,一名將相本身武藝高強,願意勇敢上陣,固然可喜,但他終究是一個人,不可能隻身來個「殲敵數萬」。將領的作用在於運籌帷幄,更在於激勵士卒的士氣,讓他們相信眼前的戰役的確有意義,值得賭上他們自己的性命。不然,明天,大家都改往大陸投資或乾脆申請美國綠卡,走人就是了。

承諾一堆,沒有用。不用陳總統提醒,任誰都知道台灣已是民主社會,總統還是行政院長要提一套政策,還有立法院、媒體等機制在旁守候監視。過去八年,民進黨執政糟糕,國民黨在立法院表現也不怎麼樣,雙方耗盡民眾的政治熱情,都在利用民眾的失望、而不是希望,拿來鞏固自己的黨羽勢力。民眾越失望,他們日子越好過,越不作什麼便有選票。

而台灣現在最迫切需要的是希望。

希望,見仁見智。有人希望兩岸統一,有人希望台灣獨立,也有人希望明早燒餅店會準時開門,因為他要早起爬山,不能空肚子上山。我不需要一個總統給我希望,謝謝別客氣,我自己可以畫我自己的大餅,無須勞駕。說起台灣的希望與夢,有時候,我家門口排班的計程車司機說得更動人,往往惹出我眼角一滴淚。

一個好的領導人,不是給你他的希望。因為他的希望不會百分之百符合你的希望。你的希望,只屬於你,也只有你自己有能力執行。一個優秀的領袖必須給人民的是一份希望的勇氣。他應當讓你膽敢希望。他讓你覺得希望不是人生的奢侈,社會的改變也不是註定一場無勞的癡夢。讓你戰勝自身的恐懼,願意在黎明來臨前,站在山頭,迎著風,對著天亮之後的未知命運,怒吼一聲,來吧,誰怕誰,我是台灣人,拚了。

希望不是天真無知的特質,也非自欺欺人的盲信,而是指人們積極面對未來的態度。一個總統最重要的領袖特質,應是能喚起每個台灣公民身上那份正面的能量,激勵整個社會前進。

有位美國政論家在電視上公開表示他要支持歐巴馬,不為什麼,就因為歐巴馬令他覺得快樂。美國深陷伊拉克這場戰爭泥淖,房屋次貸風暴拖垮全球,美元直線貶值,人民早已厭倦了國內兩黨僵持的政治局面,活在反恐運動的恐懼中。忽然來個年輕的政治家歐巴馬,令人想起美國最愛的總統甘迺迪,他生前深信政治是一份崇高的志業,觸動美國人民追隨自己的良知理念,為國家、社群以及世界的利益而努力,讓他們相信自己的一份力量再怎麼微小薄弱,都能造成蝴蝶效應,增進這個不完美的世界。

話,只是話。話,也能不只是話。而,你的領袖應當讓你重新相信,相信你有能力改變你的命運,相信任何看似空話的夢話都有可能獲得實現的一天。

他可以不用自己作什麼,但他要能夠激勵你去作點什麼。這,才叫希望。


(2008.03.14 中國時報《觀念平台》)


台灣人應該要為希望而投票,不是因為忿恨而投票。

要投謝長廷,因為他激勵台灣人,而不是因為討厭馬英九;要投馬英九,因為他鼓舞台灣人,而不是因為鄙夷謝長廷。

你愛誰,就投給誰。而不是因為你恨誰,所以一定要投給另一個人。這是註定失敗的邏輯。

台灣現在只剩下耍嘴皮的口水戰,好像罵了別人白癡,自己就很了不起。這是令人最受不了的事情。真的嗎?真的嗎?污蔑了別人的智力,羞辱了對方,自己就勝利了嗎?勝利的成就在哪裡?除了那一抹虛假的快感?

最後要為這股口語上的快感付出代價的人,不是誰,就是你跟我,所謂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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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hcf666/archive/2008/03/14/256324.html
2008-03-14 07:29作者:胡晴舫分類:台灣人迴響:28點閱: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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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版主好。法條如下所附,這是警方通常拿來罰娼,而非罰嫖的尚方寶劍(尤其在基層員警拼業績,跑單幫的、流鶯最是此法的受害者)。不同的性別婦女團體自從九八年台北市長選舉中,公娼事件一事正式引發衝突,彼此互相批判了十年,(好處是性工作者正式浮上公領域的辯論),至去年終於多數婦女團體同意一起去推動廢除這條「廢娼條款」,選舉時去馬謝總部要求連署,馬婉拒謝低調連署的新聞詳見日日春網頁 :) cheers !

http://coswas.org/archives/01coswas/5politicalact/post_94.html


《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一)》 第八十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2008-03-26 10:50 B.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B.

關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可否告知更多細節?

謝謝。

2008-03-25 10:31 晴舫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在這個媒體集團的新聞編輯們如此坦率的呈現自己的政治立場,我發現政治果然是台灣人,最為幽微的心靈版圖。還是如下面讀者說的,投給綠的就是不問是非的人,我要說政是這種修辭,常常造成更多的是非。我與好朋友支持,不是支持扁。不支持馬是因為馬不願意簽署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因為該法條嚴重壓迫性工作者的求生,我這麼想。而謝簽署了。或是我覺得謝的經濟政策比起馬蕭的新自由主義多了社會保險在其中,這讓我心情爽快。

我個人贊同我看到一篇blog說的,在馬總統執政時代,當陳水扁的國族修辭無法再為經濟、階級議題遮蓋太多時,馬總統「拼經濟」時代的階級問題,正式上場。

2008-03-25 09:43 B.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其實馬只是贏得了大多數不滿意的中間票, 謝還是擁有所有綠營的基本票. 那些人是不問是非只看顏色的人.

如馬說的, 高興一天就好.

好好監督, 免得綠鼠掏空國庫, 毀滅了貪腐的證據. 其實不論是藍營或綠營的人接手, 扁鼠留下的惡行和爛攤子, 都很難填平的.

希望馬不負眾望, 好好的讓人民吃飽, 生活安逸. 不然四年後, 還是會被踢下台的.

綠營要記取扁鼠造成的失敗, 防止扁鼠在520前的惡行, 不要繼續悲情下去, 那對人民沒有好處. 向前看, 做個好的在野黨, 督促馬英九, 不要再製造分裂了. 將來還是有機會的.

2008-03-23 01:15 2.0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我不投給誰.很清楚說民進黨.我愛台灣希望台灣好
再更好.我們辛苦繳稅卻被濫用.人民生活那麼苦.卻養肥了油嘴滑舌一些特定人.雖我只是卑微之輩.但.我願為國家能有美好未來盡一點點心力.全國同胞本是一家人 我們不能再失何不能再對立.不能再仇視.應要彼此相愛.互相疼惜

2008-03-21 12:20 晴天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我不投給鴨霸硬ㄠ政黨 總統格調是位溫順 理性
柔和謙卑有愛有憐憫 有公義是非 能使社會正面理念
政黨輪替台灣有希望 請終止批評論斷 詭詐 口水
台灣是美麗寶島人人有責共同守護


2008-03-21 10:52 妹妹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基層組織仍不健全:小組是黨最重要的基層組織,老實說,黨的功能是否能充分發揮,小組具有關鍵地位。今天大多數的小組都沒有發揮功能,以至於一到選舉我們黨工人員不但無法真正動員,反而要帶頭拿錢買票!

以今天黨費的困難,上億的經費就浪擲在本來不用花什麼大錢的用途上,而且以執政黨的身分帶頭破壞選風,我們將何以面對總裁、總理,以及千千萬萬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先烈?

台灣選風敗壞,老實說,本黨不能卸責。

2008-03-15 12:19 國民黨帶頭敗壞選風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總裁指出,本黨有些同志對於旁人對本黨誹謗污衊不但袖手旁觀,有時還隨聲附和,這種現象目前仍很嚴重,尤以選舉時為然。

在海外地區更是如此,黨員不敢再外人面前承認身分,因為害怕被左派人士稱作國民黨特務,遇有左派批評本黨,也不敢挺身而出位黨辯護,這種黨員我們寧可不要。

2008-03-15 12:10 黨德不彰、黨性不強

回應: 我不要投給誰

余以中山獎學金求學海外,從事反共愛國活動甚為積極,計曾於:

(1)六十四年至六十五年任紐約大學小組長,曾主辦六十五年青年訪問團演出及反共義士鄒光漢演講等大型活動。

(2)六十五年秋赴哈佛後,任留學生反共刊物波士頓通訊主編輯主筆前後五年,曾以王紹陵、葉武台、李南橋等筆名撰寫專論、社論、雜文十餘萬字,批判中共、台獨、海外左派,迭獲中央海工會獎勵,並常為中央日報、聯合報、新聞天地、國內政論刊物及留學生刊物轉載。六十七年夏以波士頓通訊主編身分回國參加留學生海外問題研討會,並膺選為領隊。

(3)六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以王紹陵筆名在中央日報發表勇者的證言,追計索忍尼辛的哈佛演說連三天中央日報有社論評述。事後並發行單行本,在國內激起廣泛討論。同年七月二十七日,應中央之邀,在中央工作會議報告索忍尼辛哈佛演說詳情,並說明有關問題,頗獲好評。

(4)六十七年底,中美斷交期間,出版增刊之波士頓通訊,發動抗議遊行,草擬抗議宣言信函,及聯絡友我美人投書報刊支持我國。並應行將撤離之我總領事館之請,出任紐英倫中國公所英文發言人,負責赴各學校團體演說及運用電視電台與親斐人士辯論。至次年夏為止,共參加電視電台辯論及訪問六次,大學及社團演講及辯論三次,頗獲我外交官、華僑、學人、留學生及哈佛同學好評。六十八年元月十一日及二十九日復分別投書波士頓環球報及新聞週刊,介紹我國民主現狀及批判美國出賣盟友,頗引起各方注意。同年二月底,應邀返國參加華僑團結反共會議。

(5)六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以本名在中央日報發表加速中國大陸的台灣化---在哈佛與中共社會科學院訪客一席談一文,引起朝野注意,開此後台灣模式、政治學台北等號召之先河。後經傳記文學、海外文摘等刊物相繼轉載,對三十年匪我鬥爭提供突破性觀點。

(6)六十九年初,在趕寫博士論文中,奉命編撰高雄暴動真相英文(Myth and Reality of the Kaohsiung Riot)特刊二十四頁,以因應高雄事件發生後海外宣傳真空、台獨言論充斥之困境,出版後各地紛紛索取運用。我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華府辦事處(前大使館)國會組曾以五百份分送國會有關議員,對澄清污衊頗具效果,事後曾獲海工會及其他長官獎勵。

(7)六十九年夏,應邀返國參加第十屆國家建設研究會政治外交組。行前抽空研究中菲漁業糾紛之國際法問題。回國後,將七千字之報告及研究資料送交外交部參考,並摘要撰成從國際法觀點看中菲漁業糾紛一文,刊於七月二十四日聯合報,外交部甚表重視。

(8)七十年元月二十五日,奉命在哈佛大學法學院舉辦中國的危機與出路座談會,位勸告中共放棄共產主義運動執行點火工作。並撰驅逐馬列恢復中華一文作為波士頓通訊社論。二月二日經聯合報轉載,作為該報報導座談會五學者此一系列專文之首篇。而勸告運動在海外風起雲湧,至十二全大會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決議而達高潮。

(9)七十年三月,赴紐約實習後,奉命研究欲上台獨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餘多處蒐集資料,撰成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Terrorism and the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八十四頁英文論文一篇,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因該文內容翔實,蒐證充分,曾獲外交部前次長君復及海工會增主任廣順嘉勉。

總結上述愛國活動所費時間當在三年左右,機為於留美時間之ㄧ半。就其原因,一則以身受中山獎學金資助留美,理應以身作則率先報效黨國;二則以有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資格,一切活動事半功倍,深感責無旁貸;三則對多方敦促特約為黨國服務義不容辭。事後檢討,雖延長完成學業之時間超過一倍,但於德性、言語、文學、政治四者獲益良多,子思有謂利在義中,誠不我欺。

2008-03-15 12:02 以中山獎學金求學海外,從事反共愛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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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期間,余於課餘積極參加學生活動。五十七、八年任國民黨小組長及區委。五十八年出任台大學生代聯會秘書長。六十年通過美國大使館暨教育部甄試代表我國參加美國國務院邀請之亞太地區學生領袖訪美計畫,為時三月。返國後曾撰寫詳細報告,分送黨團師長參考。

六十一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旋服預備軍官役,任職於左營海軍後勤司令部。六十三年初,以擔任粉碎共匪和談統戰陰謀系列演講,膺選當年海軍優良教官。同年考取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赴美留學,先入紐約大學法學院,專攻國際經濟法。六十五年春,獲法學碩士,旋轉入哈佛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次年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乃全力從事反共愛國活動及有關工作。至六十九年秋完成博士論文,怒海油爭--東海海床疆界及外人投資法律問題之研究(Trouble over Oily Waters: Legal Problems of Sea-Bed Boundaries and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East China Sea)並通過口試,七十年初獲頒法學博士學位,其論文已洽妥在美出版。

於在哈佛法學院撰寫論文期間,曾任華盛頓之威默、卡特勒、皮克林律師事務所(Wilmer, Culter & Pickering)短期顧問,並通過國務院甄選擔任美國國際法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中英文口譯員。哈佛通過口試後,頒發學位前,曾任波士頓第一國家銀行(The First National Bank of Boston)並兼任法律顧問。七十年初,應邱師宏達之邀,任馬利蘭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Maryland School of Law)兼任研究顧問。三月,應聘自麻州劍橋市南遷紐約,華爾街之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Cole & Deitz)專任實習律師,承辦公司法、海商法及銀行法案件。七十年九月奉召返國服務,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並在政大法律研究所兼任商法及海洋法教職。

2008-03-15 11:59 求學黨務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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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受訓時的自述透露,幼時曾受洗,一度成為天主教徒,但稍長涉獵自由主義書籍之後,對宗教信仰改取兼容並蓄而不偏廢的態度。

介紹學經歷時,針對自己留美時期多采多姿的表現紀錄,著墨頗多,並有適時發揮所長的成就感,如此積極參與短兵相接的對敵鬥爭活動,雖延誤了畢業時程
但仍感到自豪而無憾。

2008-03-15 11:38 積極參與對敵鬥爭,延誤畢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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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量級的龍虎之輩,或有仁智互見的落差,但不可否認的,馬鶴凌夫婦能在國民黨全盛時期各自在黨部和中央金融機構任職,其生活安定的程度,自在一般基層公教家庭之上。

2008-03-15 11:32 一般基層公教家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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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革實院保存的學員資料,湖南寧鄉籍的秦女士於民國二十九年七月畢業於湖南省立長沙女中,三十一年十一月於重慶加入中國國民黨,三十三年七月自中央政校統計科第二期畢業,其後均以其統計專長為國家社會服務,來台前歷任中央黨部幹事、四川省萬縣高級商校教員、湖南省政府社會處股長。來台後,先於民國四十二年五月至四十六年八月任國防部總政治部同少校股長,四十六年六月再轉赴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任組員,四十九年元月升專員。

......

石門水庫於民國五十二年八月完工啟用,由台灣省政府接管成立石門水庫管理局,秦厚修轉调中央信託局再保險設計委員會研究室統計專員,民國五十八年八月十一日再轉入中央銀行服務,至民國七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以央行外匯局業務科主任職屆齡退休。

2008-03-15 11:27 民國二十九年七月畢業於湖南省立長沙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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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鶴凌並非國共內戰中舉足輕重的黨政軍特大員,故尚非第三勢力定義下坐觀風向且另有所圖之輩,但其全家畢竟選擇了滯留海外年餘,故曾被志節堅定之忠貞同志疑為心有二志,恐亦難全數諉之為刻意羅織也。

2008-03-15 11:16 馬鶴凌並非國共內戰中舉足輕重的黨政軍特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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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時代巨浪下,究竟該如何選擇安身立命的落腳處,自然成了彼時朝野菁英分子的重大難題。其中又以港澳、美日等地區短暫出現所謂第三勢力的失意政客,挾洋自重,隔海觀望的投機動作最具代表性。

2008-03-15 11:10 挾洋自重隔海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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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年在台邀約政校同學多人回湘宋希濂部,擬從事游擊工作,後宋部潰散,陷匪區,乃攜母輾轉過港來台,拋友不顧,政大同學多訾議之。又其妻女本在台灣,當馬返大陸後,忽以圖母親照顧為名,齊赴澳門,直至馬侍母逃澳,始又全家來台,此點頗值研究。

2008-03-15 11:06 馬鶴凌記錄表備考欄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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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未必是馬英九出人頭地的首要條件,但畢竟是其人生轉折的一大關鍵。因為若非在美七年期間,自始熱誠參與黨務並分擔國際文宣的難得歷練,且把一般得獎者更勇於跳上火線,是捍衛黨國形象為己任,即絕無可能與左派份子與台獨勢力糾纏交手。
進而受到各方注目與層峰的不次拔擢

2008-03-15 10:55 留美期間熱誠參與黨務並分擔國際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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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國民黨中央為解決黨產的政治包袱,並籌措年底縣市長等地方選舉經費等龐大財務壓力,接任黨主席僅五天的馬英九不得不同意以新台幣四十二億餘元價格,將國發院全部房地讓售給元利集團,....。

2008-03-15 10:51 以黨產包袱籌措選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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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退守台灣已逾五十六年的老大開國政黨而言,此次黨主席更迭過程中被忽略的重大意義,至少包括:馬英九除了是國民黨黨史上第一位包括父母和自己都曾在革命實踐研究院接受革命思想洗禮的黨主席,更是以黨的奶水直接澆灌培養成才的接班人,受惠於中山獎學金獎助留學美國,歸國即出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得以親聞黨國強人達七年之久,其後仕進之途可謂一路攀升,且因進退得宜,逐步成為海內外知名的政壇明星。如此殊遇,再加上馬家根正苗紅的背景,一般同儕自難望其項背。

2008-03-15 10:47 根正苗紅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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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真好,讓我想起了之前一部沒有受到太多注意的電影:驚爆時刻Bobby,尤其片尾那一長串收錄自羅伯甘迺迪的講話,完全呼應您的點醒,謝謝!!

2008-03-15 10:13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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