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間,我在中時部落格已經貼了一百篇文章。感覺真奇怪。
因為是中國時報的園地,所以“個人”部落格就失去了一點私人的味道,而成了一個半公開的場所。每次貼文章,妳以為自己穿著睡衣窩在溫暖的房間裡喃喃自語,其實妳已經站在公園角落的肥皂箱上演講。
大部分時候,路過的人都以為是妳是瘋子,懶得理妳;偶而,有人停下來,是為了對妳吐口水。
如果聽見零星掌聲,通常是因為善心人士不忍心見妳這麼出洋相。
我因此比以前更常注意到在路邊表演的藝術家、討錢的乞丐與發傳單的工讀生。我注意他們如何站在洶湧奔流的人潮邊上,像一名落水的人,勇敢地跟水流搏鬥,企圖濺起一點水花,卻只能勉強免於沒頂的命運。
原來寫部落格就跟馬路上發傳單一樣啊。
我讀大學時曾經打過這份工,我記得因為我太過害羞,不敢硬塞東西到路人手裡,而時時有股衝動想把整批傳單丟到垃圾桶裡,就像一個孩子不打算把家裡帶來的便當吃完一樣把剩飯扔掉。
前陣子,有段時間,我這種想要棄甲而逃的心情又故態復萌。想把這個部落格就扔在這裡,來個不死不活。真是關我何事。這個世界有這麼多憤怒、不滿、忌妒與沮喪,而我一個小小傳單發派工,處理自己的憂鬱都來不及。
後來,我想通了。
發傳單嘛,不過就是把手上的傳單發完。也許別人會怒瞪妳一眼,因為妳擋著他上班的路,也許別人隨手拿了就把傳單扔掉,也許別人坐在捷運上站讀了兩行字卻不以為然,也許別人夜裡上床前想起來覺得妳的傳單對他有點幫助。
都,無所謂。
發傳單的工人如同默默掃雪的工人,下雪了,總要有人去掃雪。
總之,我只是發發傳單。
傳單發完,我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