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電影記者,首度獲邀擔任金穗獎部落格達人獎評審,一方面對於聞天祥老師對於此獎所強調的「年輕」觀點感到心虛,一方面也懷疑自己在業界打滾多年後,是否還能以不摻雜太多世俗考量的眼光,來看待這些年輕朋友們的作品。然而對我來說,作品完成後就是以作品見真章,市場很殘酷,光是看得出潛力是沒有用的。平日在寫影評時,可以針對一部作品的可貴之處多加著墨以隱惡揚善,好讓一位或許經驗不足但誠意感人的導演受到鼓勵。但在擔任評審決定給獎時,第一名只能有一個,我不會去思考「在當下的台灣電影環境裡我們要鼓勵的應該是什麼」的這種問題。若是只因一部作品的方向可取而給它大獎,對於其他作品難道不是另一種不公平嗎?誰又有權來決定我們應該鼓勵怎樣的作品,又不應鼓勵怎樣的作品呢?
市場有自己的一套生命機制,從不會因為任何一個電影獎頒給了怎樣的作品而有所改變。奧斯卡、金馬獎作不到,金穗獎當然也不可能。我在這次評審會議過程中,時常想起幾年前有一次擔任台北電影節媒體推薦獎評審的經驗。那年有一部蔡明亮導演的作品與許多其他後輩作品參賽,僅管大家都同意以蔡導的成就,其實真的已不需更多的肯定與鼓勵了,但競賽就是競賽,一部作品在各方面的完成度,以及是否能明確傳達導演獨一無二的意念與風格,其實往往是高下立現的。那年,僅管一同參與的許多評審都希望鼓勵新秀作品,但仍在不需太多掙扎的討論中就決定了獎落誰家。今年擔任金穗獎部落格達人評審,我採取的依然是這樣的態度:我不在乎金穗獎鼓勵出的究竟是下一個侯孝賢、蔡明亮,或是下一個魏德聖、鈕承澤,也不在乎我們要尋找的究竟是下一個藝術旗手或商業大將,只要這個導演是想清楚了、準備好了的。而這一切,其實從作品裡就可一眼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