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有位網友提出「沙漠與水」的比喻,如果搭配我先前提出的「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正好可以清楚說明目前這個消費券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的所有可使用金錢如果是一個大水庫,那麼這個水庫會有各種薪水、油水等進帳,也會有各種日常和額外的開銷,進進出出不斷進行。
現在整個台灣的經濟情況快變成沙漠了,政府就說:
「我發給你們每個人3600CC的水,(請注意:這水本來就是我們的,以後還是我們要還的。)拜託你們在九個月之內去把它倒進沙漠,讓沙漠活起來,變成綠洲。但是因為這種水是經過加持的能量水,不同於你家的自來水,所以我又花了20幾億元來製作,並且把它包裝成500CC 和200CC兩種包裝,你倒水時不能拆封分開來倒。」
於是很多人(包括我)就產生了錯覺,以為這種水真的比家裡的自來水神奇,而且根本不會被存起來。但是後來我很快發現,水就是水,倒進大水庫或大沙漠後根本沒差別。而且這種「神奇能量水」不但多花了很多錢,還比自來水難用,還要我們自己出門去指定地點搬回來。獨居的老人家可能根本出不了門或搬不動或不知道要去那裡搬。於是我就寫了前面兩篇關於消費券的文章,於是連日來就有讀者不斷嗆聲或攻擊,當然也有一些好的意見,於是我又花了很多時間回答。現在我把這些問題和回答又花了很多時間重新整理如下,讓你明白這個「神奇能量水」(消費券)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有沒有比自來水(轉帳)厲害。
嗆:妳根本沒讀過經濟學,妳會比政府那些經濟學專家厲害嗎?別再自以為很聰明了!
答:其實大家都搞錯了,消費券「發不發」的決策是和經濟學有關,但決策後的「如何發」就只需要常識、算術和清楚的頭腦而已,根本不是經濟學的問題。
我從來不是在談「該不該發」,或發了會有多少效果,而是在談「怎麼發最省錢省事有效率」。這個問題每個人都可以動腦筋。人類從遠古時代沒有任何經濟學理論的時代就開始了經濟行為,民間的經濟實踐智慧遠高於那些坐在辦公室寫亂七八糟預算書的官員們。
我在課堂上用問題導向的方式讓學生來設計消費券,他們只是文學院的學生,不懂什麼財經理論。其中有人提出一個點子說,改發折價券,例如每使用50元的消費券必須買100元的東西,也就是要另外付出50元現金。這樣就可以讓3600元變成7200元的消費。
類似的點子其實大賣場一直在用,每月推出「買2000送200」,讓你先是為了湊足2000元多搬了很多東西,下週又為了花掉200元折價券回籠,又買了超過200元的東西。
不過政府如果發「買100送 50的折價券」,民眾就會不爽,覺得政府太沒誠意,而且精打細算的人還是會「買我本來就要買的東西」,慢慢把3600元消化掉,畢竟消費券使用期九個月夠長,而且3600元也實在不多。
結論:以強迫消費這個功能來說,折價券優於消費券,而且我的學生比政府官員聰明。
嗆:消費券另外也促使商家開始動頭腦,想盡各種辦法促進消費。
答:如果只是需要一個「消費券」的促銷名目,那我們就把這筆轉帳發下來的3600元叫做「消費金」不就得了?廠商就可以用「消費金」這個名詞來促銷,如果就「製造話題讓商家有名目推出促銷方案」這個功能來說,「消費券」還不如「消費金」,因為消費券3600用完就沒了,但是「消費金」3600花完後,只要我又心動了,還可以繼續買各種3600促銷方案,這才叫「無中生有」。
例如胡志強提出「到台中市用消費券可以抽房屋大獎」的創意,雖然可以為台中市吸引消費券商機,但同時也對其他縣市造成相對排擠,如果是「消費金」就沒有這個問題了。請注意,「消費金」不但沒有多花一毛錢,還省下20幾億。
結論:轉帳大勝!
嗆:消費券只要有達到消費的效果,不管是任何行業任何商品或服務.,就算只有用一次,就算是達成使命了,至少不會像鈔票一樣一發到手就進入儲蓄帳戶。
答:錯。如果你拿消費券去買本來就非買不可的東西,就等於把消費券轉換成錢暫時存入你的大水庫,你只是多一道套現手續,並沒有多消費。這一點我已經說了一百遍並且日本的振興券已經證明。還是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的人,請略過本文。
結論:平手。
嗆:請注意!底限是牛肉麵老闆賺到200元消費券不管去買什麼東西都會造成乘數效果.。
答:平平都是200元,為什麼鈔票就沒有加乘效果?消費券通常用一次就進了銀行,銀行的下一站就是焚化爐,鈔票才會繼續流通下去。老闆如果拿去肉攤買牛肉,肉攤如果沒有營利事業登利,這張消費券才會繼續轉下去,但是多轉這一次並沒有產生加乘效果,因為200元還是只能買到價值200元的牛肉,而且老闆也沒有多消費,因為牛肉本來就是他每天必須買的。
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可能產生鈔票所沒有的加乘效果:老闆收的消費券多到他日常進貨和生活開銷都消化不了,又不能存起來,而且快過期了,他才會拿去吃大餐或旅行,把它花掉。不過這種情形不可能發生,因為每個人就只有3600元,不可能每個人都用消費券去這家吃牛肉麵。
我也一度產生錯覺,以為讓消費券一直循環使用下去就會產生所謂的「加乘效果」,如果是這樣,就應該規定商家在這段9個月的使用期限內不能存入銀行兌現,讓消費券轉來轉去產生類似「迴紋針換房子」的神奇效果。但是想了半天後發現,根本不會。「以物易物」因為每個人對物品的價值認定不同,各取所需才會產生神奇效果,但「以幣易幣」或「以幣易物」就不可能,因為200元就是200元,消費券和鈔票的價值走到那裡都一樣。
結論:平手。
嗆:每個人如果把消費券拿去大賣場買了米和衛生紙,他們就擠得出現金來買他們愛吃的紅豆餅和臭豆腐,生意其實會更好,這就是消費券的功效。
答:錯。如果他們拿到的是3600現金,效果完全一樣,說不定更好,因為他們可以直接用3600元買紅豆餅,不必擠了。
結論:平手。
嗆:民生用品中食品有時效性不宜大量囤積,一般民眾也未必有空間囤積,非食品類日用品囤積體積較大,一般住家的空間有限,所以不如把消費券花在衣物家電等其他提升生活品質的消費上,就造成消費帶動經濟。
答:消費券太多又必須馬上花掉,才會如此,但每個人在九個月內需要的柴米油盬開銷絕對超過3600元,所以根本不必囤積。當然,如果他們工作穩定收入不錯,他們可能把消費券拿去買衣服電視或旅行,但是轉帳發鈔票也可以造成同樣效果,問題在於他們有沒有能力和有沒有意願消費,不在於他們領到消費券或錢。
結論:平手。
嗆:要在一定期間加強刺激經濟,消費券優於現金,差別在於有時效性而產生的強制性消費。例如我早已看上一套百科全書,要價10000元。但我預算只有7000元,我猶猶豫不決,想等明年年底再說。此時有3600元之消費券,我決定年假立刻去買。你看這消費券不僅是花這3600元,還加上另外6400元。
答:這是因為你早就想買了,如果你拿到現金3600元,書店又在打折促銷,你還是會去買吧?
結論:平手。
嗆:3600消費券和3600現金的不同:
有兩種商品,一種是3500元,一種是3700元。3700元的商品品質比3500元的商品品質要好。這時候消費券不能找零錢,現金可以找零錢。持有消費券的消費者可能會決定升級買3700元的商品。也就是說,消費券可能使消費者從本來只想購買B級商品,變成購買A級商品。
答:消費者會先殺價把3700殺成3600。而且沒有人規定3600必須一次用完,我可以付3400消費券加100元鈔票。事實上這段期間大概不會出現3700的商品,廠商就會自動把差不多的商品訂價為3600。而且,如果我收到的是轉帳的現金,付款時就會用信用卡,請不要忘了卡奴效應,非理性消費者可能因為想花掉3600元卻刷下5000元或7000元的帳。而且刷卡時我賺到紅利點數,銀行還賺到手續費。
結論:轉帳勝!
嗆:. 消費券可用來買一些可買可不買的東西。現金可以直接存,但是消費券不可存。消費券更容易被認為是多餘的獎賞,用來買心理上略顯奢侈的東西,例如CD、漫畫等休閒娛樂用品 。
答:這個可能不是沒有,不過更適用禮券,禮券因為被限制在一家店消費,消費者有時會產生「消化心理」。但消費券因為套現太容易,不大可能產生這種心理。不過前提還是在於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對勒緊褲帶過活的人是不會有這種效果的,而這種人目前占大多數。
結論:消費券略勝,但效果有限。
整體結論已經很清楚:目前規畫的消費券,實質功能最多等同現金,實際可能更差,但是卻比現金不好用,因為不能找零,頭腦不清楚的老人家不但可能領不到,還可能擺到過期。(經建費自己都預估,領券率只有95%,使用率90%。請計算一下:有多少消費券白印了?)就連面額的設計都很瞎,因為200元又不找零對攤販和計程車司機這些弱勢造成排擠,如果改成1000元三張加100元六張,同樣是九張,就好用多了。我們平常使用鈔票不也是這兩種面額用得最多嗎?
連面額都能搞得超難用的官員和專家,你為什麼還要相信他們很厲害?
這個政府就像金光黨,用「神奇能量水」騙得大家團團轉,在這個「神奇能量水」的障眼法下,一下搬走20幾億,而你還在為他鼓掌。
這個消費券啟示錄花了我很多時間,也讓我見識到政府的決策品質與思維,這才是真正可怕的問題,下回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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