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一則真實笑話:
…桃園地檢署近日調查一宗竊盜案件,以開計程車為業之男子張三已有家室,卻又與許阿美劈腿,許阿美後來又再另結新歡,並與新任之男友李四同居,但仍與張三有往來。今年六月間張三駕臨許阿美與李四同居之處,事後李四發現手機和現金失竊,於是乃控告許阿美竊盜…
以上這段離離落落的文字是我的「新聞寫作」班上練習題的一段,讓學生改寫。由於有不少學生照抄「張三駕臨許阿美與李四同居之處」,我開始好奇,他們到底知不知道「駕臨」是什麼意思?今天我在課堂上問一個這樣寫的學生,他的回答果然很噴飯:
「駕臨就是開車光臨!」
這是一名法商學院的大三學生,而這個答案的推論顯然來自張三的職業是計程車司機,如果張三是飛行員呢?答案就變成「開飛機光臨」?
我又問一名中文系的學生,他說:
「就是大駕光臨!」
好加在,中文系的總算沒搞錯。
雖然,現在大學生的中文閱讀和表達能力普遍不佳,英文就不必提了,不過,我頂多是把這事當笑話花絮,不能因此一桿子打翻一船人,就下個斬釘截鐵的結論:
「現在的大學生中文簡直狗屁不通!」
雖然這句話也絕非無的放矢。
最近引起廣大迴響的「洪蘭被雞腿打敗」(註:這是某電子報的新聞標題)事件,本質上是「見仁見智,沒有絕對黑與白」的申論題,奇怪的是,社會上正反兩面的聲音都堅持只有一個標準答案。
洪蘭在醫學院評鑑時看到台大醫學院學生上課時啃雞腿、吃泡麵、睡覺,在大學教過書的人一定都相信那是事實,而且,這是新聞嗎?
大班上課,尤其是接近中午吃飯時間,有幾個學生吃便當啃雞腿很正常,有些學生不管上什麼課都睡覺,這也不稀奇,重點是,一班上百人,當然不可能人人都睡覺或啃雞腿,總會有些人是認真聽講的,台大醫學院理論上應該有不少全台灣最優秀的學生,所以任課老師說「學生的問題令人驚艷」應該也是事實。
一個銅板永遠有兩面,只看到一面並且堅持那就是唯一的真相,這才是問題。
至於上課可不可以啃雞腿吃泡麵?這是任課老師可以決定的規矩,也沒有絕對的是非。我從來不過問學生吃東西,有時候下午一點鐘的課考試,學生提著便當趕來,我會說:
「吃飽再寫沒關係!」
因為,餓著肚子考試不僅考不好,也影響健康。考試只要不作弊,你要邊吃邊寫或邊睡邊寫,沒什麼差別。同理,邊啃雞腿如果有一邊在聽講,雞腿總會啃完,沒看過那個學生整堂課都在大吃大喝的。
不過上課睡覺、上網、發簡訊是另一回事,因為這是禮貌和態度的問題。簡單說,如果你吃人家頭路,老闆開會訓話時,你敢做這些動作嗎?如果你是老闆,能容忍伙計在你訓話時做這些動作嗎?如果不能,你憑什麼在上課時如此無禮對待老師?如果上課可以上網、發簡訊,那麼是不是也可以講手機?如果你生意做這麼大,如果這堂課實在無聊,那你還來上課幹什麼?
至於上課遲到又大搖大擺影響他人,這是禮貌和家教的問題,老師如果在意,當然可以訂一個規矩來約束,如果不在意,也沒關係。
這使我想起,十幾年前我一邊在當記者,一邊在大學的夜間部兼課,當時上課時,一進教室,還有班代喊:
「起立,敬禮!」
就跟我唸小學時一樣。真的!
後來我覺得這樣實在太像小學生了,主動要求班代不必喊了。
台大醫學生用「雞腿泡麵趴」來回應洪蘭的批評,討論過程我不知道,無法評論,不過人家好歹訂了個「不吃不睡」的上課自律公約,不就是一種反省嗎?
到底時代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到底是洪蘭被台大的雞腿打敗,還是台大的雞腿被洪蘭打敗?拜託!又不是在選舉,非要有誰被誰打敗,才能是新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