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真是奇妙的地方,有一種行業專門抓公眾人物的猴,被抓的人,有的一再重申上賓館只是為了女伴臨時肚子痛需要上廁所;有的聲淚俱下激動無比地表明是因為人生地不熟「找不到餐廳附近又剛好有賓館」所以和女性朋友進去談正事;還有人被抓之後,婚姻果真報銷。
說起來,我真正同情的是方文琳,雖然對她沒太多印象,但自己的婚姻壽終正寢,竟是因為狗仔的越俎代庖,這實在難堪。
我也要聲明,我其實一點也不八卦,幾乎不看影劇版,這些都是不小心在電視新聞裡看到的。狗仔免費代公眾人物的配偶「抓猴」,不知算不算身為公眾人物眷屬的一種福利?公眾人物三不五時替賓館發明一項新用途,不知又算不算幫忙拼經濟?
我必須承認自己是很孤陋寡聞的良家婦女,對於賓館,或汽車旅館,或情趣旅館,雖聞其用途不時翻新,可從未使用過。留學時在美國旅行,當然住過汽車旅館啦,台灣的的賓館,我只進去過一次,還只到櫃檯就止步。
為找男人而應召的女大學生
那是大約十年前的事了。某日,社會新聞的頭條是,台中警方掃黃,在五權路某賓館查獲一名年輕女子賣淫。那女子高挑美麗,是某大學企管系的大四生,在警局裡,她還對記者大放厥詞,說自己賣淫是為了找男人,不是為了錢。記者們逮到大好題材,洋洋灑灑的新聞加專訪做了大半版。
幾天後,有個女生在下課後來找我,吞吞吐吐地問我有沒有看過這條新聞,然後告訴我,那個應召女郎是她的室友。
「可是,報紙上說她是東海企管系呀!」
「那是記者亂寫啦!全部都亂寫。」她接著告訴我,她的室友是被冤枉的,她根本就沒有賣淫,在班上還人緣超好,是沒有心機的傻大姊。至於為何會被警方逮到,那是因為她平常跟著阿姨做珠寶生意,那天約了個客人談生意,不知怎的警察闖進來,不由分說就把她捉到警察局了。
「可是,談生意怎麼會選在賓館?而且客人還是男的?」
「沒有啦,他們不是在房間裡,是在賓館地下室的咖啡廳裡。」
那女生在記者訪問時顯然故意報錯學校和科系,栽贓給我的母校。不過,警方還是通知了她就讀的學校,而校方和家長談過後,決定給她留點顏面,不開除,要她自動退學。
這名女生並沒有修我的課,她的室友才是我學生,因知道我是記者,希望我能替她平反,起碼不要被退學。我雖然覺得疑點重重,但答應和這名涉嫌賣淫的女生談談,若真有冤屈當然要替她說話。後來,這名學生代她和我約在衛爾康餐廳見面,就是不久後發生大火,燒死六十幾人的那家餐廳。
福爾摩斯上賓館
在和她見面之前,我特別扮演福爾摩斯,明察暗訪了一下。我先到轄區警察分局,找分局長談。分局長再三向我保證,絕無冤枉,而且那家賓館早就艷名遠播,是警方掃黃重點,根本不可能弄錯。
我接著又到那家賓館實地勘察了一下。那是一家老舊旅館,燈光灰暗,從外面看進去有些詭異,我還是鼓起勇氣走進去。
門廳和一般舊式公寓的入口差不多,只有一個簡單的櫃檯,一名歐巴桑在「顧店」,看到我進來,問我是不是來找人的,要找幾號房。不知她是不是以為我也是來賣的?
「我和人約好了,不過我想先到咖啡廳等他。」我說。
「咖啡廳?那有什麼咖啡廳?」
「地下室不是有個咖啡廳嗎?」
「早就沒了,關掉了,地下室什麼都沒有。」歐巴桑說。
我探頭看了一下,地下室確實烏漆八黑,其他樓層也不像會有咖啡廳的樣子。
那個女生說謊,當然也可能是她的室友,亦即我的學生為了拯救朋友替她說了謊。而且,我的學生在約好的見面時間之前突然打來電話,取消約會,所以,我始終沒有機會見到這位新聞中所說的「為找男人而應召」的女大學生。
後來,我聽說她被退學後,專心當應召女郎去了,而且還做得有聲有色,如魚得水。現在回憶起來,上賓館談生意這種說詞早就有人說了。而這位女生,聽說早就有固定男朋友,現在不知是「從良」結婚了?或是升格當媽媽桑了?或許也算某種服務業的「達人」了。
與大隻男共眠,他看龍虎豹!
我的讀者,住在紐約的meow meow 十分可愛,她經常把自己和家人的故事用e mail「寫」 給我「聽」,其中有不少精彩情節。
Meow meow 在旅行社上班,喜歡旅行也喜歡交朋友。她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一名十幾年前就有辦法到美國旅遊的大陸東北男子,因為長得很大隻,她叫他「大胞」。大胞初到紐約時,她充當導遊地陪,兩人交了朋友。後來她和空姐朋友一起到香港玩,大胞聞訊專程趕到香港伴遊,和她們訂了同一家飯店,熱情的招待兩位美女遊香港。以下是她的描述,我只做了文字的修改刪減:
吃過晚飯,我們分開活動,我在蘭桂舫認識一個長得像休葛蘭那麼帥的英國男。
第二天晚上,三人又各自活動,空姐的男友來港,留下無聊的大胞,我則去和帥哥約會。那唯一的約會,純情的我,竟沒有給帥哥一夜情的機會,現在回想起來,真後悔。不過,那真是甜蜜的回憶,帥哥和我吃完晚飯,搭著二層老電軌巴士,我們坐在上層的後頭,回頭看著燈火通明的灣仔,浪漫得像愛情片。
不過,所有的浪漫回到酒店後全毀。先是空姐告訴我,她男友來港,我回房不方便。我於是回房匆匆拿了簡單的盥洗用具,到大胞的房間避難。大胞房間有兩張床,我相信他不是色狼。
到了他房間,簡單聊幾句,換好保守T恤加長睡褲,我準備入眠,面朝牆壁。 床頭燈開著,大胞在另一張床上看雜誌。我迷迷糊糊翻個身醒來,大胞還沒睡。
我問:「你怎麼還不睡?」
大胞只嗯一聲。因為燈光有些刺眼,我睜開眼睛,看到大胞在看「龍虎豹」!那是港產的鹹濕雜誌,包羅萬象的三級片!
我心中無比驚恐,趕緊又翻回去面壁,嚇得再也睡不著。直到大胞熄燈,我全身開始備戰狀態,手握拳頭,冷汗直流。還好,旁邊那張床上沒動靜。不久,我聽到大胞均勻的呼吸聲,我也慢慢放鬆淺睡。天剛濛濛亮,我睜開雙眼,看到大胞赤條條的上身,五花肉般的雪白背影,在那微亮的房間看來格外嚇人。聽著他如雷的鼾聲,我躡手躡腳爬起來。
他突然停止打鼾,冷冷地問:「上哪兒去?」
我嚇得就差屁滾尿流,強做鎮定說:「我去喝咖啡。」
大胞大概認為我不是小偷,又繼續沉沉睡去。我趕快衝出房間跑到樓下Lobby等天亮。
孤男寡女送做堆?
這種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的驚魂經驗,我也經歷過,我的更慘,不是一夜,是一整個暑假。
留美時,四個女生合租一幢公寓,有老美也有老中,但留學生來來去去,後來老美畢業走了,她的約旦男友搬進來。過了一個學期,約旦人也畢業了,搬來一個敘利亞男生。這個男生據說在家鄉已經是合格的醫生,來唸研究所。到了暑假,其他室友都畢業走了,剩下我和他。
由於租約到九月才到期,我已決定不續租,但為了不想浪費三個月的房租,也沒有提前搬走。好在我大部分時間都泡在圖書館準備考Comprehensive,和他打照面的時間不多。此人看起來溫和有禮,話不多。
眼看暑假就要結束,我也積極找新房子住。有一天早上出門前,他問我可不可以早點回家,他想為我好好做頓晚飯。我趕緊推說要打工,晚上不回來吃飯了。不要說是中東食物那種肉桂味讓我害怕,和他共進晚餐?嗯,蠻奇怪的。
那天夜裡,我準備就寢了,我的室友突然敲我房門,我開門,看到他兩眼脈脈含情地看著我,欲言又止。那眼神把我嚇到了。
「有什麼事嗎?」我故作鎮定。
「我…,可不可以和妳談談?」
「哦,我們到客廳談好了。」
接下來的情節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總之,他告訴我他過兩天就要搬走了,但他一直想告訴我,他喜歡我,問我肯不肯當他女朋友。
我的媽呀!這不是擺明了送做堆嗎?我不記得我如何回答他的。反正,那天晚上我把房門閂得特別緊,也是一夜驚魂。
當孤男寡女同處一室,會發生什麼?噯,不是什麼也沒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