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又傳打假球,這次涉嫌的還有曾經混過大聯盟的曹錦輝和曾是日本職棒明星投手的張誌家,真叫球迷傷透了心。還好我勉強只能算半吊子「愛國球迷」,只有在國際重要棒球賽時會看球,為中華隊加油。要是像周美青那樣認真挺職棒,那可真像癡情女碰上負心漢,被出賣,被欺騙的感覺,不會比發現愛人劈腿好到那裡去。
職棒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五」地打假球?結構面的根本問題當然還是「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市場規模太小,球員運動生命有限,老來生計和尊嚴皆不保,於是經不起誘惑。但是,整個社會短視近利成風,經不起誘惑的,又豈只球員而已?
我經常在上課時做調查:從小唸書到現在考試從沒作弊過的同學請舉手!結果一班數十人到百來人,舉手的至多二、三人,掛零是常事。印象中,台大校長每學期開學時勉勵學生,總不忘說「考試不要作弊,報告不要抄襲」。這不是幼稚園小朋友就該知道的天經地義嗎?進了最高學府還需要校長耳提面命,可見學生只要有分數可A,作弊和抄襲根本像吃飯一樣家常。同理,球場上只要放點水就有拿不完的好康,球員又為什麼不作弊?
上學期,我發現有個學生的報告全文照抄某報的一篇社論,這本來沒什麼了不起,當掉或叫他重寫就是了,但是他還特別在伊媚兒裡強調「老師,這是我個人的見解,請指教。」
這就有點「太超過了」。於是我給他40分,告訴他這篇文章我剛好看過,抄襲已經很不對,抄襲還要強調這是自己的見解,罪加一等。
隔週上課時,這名學生拿著一堆影印的資料來找我,我告訴他大家要上課,有事下課休息時再談。他果然在下課時再來找我,試圖證明那篇報告是他綜合這些資料寫成的。
我真的很生氣,全文照抄也就罷了,擺在眼前的事實還要強辯?於是告訴他「分數事小,誠實事大,本來應該零分,我已經給你40分,就是讓你期末考還有補救機會…不拉不拉不拉…」
我的聲音難免大了些,這學生眼見強辯無效,轉身走了。
抄襲已經變成王道?被發現還要「據理力爭」?下一節上課時,我忍不住拿這個例子來說教。
「…英文有一句話說”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為什麼誠實是上策,因為誠實可以讓事情變簡單,當大家都不誠實時,你上超市買東西,要擔心會不會吃到毒奶,買到黑心商品,談個戀愛也是你劈我我劈你,爾虞我詐;老師考試要把學生當賊,學生明明被逮到抄襲還要強辯,好像只要敢辯就會贏…當整個社會缺乏互信基礎,到處都是詐騙集團時,大家都沒有好日子過…」
我正在「不拉不拉不拉」地碎碎唸時,有個男生舉手表示有話要說,我請他發言。
「老師,我覺得妳這樣做對這位同學不太好!」
我楞了一下才會過意來:
「你的意思是說,我拿這個例子來告誡大家不可抄襲,變成是在當眾羞辱他?」
這個男生猛點頭。
我得承認,這對我來說是震撼教育。我於是來個民調,和他有同感的請舉手,竟然有十來個人舉手。
「可是,他剛才下課時辯不過,不是就已經走人了嗎?」
「老師,他還在。」
這位「見義勇為」的男生說,指指他的隔壁。我果然看到那個抄襲的男生坐在那裡,頭低到不行。
「如果他還在場,這樣也許對他有些難堪。不過我完全是就事論事,我也沒公布他姓名,我甚至不記得他叫什麼名字。」
原來,對現在的學生來講,作弊或抄襲被老師逮到根本是小事一樁,老師如果小題大作碎碎唸,還變成對作弊學生的當眾羞辱,這種白目的老師才是需要糾正、制止的?
當作弊和抄襲變成一種文化時,當誠實變成瀕臨絕種的品格時,打假球,不也只是「有沒有機會被誘惑」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