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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教授碰上警察

2009-07-29 19:11迴響:26點閱:4504

   這個(黑人教授┼白人警察┼半黑半白的總統┼不黑不白的鄰居)的糾紛事件在美國已經喧騰快一週了,光是今天國內的報紙就看到好幾篇報導和評論:

 

林博文專欄-「種族貌相」的偏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729001

 

蘋果新聞:<GOOGLE地球>教授 警察 總統(杜念中)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21709/IssueID/20090729

 

觀念平台-哈佛教授被抓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72900140,00.html

 

 

光就事件本身來看,這事是不是那麼黑白二分的種族貌相或歧視,我個人比較持保留態度。正如CNN的記者(剛好看到,不知道名字)昨天訪問兩造時說的:

 

   「你們兩人有可能都沒錯!」

 

    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白人警察在黑人教授證明身分後還把他上銬送辦,確有濫權的嫌疑,不過這要看黑人教授當時的態度如何。如果黑人教授當時因為很火大,咆哮很大聲,把白人警察惹毛,故意惡整他一下,未必和種族歧視有關。黑人教授要求白人警察出示證件,警察拒絕出示,這要看警方的SOP如何規定,麻州警方力挺自己的同仁,看來在程序上似乎是合法的。

 

二、美國警察處理類似狀況時被授予相當的權威,這也是合理的,因為美國沒有管制槍械,警察一不小心也可能被歹徒槍殺。

 

三、如果美國黑人的犯罪率確實高過白人,造成警察刻板印象,那只能說是一種經驗法則,未必是種族歧視。

 

四、現在電子科技那麼發達,與其各說各話,不如規定警察執勤時一律全程錄影或錄音存證,避免爭議。


五、如果主角不是大名鼎鼎的哈佛教授又是總統的朋友,而是一般黑人小民,此事還會不會被大幅報導?

 

六、如果有聰明的機器人警察就沒有這種問題了。用聰明的機器人管家Andrew(電影Bicentennial man) 的眼光來看人類:“Human beings are a mess! “ (人類真是亂七八糟!)因為人類是有情緒有偏見的動物。

  

  以下是台灣版的教授 vs 警察對照組,也是最近我看到的電視新聞:

 

來看看居然有這麼離譜的事!中央警察大學的一位副教授家中失竊,鄰居發現報警,沒想到新店碧潭派出所的警察一到了現場,發現嫌犯還在屋內,居然說自己另有勤務就離開,留下錯愕的鄰居;而副教授妻子先趕回家後,發現大門敞開,小偷已經跑了,還偷走家中1百多萬財物和珠寶,這讓警大的教授相當生氣,質問要是他的妻女還在屋內,被歹徒脅持,難道警方也這樣置之不理!警大教授:「他(小偷)是把門這樣反鎖了,所以警察進不來。」

  
大膽小偷潛入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家中,還把門反鎖,鄰居機靈報警,沒想到

 

警大教授:「(員警)又接到勤務中心的電話,就說要離開了,鄰居一直在請求警察不要走,如果是我(或家人)在裡面的話。」

  
對員警表現豈止是失望,副教授氣壞了,而且員警離開後,也沒任何人來支援,讓小偷繼續在屋內大肆搜括,偷走1百多萬財物!

   
警大教授:「這個櫃子裡面通通被拿出來,一個做警員的應該有專業的素養,但是都沒有,就這樣子不告而別了,比如說我們的里長,他們聽說(這件事)的話,都認為警察怕小偷!」

  
這位副教授目前還在中央警察大學任教,近幾年家中3度遭小偷,但也直言這一次最是離譜!

   
新店分局則回應,由於當天員警勤務繁忙,當時附近賣場也有小偷,員警年輕經驗不足,才會沒有向勤務中心通報支援就離開!不過整件事件中,最幸運的恐怕是這名偷兒,員警都到了,還能帶著100多萬的財物安然離開,這樣的好運氣,恐怕連他自己都沒想過!

  
新聞來源:TVBS

 

    結論:黑人教授和白人警察如果搬到台灣就沒事,而且皆大歡喜。因為台灣警察如果看到疑似小偷闖空門竟然沒有落跑,竟然這麼認真抓小偷,主人肯定感動到痛哭流涕請他喝啤酒啦!

 

 

 

延伸閱讀:學者的傲慢與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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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9/07/29/421924.html
2009-07-29 19:11作者:羅珮瑩分類:世界真搞笑迴響:26點閱:4504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法官:你為何被逮捕?
苦主:只因為我抗拒逮捕!
法官:?????

法官:你為何逮捕他?
警察:因為他抗拒逮捕!
法官:混蛋!你這仗勢欺人的敗類,來人啊!將這惡警給我拿下!銬起來!


2009-08-01 07:16 包青天重現江湖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CNN這篇報導有相當完整的最新發展和事件的重點回顧,請比較一下國內媒體的處理有何明顯不同,就會發現預設立場才是問題的來源,這正是歐巴馬失言挨轟的原因,可惜國內媒體還是慣性地給事件輕易定調,還好這是美國人的事。

CNN_topObama, Biden, prof, cop sit down over brews http://bit.ly/xCDWc

2009-07-31 15:39 羅珮瑩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三、如果美國黑人的犯罪率確實高過白人,造成警察刻板印象,那只能說是一種經驗法則,未必是種族歧視。---

我想羅小姐這句話的語病不小。你要是在美國住久,你就知道所謂刻板印象(stereotyping), 經常跟種族歧視 (racism) 是畫上等號的--即使"黑人的犯罪率確實高過白人." 尤其在警察對待少數民族(aka 黑人和西班牙人)的態度及方法上,說實話,除了白人不願面對事實外,大家都心知肚明。你看最近幾位有名的黑人,包括 Colin Powell,Eric Holder,不管他們對這次事件的看法同不同意,全都有被歧視的經驗,更何況小老百姓呢!

2009-07-31 04:44 KWTI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專業素質有熱血的執法者當然不在少數!...
而我們警察...唉
難怪會被冠上 賊頭' 開單一流,像蒼蠅看見豬肉

2009-07-30 19:28 地獄之子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當哈佛教授碰上劍橋警察
說是"黑白問題",不如說是"警民問題"。

我支持歐巴馬首次發表他對此事件的言論,
指該劍橋警察 "acted stupidly"
不是嗎? 人民褓母有什麼好神氣的?
動不動就將人上手铐!
靠!

2009-07-30 14:40 人民最大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我自己倒是認為歐巴馬至少犯了兩個錯 :

以聯邦政府總統的高度 , 不必在這個地方上的小事上發言 , 因為這甚至不是州的事 ;
既然說了 , 「我沒有所有的細節」 , 下一句應該是 , 「因此我對此還不能評論」 。

2009-07-30 14:23 北美隱士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波士頓一名警察在其電子郵件中將哈佛教授 Gates 描述為:
a "banana-eating jungle monkey,"
該警員已被繳械停職。
【詳見雅虎新聞】
http://news.yahoo.com/s/afp/20090730/ts_alt_afp/usracismarrestuniversitypolice


2009-07-30 14:19 最新消息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警察鉄定是濫權的,明明知道是屋主了,就算是兩方火氣大,警察是應該表現冷靜的一方,可以開張ticket要屋主第二天到警跼説明。把人銬押是很明顯的,我有權銬押你,你能怎樣的霸氣淩人。這是濫權。
2009-07-30 00:13 | billy
========================
完全同意 billy 所說的!
Gates 教授是在自己的家裏,並未干擾任何人,也未邀請警察到他家,
只因鄰居誤報,若有任何誤會發生,是警察應該低調處理,
誤闖民宅,態度好一點,說句 Sorry 就離開,肯定沒事!
一定是趾高氣昂,霸氣淩人,才惹惱了遭無妄之災的屋主!

美國黑人和西語人士遭警察逮捕的比例過高,
有法院的調查報告顯示,其中很多遭逮捕的原因是:
resisting arrest (抗拒逮捕),
所以最終結果是 arrested for resisting arrest,
豈不荒唐?

好端端的一個(黑)人在開車,若警察看他不順眼,
就可以把他攔下來,上銬盤查,無需具體罪証,
若該黑人膽敢拒捕,重則喪命(說他企圖攻擊警察),
輕則以拒捕罪被正式逮捕,
這就是美國法律荒唐之一面!






2009-07-30 13:22 前警大教授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那就不好玩了啦,就是要看總統出糗呀。
看看是總統白目還是警察白目。
不過如果是歐巴馬犯法,(比如吸毒)
那警察當然「依法行事」;
反之,如果白人警察故意找碴,那就吃不了兜著走啦。

2009-07-30 13:18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漫兄,
大尾一點的魚都知道要潛深一點,
美國總統如果微服出巡也是白目一個的話,
那不如選一條魚來當總統。

2009-07-30 12:12 Roger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歐巴馬請雙方到白宮喝啤酒,各退一步,
事情算是落幕了。

不過為了避免再有不經意的敏感的種族問題磨擦
美國是否考慮將來由黑人警察專門處理類似黑人案子?

另外我很好奇,不是每個美國人都知道他們的總統
是誰或長相如何。如果有一天歐巴馬微服私巡,
真不知會發生什麼事?總統有駕照嗎?
有任何証件註明他是「美國總統」嗎?
即使有ID ,膽敢攔住他盤問他的人恐怕也不相信吧。


2009-07-30 11:27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人類有情緒有偏見正是造物主的智慧,這不是Bicentennial man所能理解的.
大學教授,總統友人的自我偏見優越感也是這些事件主要導火線.

2009-07-30 11:02 Æ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非常同意 hp 的說法。其實大家都沒搞清楚裝況,就以種族問題來發揮。Gates 教授在屋內叫哮時,警察並未動粗。是他在屋外謾罵,才被載上手銬。另外 Gates 起初並沒出示駕照,只秀了哈佛的職員証,且屋子是租的。所以雙方都有誤會而引起的糾紛。請參閱警察的報告,以及証人的簽名。

http://www.thesmokinggun.com/archive/years/2009/0723092gates1.html

2009-07-30 05:32 Chambana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如果今天這種鳥事發生在台灣,而當今的皇上說了話我看這警察八成要滾蛋的,但反觀美國在除去種族觀念之後,連歐巴瑪都能認同警察的執法無誤,你們這些鳥人又懂得些什麼東東,隔靴搔癢有沒有搔到癢處呢?重點是官不可僚民不刁這才是重要,教授又不是神也沒有治外法權,有錯也是應該依法辦理

2009-07-30 04:22 老大

美國對警察執行公權力非常支持,也是警員肯辦事的動力。

目的就是要民眾非常清楚的認識好了「面對警察執勤時先服從再講理」的公權力優先原則,若沒有這樣的原則,有誰還肯幹分分秒秒都有生命危險、工作辛苦、待遇差的警員?台灣島警員在警大教授家遭竊案中的表現,正是台島不維護公權力優先的後果。你不給予軍人、警察「你不聽我的就一定被抓或挨揍,而且我一定沒事」這樣的執法權力,那麼誰還會鳥軍警?我認為台島政府應該從此事裡好好學習,還公權力給軍警,有助於台島社會恢復秩序,糾正李扁兩朝為選票而縱容出來的暴戾之氣,糾正民眾以為「只要政治正確公權力就不存在」的錯誤認識。美國黑教授被抓可能是冤屈了,但這種冤屈與過份縱容而一定會導致的群眾暴力事件相權衡利害,那麼寧可選擇對黑教授的冤屈睜眼閉眼打馬虎眼,而確保公權力的威力,保持警力的執勤熱忱與優勢。在民主自由聞名於世的美國,民眾不論持何種理由與警察爭吵,被打被抓被罰被關的一定是民眾,哪怕事後賠償都行,但這種深植在民眾心裡的認知一定貫徹,群眾事件一定是民眾被打得頭破血流,若民眾膽敢把警察打得頭破血流,那麼群眾一定活不成了,因為襲警就構成開槍條件,而且僅僅只有意圖就可以開槍擊斃,這方面台灣島得好好跟人美國學學!

2009-07-30 03:25 amlink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http://zh.wikipedia.org/wiki/1992%E5%B9%B4%E6%B4%9B%E6%9D%89%E7%A3%AF%E6%9A%B4%E5%8B%95
1992年洛杉磯大暴動
持續四天,53人死亡
暴動起因那個被警察毆打的黑人不是總統朋友,只是nobody。


2009-07-30 03:05 Jason

條碼前三碼代表"登記國" 非生產國

條碼前三碼代表"登記國" 非生產國
相信不少觀眾朋友最近在購買奶製品之前、都會先檢查包裝背面、想要分辨到底是哪裡的產品;而網路上最近也流傳一封電子信件、教大家從條碼的前三碼、判斷商品的製造國家。不過、專家表示、這個方法不完全正確,因為條碼前三碼、代表的是廠商的登記國,不一定是生產國.
毒奶粉效應,許多人把中國商品列為拒絕往來戶,最近網路上流傳用"商品條碼"來辨識"生產國家"的電子郵件,教導民眾,條碼前三碼如果是690~695,就是中國製造,千萬不要購買,如果是471開頭,就是台灣製造,品質沒有問題;信件還洋洋灑灑把世界各國的條碼都列出來,這判斷方式是正確的嗎?翻開商品條碼登記手冊,條碼的前三碼的確實代表國家代碼,不過是登記國而非生產國.
資料來源:飛碟聯播網
http://www.uforadio.com.tw/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律師亦表示:「所謂條碼就是商品的身分證統一編號,是由跨國組織IANA管理,負責各會員國之國家代號的分配及授權,目前國內係由「商品條碼策進會」所負責。而根據商品標示法第九條規定:「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一、商品名稱。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中並無條碼之相關規定,因此,商品有無標示條碼其實並未違反法律規定。」
因此,消費者不應就憑條碼來判別產品,況且條碼辨識亦非人人明白!購買商品若僅憑用條碼來辨識實非常人所為!!對商品標示有疑慮應是探討該產品外包裝的中文說明是否齊備?!只要是中國人看得懂中文,簡單的即可依據中文說明很輕鬆的知曉生產國及相關標記;消保官更是呼籲消費者不可僅以條碼做為判別商品安全性的唯一依據,仍應該以商品上標示的產地為準。

2009-07-30 01:41 Charmingbio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案例:

師大教授施並錫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4488

2009-07-30 01:33 Jason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TO 行為排斥

你是否認識很多很多黑人呢?
還是你看了很多很多好萊鄔電影?
你的心中實在有太多偏見!

希望住在北美的網友多多留言說說自己的所見所聞,
更希望沒呆過美國的網友,少來想當然爾地鬼扯蛋!

用我自己的有限經驗來推論,
應該是具有白人優越意識的警察,
值勤時在言語行為上惹毛了高級黑人教授,所以爆發了衝突。
而白人警察乾脆照SOP處理(也懶得求證屋主身分),
就像Billy網友說的,實在是濫權!

只要是人類,哪怕是壞人,都該有其應有之人權!
討厭、鄙視、看不慣...,不代表對方有罪該死,不能因此而忽視其基本人權吧?

回想當年L.A.暴動,不就只是因為白人警察看Rodney King 不爽而痛扁一頓所引起嗎?

人類什麼時候才可以不再因為膚色種族信仰...等差異而互相仇視啊????????



2009-07-30 01:14 Ben

回應: 當教授碰上警察

警察鉄定是濫權的,明明知道是屋主了,就算是兩方火氣大,警察是應該表現冷靜的一方,可以開張ticket要屋主第二天到警跼説明。把人銬押是很明顯的,我有權銬押你,你能怎樣的霸氣淩人。這是濫權。

2009-07-30 00:13 b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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