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承認,自己是個消息很不靈通的人。麥可傑克森去世都快一個月了,他的新聞還是不斷,在台灣,最新的一個爭議主角變成作家張曼娟,不過我直到今天凌晨,在別家部落格看到網友迴響,才知此事並好奇地搜尋,找出張曼娟那篇文章,還一口氣把七十幾則迴響全部看完。
我不是MJ的瘋死(fans,求求妳!電視女主播,請不要再說”fancy”!妳如果英文不好又懶得查字典,可以用大家都聽得懂的「粉絲」。),也不是張曼娟的讀者,但看完那些迴響後,(據說本來有三百多則,那麼謾罵或人身攻擊的可能都己被刪除。)我發現自己是站在那些抗議的瘋死這邊的。這種憤怒和抗議當然有非理性的「瘋死捍衛偶像」成分,但張曼娟那篇被主流媒體包裝成溫情勵志的文章,到底又有多少經得起檢驗的理性成分?
那些迴響中有人引用MJ的話(對不起,未經查證,而且我剛才上網去查,整篇文章都已刪除):
「如果你從來不曾和一個人真正相處過,你就不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
如果這句話真是MJ說的,我覺得這是他說過最有道理的一句話。這剛好也是我對「媒體所描繪的名人vs真實的名人」之間,一貫存疑的基本態度。
那些是事實?那些是八卦?那些只是偏見?這是你在判斷資訊時必備的訓練。這些元素剛好都在MJ身上混雜發揮得淋漓盡致。
MJ無疑是地球上celebs中的A咖,他的人生後期變成醜聞的A咖,但這些醜聞至今多數仍只是未經證實的八卦,例如他的戀童官司最終司法判決無罪,當事人的男童如今已年近三十,據報導在MJ死後坦承當年是父親為了錢要他說謊,MJ並沒有性侵他。不過,這個報導的真實性仍然待考。
他的性向一直是個謎,但MJ本人否認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不過,人都死了,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到底和世界何關?又和他的人格高下何關?認為他是「人妖」所以不屑的人,叫做偏見。
他後期把自己整形整得不像黑人,皮膚也變白了,這是事實。張曼娟因此認為他「無法接受自己是黑人的事實」,加上那些醜聞和官司,加上他曾經把小孩抱出陽台上幌,所以認定他是一個「活的笑話」。
他曾把小孩抱出陽台上幌,這也是事實,有電視畫面為證。但我在台灣看到的新聞只有考古畫面,新聞並沒有告訴我們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做出這個舉動,當然他也可能只是無知或無心,或處於某種精神異常狀態。張曼娟如果要做出「MJ是個虐待兒童的怪物」之類的結論或影射,她顯然應該做比較完整的research。
至於MJ為什麼要不斷整容?醫學上有一種整形癖,他顯然是這種人,且據報導他的父親曾經指著他的鼻子罵他長得醜,造成他的心理創傷,這是可能的。
前幾天媒體又翻出舊畫面,說他因為拍可樂廣告時頭上著火燒傷,變成禿頭,所以不斷整形,又濫用藥物成癮。燒燙傷傷口只要結疤,就不會再痛,頭上禿一塊可能,但因此扯到整形整張臉和藥物成癮,這叫亂扯。
他的皮膚為什麼由黑變白?一說是他得了白斑病,如果是,這是很值得同情的疾病,但白斑病會造成皮膚白一塊黑一塊,並不是均勻的白,要變成均勻的白,可能是要經過很多雷射治療的。無論如何,這也不能做為他「不能接受自己是黑人」的證據。而且,就算他不能接受自己是黑人,也沒有罪。
不過,關於MJ的不幸童年,倒是有很多事實已經證實。例如,他曾在電視上回答記者問他:「父親有沒有打你?」時,沈吟著說:”Yes”,並且追加“More.”甚至有他的友人爆料,他曾被父親吊起來打下體,因此失去生育能力,當然,後面這個爆料有待證實。不過,他小時候被當成搖錢樹,不斷表演,以致於後來買下Neverland莊園,邀請小朋友來玩,想要做個長不大的彼得潘,補償失去的童年,這些都是事實。
關於MJ,我想說的是,我本來就不是他的瘋(fan),聽到他的死訊時也沒有特別的情感,但隨著這些日子他的各種傳聞不斷被媒體持續消費,他那備極哀榮的告別式和那些被重新翻出來的經典歌舞畫面,使我回憶起自己的青春無敵歲月中難得的熱舞時光,使我對這個謎樣的生命感到越來越多的不捨。
不知你有沒有想過,一個人如果曾經有過像他那樣的名氣,那樣的財富和成就,有那樣多的人在他死後真情(或假意)為他悲傷懷念,為什麼竟會活得那麼孤單?那麼無助?
這肯定是一個極端敏感,極端脆弱易受傷的靈魂。這是我的推論。
不管MJ是一個怎樣的人,他為世界留下的音樂和他為世人的苦難所貢獻的心力財力,都是十分具體的事實。那些歌,那些天文數字的捐獻,都不像是一個藝人為了美化自己而做的公關活動。
所以,需要何等巨大的輕率與傲慢,才能寫出像張曼娟那樣的標題:「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而且,我看了全文,這個標題並不是像她自己道歉時所說的「斷章取義」。
順便一提,張曼娟的書我總共只看過一本《海水正藍》,還是在她成名多年之後才看的。看完這本暢銷書,我對台灣出版界的行銷能力實在刮目相看。幾年前這本書發行精裝本,我看到它擺在誠品和法雅客的入口顯著地位,更為台灣出版界這種「國王新衣」的造神能力感到既震驚又悲哀。當然,時代不同,現在要在出版界創造這種神話已不太可能了。
至於《海水正藍》的內容是什麼?我只記得是幾篇小說,勉強看完後,對書中人物,情節,文字,說真的,立即忘得一乾二淨,沒有一絲印象了。小時候看瓊瑤,起碼我還記得人名,記得情節的。
張曼娟的《海水正藍》也許可以算是台灣出版界的一個神話,當然這個神話的規模和持久性若和MJ的《顫慄》比起來,一個是泡沫,一個是鑽石。
至於什麼是笑話?我只知道,沒有人有權利說別人的人生是一個「笑話」,尤其是,你從來不曾認識這個人的話。
p.s. 關於MJ的音樂和人生,我推薦梁東屏的《無法著陸的靈魂》,就在隔壁編輯部落且無法引用,有興趣者請自己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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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因有些人從來不知道何謂「就事論事」,已經說明過的東西也充目未睹,只好貼在上頭。
再說明一次,我不認識張曼娟,我也從來不曾談過張曼娟。她是作家,人人都可以談論她的作品,當然前提是要讀過。如果她自認那篇談MJ的文章沒問題,大可不必道歉,聯合新聞網更不必刪除。
實在沒空一一審視迴響,所以重新開放,請網友自行為言論負責,胡說八道東拉西扯讓人唾棄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