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和NCC的戰火連日來風風雨雨,還槓上批評中時的學者記者,引來百餘名傳播學者的連署批判。最新的發展是,中時旺旺集團的老闆蔡衍明昨天登門向台大新聞所長彭文正、政大新聞系主任蘇蘅、世新新聞系主任胡光夏等人表達善意。《中國時報》和《工商時報》更罕見地在今天的社論中統一刊登同一篇文章,以主筆群的「獨立」立場,聲稱「必須要站在公理正義這一邊,秉持我們六十年來浸淫涵養的媒體理念,對事件做出評論。」向老闆提出四個不告的理由。
說真的,中時集團已經是台灣最大的媒體集團,學者則是發言權強大的社會菁英,雙方都是超級大聲公加意見領袖,互相槓上時,是非黑白一般小民心中自有一把尺,前小記者我本不必去湊熱鬧。我比較關心的是,自稱「站在公理正義這一邊」,理論上應該是獨立公正不受老闆指揮的中時主筆群加編輯部,在這個事件中的角色。
傳播學者槓上旺旺中時事件簿
5/27
NCC有條件通過中天、中視董監事變更案,提出7大附款被外界指為「旺旺條款」,引起旺旺中時集團不滿
6/02
旺旺中時在《蘋果》、《中國時報》登廣告嗆NCC,此後數日在自家媒體以報導、廣告持續抗議,引發媒改團體批評
6/09
旺旺中時於《中時》頭版登廣告,要求污衊該集團者,一周內針對發言內容提出證據或用電郵來信道歉,否則將提告
6/11
中研院研究員瞿海源教授等7名曾公開發言或為文批評該集團者,收到存證信函
6/16
政大教授馮建三等149名傳播學者連署,要求旺旺中時懸崖勒馬
6/18
旺旺中時老闆蔡衍明拜訪台大、政大及世新等傳播系所龍頭,說明立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以上引自蘋果日報)
先從始作俑者的NCC說起吧,本屆NCC委員看來使命感和道德感很大,這個裁決的法律層面問題已經有很多專家討論,我不必多說,但「旺旺條款」及「人家(按:指非凡)至少沒有經營米果生意」的說法,未免引起蔡老闆「階級歧視」的憤恨不平,這位大老闆號稱目前台灣第二富,縱橫商場以霸氣起家,怎能忍下這口鳥氣呢?除了刊登大幅廣告並在自家報紙社論一面倒地向NCC開炮外,連批評的學者記者們都遭到池魚之殃,說穿了,不過是「富人之怒」引發的情緒性反彈。稍具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寄存證信函徒具騷擾洩憤功能而已,這種官司要是告得成,蔡大老闆自己旗下擁有諸多媒體,天天以批評為業,將來豈不是被人活活告死?
有趣的是,《中國時報》昨天的社論還以悲憤莫名的態度,強調中時有討回公道的權利,且據今天的《自由時報》報導,「旺旺中時集團發言人吳根成表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立場已在昨天社論中具體回應,不會撤銷存證信函。」為何今天的《中國時報》和《工商時報》卻又以主筆群的「獨立」姿態,勸老闆不要提告呢?到底,中時的社論是「主筆聽老闆的」,還是「老闆聽主筆的」?
理論上,老闆本來就應尊重專業,尤其是米果生意起家的老闆(對不起,純屬就事論事,絕無歧視之意),既然不具新聞專業背景,就更加不應對自己旗下的專業新聞人下指導棋。就像今天的中時社論說的,要不要告是蔡衍明個人的權利,既如此,《中國時報》的社論為何前後矛盾?一下代表老闆和集團立場,一下又變成主筆群的獨立立場?
還有,要不要告學者和記者既然是蔡衍明個人的事,蔡衍明要登門拜訪學者表達善意,沒事把中時總編輯和中天新聞總監拖去幹嗎?這則登門向學者示好的新聞所有報紙都報導了,為何中時自己獨缺?
種種跡象都顯示,所謂的「主筆群獨立言論」立場,根本是子虛烏有,一切不過是配合老闆演出而已,這才是真正令人憂心的事。
蔡衍明在此事件中表現的「外行領導內行」之行徑,不僅坐實了NCC的「人家沒有經營米果生意」之虞慮,並且把中時近一甲子來累積的專業資產幾乎消費殆盡。老實說,《中國時報》至今僅剩的資產,也就是這些尚未提早告老報廢,也未轉戰五光十色的電視或殺很大的蘋果,還在固守「中道質報」這個岌岌可危的文字媒體崗位的老中時人和那塊招牌了。
蔡衍明能為中時做什麼?也許,除了出錢以外什麼都不做,先學會做一個尊重專業的老闆,就是對中時也是對自己的名聲最好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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