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層出不窮的虐兒慘案,或當著兒童上演夫斷妻頭,妻大卹夫八塊,情節一件比一件驚悚,在台灣當兒童,好像真的驚很大,險很大。我不禁想起隔壁鄰居經常傳出的打罵和哭叫,不知道是否也在上演虐兒案,自己是否屬於「冷漠坐視兒童受虐」的人口。
隔壁鄰居和我共用一座電梯。我剛搬來時,他們正在裝潢,樓梯間堆滿廢棄物,幾天不見清理,我只好敲門請他們清理一下。應門的女人表情不悅,不過到底把垃圾清乾淨了。
幾天後我在電梯裡碰到她,主動點頭微笑,她毫無反應。又過了一陣,我碰到她和鄰居在談大樓內的問題,於是加入談話,但她彷彿把我當空氣,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敢和她打招呼。這家男主人很少出現,兩個小孩跟著媽媽進進出出,女孩約摸十來歲,男孩七、八歲,兩個小孩面貌模糊,要不是跟著他們媽媽,走在街上我肯定認不出來。
最近一、兩年來,我注意到女孩經常挨打。有時母子三人從外面回來,一出電梯,就聽到媽媽數落她的罪狀,進門後,儘管隔著兩道門和一個走道,依然傳來劈劈拍拍的打罵聲和女孩的哭叫,是那種使盡吃奶力氣狂嚎,驚天地泣鬼神的哭喊。
有時,大概她盛怒到來不及關門就動手了,哭喊聲特別驚心動魄。我開始懷疑,對門是不是在上演什麼驚悚的虐兒情節,十歲的小孩,大概不可能被丟進滾水鍋裡煮了,可是,她那樣慘叫,是什麼樣可怕的暴力正在加身?當然也有可能女孩只是哭叫聲特別呼天搶地。我是否應該打電話通報家暴專線或警方?他們會不會立即上門處理?如果他們上門後發現什麼也沒發生,只是一個母親在教訓小孩,日後我碰到這家人又會是什麼臉色?
我注意到挨打的總是女孩,於是編織一些可能的故事情節:
重男輕女的躁鬱症母親,動輒打女兒出氣?
父親有外遇所以很少出現?母親積鬱成疾所以打女兒出氣?
女孩看起來不是很開朗,但也不像是特別頑劣令人抓狂的那種小孩。有什麼理由,要這樣打小孩?
鄰居的坪數很大,如果不是在近門處打罵,或我正在聽音樂,可能根本聽不到,這意味著,打罵的頻率可能更高。想到報紙上描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虐兒情節,我開始坐立難安起來。
前幾天下午,我正在書房看書,門鈴響了。
「那一位?」我邊走去開門邊問。
「我是妳對面的鄰居。」
意外!這可是頭一遭我的對面芳鄰找上門呢!我滿腹狐疑地開了門,她遞上一串鑰匙:
「這是掉在妳家門口的,我想可能是妳的,我怕被別人撿到…」
天啊!我肯定是中午進門時手上大包小包,開完門鑰匙掉地上竟沒發覺,這一串包括我的車鑰匙和大門鑰匙,要是被壞人撿去,麻煩可大了。
我連忙謝了她。好加在,我沒去通報家暴專線,也許人家家裡根本什麼問題也沒有。看來這鄰居好像也沒那麼難溝通,也許下次聽到哭嚎慘叫時,我也可以敲個門,找個理由去了解一下了。
Home, Sweet home!家可以是避風港也可能是人類互相傷害殘殺的地獄。每個家庭關起門來,各種天倫悲劇、慘劇、喜劇、肥皂劇、驚悚劇…都可能上演,在都市的水泥叢林裡,門外的人實在很難窺其堂奧,參與救贖?那就更是「難很大」了。因為,家庭的構成要素不是鋼筋水泥,而是愛與情感,而愛與情感屬於人性極幽微的領域,每個當事人訴說的都只是某個版本的故事,真相外人很難理解。
呵護兒女平安長大是動物的天性,自然的法則,但這個自然法則在任何先進文明的國家都有失靈的時候,社會既不能要求當父母要考執照,人類中的異形臉上也沒有寫著「異形」兩字啊!即使是眾所公認的垃圾、人渣,社會也無法將他們強制結紮。祈禱吧!親愛的上帝啊,請讓那些不合格的父母不孕吧!不過上帝顯然是沒空管這個的,而且越是不合格的父母好像還越是生小孩像下蛋一樣,蟑螂老鼠總是以量取勝,熊貓卻瀕臨絕種,這也是自然法則啊!
所以,虐兒的問題,我比較悲觀,等待進化吧!政府可以做什麼?立法規定懷孕的準父母強迫接受親職教育?前提是這個親職教育必須是真正管用的,而且很多施虐者並不是親生父母,而是母親的男友或同居人。即使是親職失能的高風險家庭,政府也不能像《一九八四》那樣,在人家家裡安裝大型電視,24小時監控啊!也許可以把救失業那些撿狗屎、當學徒的人力和預算,撥一些來安排社工定期訪視高風險家庭。除此之外,我實在想不出政府還能做什麼。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當上帝的法則失靈而動用到凱撒的法則時,通常慘劇已經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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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守則 (引自蘋果日報蘋論,紅字部分是我加註)
1989年,捷克知識份子哈維爾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論壇」,制定8條「對話守則」,在街頭巷尾張貼,內容是:
1. 對話的目的是尋求真理,不是為了鬥爭。
(如果你已經認定藍/綠或統/獨等於真理,還需要對話幹嗎?)
2. 不做人身攻擊。
(擊不出安打就用球棒打人?去死吧!)
3. 保持主題。
(打籃球的時候不要提著棒球棍殺出來!)
4. 辯論時要用證據。
(大聲嚷:「你根本不懂什麼叫總體經濟學!不懂法律、不懂言論自由,不懂什麼叫狗屎,不懂什麼是白癡…」 並不會使你變成無所不知的上帝。你應該具體指出什麼地方是狗屎,並且提出證據,以證明你自己不是狗屎。)
5. 不要堅持錯誤不改。
(敵明我暗,你奈我何?)
6. 要分清對話與只准自己講話的區別。
(盧到最高點,就是要呼你抓狂啦!)
7. 對話要有記錄。
(可擴大解釋為「匿名也要負責」。)
8. 盡量理解對方。
(只要搬出「你根本不懂XXX!」那一套台詞,誰知道我沒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