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郭冠英應向龍應台看齊》(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9/03/26/389451.html)照例又引來一票閱讀障礙者或極右反動分子橫行,謹補充說明並提供《對話守則》如下:
一、主張統一當然也是言論自由,這個還用說明?
二、我沒有主張公務員不能對外發表評論文章,如果政府要立法限制,我會反對到底。
三、本文所指的「郭冠英的深藍戰友」也不是指彭蕙仙女士,她要跳出來對號入座是她的自由。事實上自從讀過她批評蔣友柏那篇文章後,我已經不再閱讀她的政論文章,(吾生也有涯,知也無涯,這並不表示我否定她所有文章的價值或對她個人有所不滿。)不過基於格友間的禮貌,我仍然在她部落留言回應了。
四、前面被刪除的幾則留言,都是因為涉及人身攻擊,或是態度惡劣,違反理性文明的對話倫理,而不是因為內容的審查。很抱歉!我不能指望在叢林裡施行文明法則。
以下《對話守則》摘自蘋果日報的《蘋論》,供各位參考。最後那句改成「藍、綠」網民或「統、獨」兩派,「爛黨」改成「爛人」,一體適用。
對話守則
1989年,捷克知識份子哈維爾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論壇」,制定8條「對話守則」,在街頭巷尾張貼,內容是:
1. 對話的目的是尋求真理,不是為了鬥爭。 (按:如果你已經認定藍/綠或統/獨等於真理,還需要對話幹嗎?)
2. 不做人身攻擊。 (按:擊不出安打就用球棒打人?去死吧!)
3. 保持主題。 (按:打籃球的時候不要提著棒球棍殺出來!)
4. 辯論時要用證據。 {按:大聲嚷:「你根本不懂什麼叫總體經濟學!不懂法律、不懂言論自由,不懂什麼叫狗屎,不懂什麼是白癡…」 並不會使你變成無所不知的上帝。你應該具體指出什麼地方是狗屎,並且提出證據,以證明你自己不是狗屎。)
5. 不要堅持錯誤不改。 (按:敵明我暗,幹嗎要認錯?)
6. 要分清對話與只准自己講話的區別。 (按:盧到最高點,就是要呼你抓狂啦!)
7. 對話要有記錄。 (按:可擴大解釋為「匿名也要負責」。)
8. 盡量理解對方。 (按:只要搬出「你根本不懂XXX!」那一套台詞,誰知道我沒看懂?)
遵守這樣的對話規則,對話才有效。
國、民兩黨要多學習這樣的對話文化,不要墮落為野蠻、獨斷和落後的爛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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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一、請大家不要忘了,郭案本來只是被移送公懲會審理,後來被免職主要是因為他曠職二天及說謊,「行為」已經違法。那些主張此案為言論自由的人,略過這點不提,顯為偏頗。
二、拿莊國榮案來比也不恰當,因為莊的言論只涉及侮辱馬英九個人,且當時立即辭掉教育部主秘一職,負了政治責任。後來政大是因為引用法條錯誤才導致翻案,那是政大搞的烏龍及政大前後立場不一,也不能怪在馬英九頭上。
延伸閱讀:莊國榮與馬英九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8/06/26/2920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