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少女皮皮蹺家後,辛苦打工度日,暫時把父母都忘了…
我不斷換工作,不斷搬家。換工作的原因十之八九是我反應慢而被辭退,所幸老天還算眷顧我,搬了許多次家都沒遇到真正可怕的事情。
我也待過鄉下的餐館,勉強作了幾個禮拜,早上九點半餐館會派一部廂型車在我家地鐵站接人,再開一個多小時到餐館。餐館在一個很荒涼的地方,看過去只有公路,隔壁只有一家乾洗店。在那個餐館工作,關起來就是一整天,晚上十一點打烊再送我們回到我家地鐵站,回到家裏都半夜快一點了。做了一個禮拜開始受不了,早上看到廂型車都會怕,還會暈車,想吐,還是忍著。後來看到電影裡那種黑社會在路上綁架仇家,把他扯進廂型車的畫面,都會聯想到我坐的那部車。
開學後,打工更是有一搭沒一搭,幸好繼父還關心我的生活,每個月約我見面,給我一些生活費。我們仍是默默吃著眼前的麵,話還是一樣少。
有一次看報紙租房間,去看房時開門的是房東的兒子,居然是我同班同學小華!我在學校裡不曾和他交談,他見到我,詫異地說了一句:
「妳怎麼來了?」
我更訝異:
「你怎麼會說國語?」
之後就在小華家住下來。小華的媽媽看在我是他兒子的同學份上,只象徵性地收了一點房租,他們一家人都對我很好,就像住在親戚家一樣。
那也是一段快樂時光,我常抄他的功課,聽他的「少男情懷」,入夜以後還得作小華兄弟的舍監兼門房。小華兄弟常常等他們的父母就寢後,從我位於二樓的房間窗台翻出去,偷偷溜去玩,回來也從我房間的窗口鑽回來。有一次我睡著了,小華爬到我窗前,輕敲我窗,要我開窗放他進來。我迷迷糊糊起身,走到房間門口開門,發覺空無一人,再回到床上,剛剛要躺下,又有人敲門,才恍然大悟是小華回來了。我睡眼惺忪地拉開窗,冷風呼呼,裹著棉被直打哆嗦。小華還直笑我呆,結果我剛躺下不久,又有人敲門,我壓低嗓門想罵人,打開房門,沒人!我回過頭,翻起窗簾一看,是小華他哥!我就這樣當他們的舍監,當了一陣子。
那陣子沒有打工,過著量入為出的生活。有一回我感冒十分嚴重,想去給醫生看。在美國,看診費對於沒有保險的我,是大數目。我向小華哥哥借了二十元去看病,加上自己的錢,勉強湊合。拿了藥,靜養幾天,和繼父約了見面,又拿了一點錢,我拿到了錢就趕快交租,還小華哥哥二十元。結果小華的哥哥拿著我還他的二十元,扭頭就和小華嬉鬧,並把我還他的二十元順手塞在小華書桌上,兄弟兩人開始打賭!
當時我很感慨,二十元對我而言,是拼拼湊湊去看病,心中惦記著欠的債,我等了一個星期才張羅到,一心惦記著還債的二十元,你們居然拿去打賭?
漸漸地,我待在這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之中越發覺得自己格格不入,這才明白我從小生長的環境,竟是這麼地寒冷!當我看到了一個「正常又和樂」的家庭,反而增添了心中的孤寂,並不是他們對我不好,我完全不屬於那裡!
我因為曠了太多課,又留了一年才勉強高中畢業。那年暑假,父親託人在美國給我買了一張飛機票回台灣,我與久違的父親重逢。
那年的暑假我享受到有錢老子的溫暖,父親給我一筆生活費,接著我又找到一個愛玩的室友,這才開始彩色的青春歲月。
不久我主動和失聯的媽媽和好了,媽媽要我搬回家,本來以為這就是圓滿大結局,可是才搬回去一個月,媽媽開始向我收房租,我們爭吵依舊,那個愛玩室友也搬去和男友住了。我越來越麻痺,開始正經找工作,乖乖交房租給我媽。
我媽把房子隔得亂七八糟,分成好幾個單位出租,每當有房客搬走,新房客未來時,我媽就教我搬到那個單位填空,房租照付,沒什麼折扣。
我媽也算間接幫了我,我開始工作有定性,也不再一直搬家了,我照玩,常天快亮才回家,把媽媽瘋狂罵我的難聽字眼當耳邊風。
又過了兩三年,我老爸說我長大了,要買房子給我。我媽知道這消息比我還高興,興致勃勃地帶著我到處去看「她滿意」的房子,她打算和我一塊兒搬,房子的錢由我老爸出,名分由我和她共同擁有,然後把她自己的地方全部租出去.......
我隨便找了間便宜的破舊公寓,自己付了定金,從定金到交屋都沒讓媽媽知道,直到搬家那天。
後來我終於擺脫了母親,找到兩個室友,從此在那間老爸買給我的破公寓裡,開始過我吃喝玩樂談戀愛的幸福日子,那年我二十五歲。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