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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2007-06-14 02:55迴響:100點閱:9627

 最近,楊宗緯謊報年齡的事炒得沸沸揚揚,我才發現自己簡直是外星人或山頂洞人,如果不是因為媒體和網路上天天有人在談他,我還真不知道什麼是「星光幫」和「超級星光大道」,我超級白痴地問學生:

 

「星光大道在那一台?那和古早的五燈獎有什麼不同?」

 

問完,我至今還不曾付諸行動去看它。就憑我這種綜藝白癡,我是不可能也沒興趣來湊熱鬧談這個熱門話題的,何況,談的人也已經夠多了。不過,最近我倒常想起自己小時候為說謊付出的慘痛代價,尤其是,每當看到檯面上的大人物為了說謊出包而狼狽不堪或面不改色繼續扯更多的謊時。

 

還有,前幾天看到新聞說有個中醫教授考試時要學生全部用膠帶把嘴巴封住,有的學生一邊考一邊哭,記者去訪問時,他一再強調自己的專業成就以證明這樣做的正當性。

 

比起來,我監考夠涼了,總是趁機看自己的書,很少離開座位走動,因為我不想打擾學生作答。但有次考試時,先後有兩個學生趁交卷時向我偷偷檢舉,有人在抄小抄。我走過去時當然已經抓不到了,只好把那個學生抽屜裡的筆記暫時沒收。

 

還有一次,我發現有兩份考卷的答案一字不差,(我考的是簡答和申論題),由於不知道是誰抄誰,是偷抄或互抄,我實在無法做出一個符合正義的處置,只好任由它去。

 

於是我只好在考試開始時,故做輕鬆地說:

 

「今天人口有點爆炸,座位比平常擁擠,大家先來玩個大風吹!」先把每一排的人都動一動,然後再來個冷笑話:

 

「請大家小心看管自己的眼光,以免一不小心瞄到別人錯誤的答案,影響自己的得分!」

 

唉!為什麼誠實和互信在我們的社會裡越來越困難?             

 

  那一年,我大概是四歲,或五歲吧?反正是我上小學以前的事了。那時,我家附近有一家糖果工廠,有一天我在糖果廠門口附近玩耍時,撿到一顆白脫糖,順手便往嘴裡送。

 

  回到家,我的糖果還在嘴裡,我媽問我吃什麼,我答是糖果。

 

  「那裡來的?」

 

那時的小孩可不像現在,身邊隨時都可找出幾樣零嘴,大人沒給,小孩是不會有東西吃的。

 

  「隔壁王阿姨給我的。」

 

我知道撿地上的東西來吃是要挨罵的,順口便扯了個謊。我媽沒有再追問下去。

 

  從大人的觀點來看,這是個無傷大雅的小謊,可是,我可沒有想到,一顆糖果的代價竟是日後經年的痛苦夢魘。

 

第一次說謊雖然脫口而出,面不改色,隨之而來的卻是長期的良心折磨,令我痛苦不堪。說謊的罪惡感簡直如影隨行,只要靜下來,內心便覺鬱悶不堪,有時半夜醒來,想起這件事,覺得胸口如有巨石,壓得我喘不過氣來。許多次我想鼓起勇氣,向我媽懺悔,告訴她我騙了她。我知道,只要我一懺悔,便可擺脫良心的糾纏,如釋重負。

 

  我終究沒有向我媽懺悔告解,但至少花了一兩年的時間才擺脫這個良心的夢魘。到底怎麼擺脫的,大概只是隨著時間自然淡化了吧?還是隨著成長而自然明白「這種小謊根本不值一提」?由於年代久遠,我已記不得了,但我卻始終清清楚楚記得自己那段期間受到的良心折磨。

 

  沒有懺悔也許是對的。我媽是舊式婦女,沒唸過什麼高深的教育理論,如果我在撒過這個小謊後一年半載還吞吞吐吐,鄭重其事地向她告解,換來的很可能是她漫不經心的反應和自己從此對真理與善惡的疑惑和不在乎,那才是真正的災難。

 

  長大後,我逐漸明白說謊有時竟是人生的必要之惡,誠實對多數人而言竟是一種超高標的道德,但看到許多政治人物臉不紅心不跳,振振有詞地當眾胡說八道顛倒黑白時,仍不免疑惑,成人的世界裡許多習以為常的錯誤行為,是否在第一次做時都曾經歷過像我這種「人之初」的良心折磨?像我這樣會為了錯誤交代一顆糖的來源而痛苦經年累月,一輩子考試沒做過一次弊的人是稀有動物嗎?我仍自認是人類中說謊說得最少的那一小部分人,但想起當年那個為一顆糖說謊而承受經年良心折磨的自己,有時也不免感到汗顏。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7/06/14/173879.html
2007-06-14 02:55作者:羅珮瑩分類:有料的有的沒的迴響:100點閱:9627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陳氏詐騙又來了!
陳菊原告二年青人錄影光碟原母片現存法院,声音內容;『只有投1號』。
當時不敢告黃俊英,怕誣告罪 ( 因為自知作假 )。
法官判陳菊『當選無效』之後,陳水扁詐騙集團開始不斷的播放錄影光碟;『除了投1號之外,現在声音多了;兩个都投1號就對了,共重複四次!』。
這麼有利證據,當時母片什麽沒有声音?原告為什麽不立刻提出異意?
原告為什麽簽字?
現在解釋;播放設備不佳,所以聽不到『『兩个都投1號就對了,共重複四次!』』
真他媽的會拗!
什麼不敢將『『兩个都投1號就對了,共重複四次!』』母片交給法院法官與電視媒体?是不是害怕加工後的母片又被拆穿? *(八年前謝長廷錄音帶經美國專家判定係偽造!)* 台大詐騙女教授還有臉待在台大繼續任教!

現在三立電視台又配合播放,但陳氏詐騙集團就是不敢將播放錄影光碟交給法官作比對!!!其目的就在混淆視聽,達到陳水扁用政治干涉司法的賤招!

2007-06-22 01:21 陳氏詐騙又來了!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路人丁:

quote:「重點還是,個人在施行實踐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時,也別忘了將「公平」的最大值放進去思考,千萬不要誤會,無論是哪一種,我覺得這其中絕大多數的人並沒有「自己乃上帝,代表正義與公平」的意思。」

我想你說的也對,美國的老師如何監考應該也沒有統一模式,random 
guy說的是一種模式,你說的幾種模式一定也有。一般說來,美國大學,尤其是研究所的課,人數都不會太多,老師不必動,眼睛隨便瞄一下,誰也逃不過,所以監考模式反映的應該只是老師個人的風格而已。

重點在於,美國不會有那個老師,因為別的老師監考模式和自己不同,就一口咬定對方是放水或不負責任,甚至說這樣會被不作弊的學生瞧不起。

請注意,我文中提到新聞裡有個中醫教授考試時叫學生用膠帶貼住嘴巴,雖然我私下覺得很扯,覺得再怎麼樣,一定會有更好的方法來實踐公平,不過我並沒有批評他。理由是,光憑一則兩三分鐘的電視新聞,就下判斷,不夠客觀,而客觀是我的職業訓練。

我常說「自以為是上帝」的意思,用一個簡單的英文單字來說,就是too
judgemental,凡是和自己習以為常的想法或做法不同的,連事情、狀況都弄不清楚,不由分說就要嚴詞批判打壓的,就是「自以為是上帝」,或說「打賴喇叭」。

給不必:

這篇文章的迴響已經破百,我總共只刪除了三則,全是你的。當你叫人家不要說英文時,我不但誠懇溝通,還寫了好幾則如何按邏輯來思考判斷的示範,不過看起來對你完全不管用,你是根本不管別人已經說了什麼,也不管事實如何,邏輯如何,高興扯什麼就扯什麼的人,只好得罪了。

舉一個事實以證明你的言論品質:因為有讀者問:「你真的一輩子只說過一次謊嗎?」(事實是,我根本沒這樣說)我先是答覆讀者,文章裡已經有答案的不要再問。後來擔心有些人還是誤會,那就會以為我在說謊,於是再把那段文字標出來說明一次。於是你就說,只有躲在象牙塔裡的老學究,才會認為別人看不懂自己的文字。

當時我懶得理你,因為頭腦清楚的人都可以看出是誰有問題,但是你顯然樂此不疲,我的時間有限,耐性又用完了。

2007-06-20 21:43 羅珮瑩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唱得好!已轉寄敝友們去欣賞了。


2007-06-20 19:29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競選誓言!不宣誓者就是心中有鬼!不投票給他。

本人當選後,將貪污犯陳X X 家族涉弊案之人繩之以法!所貪不公不義之財全部追回充公!扁政府二次金改,私相授受,私人財團侵吞國家資產(皆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新政府概不承認!必湏無條件歸還公家行庫,本人向全國人民鄭重宣誓,保證勵行承諾,如違背誓言,願意無條件下台!

2007-06-20 13:54 Min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陳水扁患了恐懼症,担任角色混淆不清,八年來好像都在扮演邪惡奸詐律師,如何保有所貪不公不義之財,以及確保下台之狗命!
只有就職典礼台上扮演人面宣示國政!宣示內容像放狗屁一樣,一下子就無影無蹤,如此而已。

所以要把奸詐邪惡的政治人物當尿布看,要常常換!一連用就爛屁屁。
陳水扁就像瀉肚子嬰兒使用的尿布,貪污細菌、詐騙菌、邪惡律師菌、還有扁家遣傳劣根性菌滿尿布,上面污屎發臭發黑了! 扁家族長滿了貪菌,2004年早就該換掉!人們懶因此今天台灣民主嬰兒屁股爛掉! 快換貪贓賊尿布!希望全民注重衛生保健康 ( 丟掉民進黨各種無恥奧步,層出不窮的詐騙奥步,幾个無能的屌人,一直在輪換,除了貪一無所長 )。
國家資源完全用在一黨競選專用!中鋼變成民進黨陳水扁律師專庫!不成體統,繼續執政就是能繼續貪?過去黨外爭民主原來就是如此,讓人民徹底失望,甚至絕望!

2007-06-20 12:57 Jinl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現今大學中的教師有很大的比例是國外的博碩士學歷,當回到台灣教學時,有些經驗也會跟著做;我在美國唸了兩年大學也唸了研究所,其實和台灣情形也大同小異啦!有寫報告、open book、一般蓋書考卷、presentation代替考試和報告、放幻燈片代替考卷上印考題的考試;老師監考有坐在在桌上看同學、走來走去看同學、忽而出教室忽而進教室,我覺得還是以監看大家為主要;不論國內或國外,我不覺得監看是表示老師不信任同學,我也不覺得不監看表示同學會因此產生榮譽感,就是一種因著「人性」有各種可能所產生的制度,制度下亦有一些空間讓每個老師表達自己的看法與做法,重點還是,個人在施行實踐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時,也別忘了將「公平」的最大值放進去思考,千萬不要誤會,無論是哪一種,我覺得這其中絕大多數的人並沒有「自己乃上帝,代表正義與公平」的意思。

2007-06-20 10:37 路人丁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暫時休兵。

來欣賞英國新誕生的歌王美聲演唱我最喜歡的歌劇
杜蘭朵公主的詠嘆調 「公主徹夜未眠」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9k7cgc06oY&mode=related&search=

這是決賽。他第一次的出場才真是一鳴驚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0dzZTPWrSM&mode=related&search=

2007-06-20 09:14 路卡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與其說在下「斷章取義」,不如說原文「任意延伸」。如果拿這種「任意延伸」的方式來檢驗,幾乎每一件事都可構成「說謊」。譬如在下向網友們賀端午節,「祝網友們佳節快樂!」如果用「任意延伸」的方式來檢驗,質疑在下曾和某些網友吵過架,想當然耳沒必要也祝他們「佳節快樂」。所以,應該把吵過架的網友排除在「祝網友們佳節快樂」這句話之外,否則就是「說謊」。這或許可以當作學理去探討(存疑),但日常生活中硬要這麼幹的話,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真得讓人疲於奔命了。

再舉一例,夫妻夜寢,丈夫見嬌妻橫榻而陳,難免「甜言蜜語」以求燕好。妻子則曰:「你的『甜言蜜語』都是假的(不肖生註:男人『甜言蜜語』通常搞不成氣),你只想給你媽早點抱孫子。所以你說我這好、那好全是『謊言』。」丈夫想想妻子的話也未嘗沒有道理,次夜便道:「娘子昨夜教誨甚是。不為母親想抱孫子,也為你我膝下猶虛;只望今晚藍田種玉,預祝明年早生貴子。」妻子聞言又不樂意了,曰:「你只想要孩子,那趕明兒我們去醫院人工受孕好了,今晚你休想碰我。」是夜一宿無話。又次夜,丈夫深覺妻子胸有丘壑,因而先是「甜言蜜語」,繼之「膝下猶虛」,心想這下總該可以敦而倫之了吧!豈料妻子更怒,曰:「『說謊』!『說謊』!你難道沒聽過人家網路上談『說謊』『二分法』、『沒灰色地域』嗎?!你連『說謊』也不打個草稿。老娘今晚就把你三振出局!你給我滾到客房去睡!」丈夫原本打算「抗議」,但想想今晚敦倫的目的倒不完全是為了「甜言蜜語」或「膝下猶虛」,而是睡前在客廳看了一卷A片,想「見賢思齊」焉,拿妻子試招。只是一旦說出口,便成了「說謊」「三分法」了,妻子鐵定不肯善罷甘休的。鬱卒之餘,也就算了。只是第二天起床,妻子發現丈夫已在客房懸樑自盡了。(本例純屬虛構,與真人真事如有雷同,自是巧合。)

          不肖生

2007-06-20 09:01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把政治人物當尿布看,要常常換!一連用就爛屁屁。
陳水扁就像拉肚子嬰兒使用的尿布,貪污細菌滿尿布,上面污屎發臭發黑了!
扁家族長滿了貪菌,2004年早就該換掉!人們懶因此今天台灣民主嬰兒屁股爛掉! 快換執政貪贓賊尿布!希望全民勤換尿布 ( 丟掉民進黨各種奧步,層出不窮的詐騙奥步,幾个無能的屌人,一直在輪換,除了貪一無所長 )。
國家資源完全用在一黨競選專用!中鋼變成民進黨陳水扁專庫!不成體統,繼續執政就是能繼續貪?過去黨外爭民主原來就是如此,讓人民徹底失望,甚至絕望!

2007-06-20 04:21 繼續貪?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明知與事實不符且故意為不實之陳述。」古振暉法官你錯了!

法官古振暉:
解釋陳菊召開記者會雖然違反競選時間限制,但民眾投票機會並沒有喪失,選票有沒有受影響,跟選舉公平無關。

民眾反駁:
古振暉謬論;誣衊『黄俊英賄選,抓到了』。還說跟選舉公平無關!但民眾投票意向受到影响!胡扯民眾投票機會並沒有喪失,選票有沒有受影響,跟選舉公平無關,古振暉的邏輯不通。光碟錄影市議員1號,古法官眼有問題嗎?誣衊黄俊英賄選,抓到了,中選會有人在場未制止,如何要黃去制止?古法官你能嗎?中選會未制止,違法就可判決當選無效。古法官你的異意就是放屁!

法官古振暉:
古振暉同時還說黃俊英陣營沒有具體事證,認定陳菊參與記者會發簡訊,另外也點出陳菊陣營誤信走路工事實為真實有相當理由,可以解釋沒有犯罪意圖,名譽毀損根本不成立。

民眾反駁:
陳菊的競選團隊負責成員,陪同參與記者會,難道這不是具體事證!另外如果有人誤信古振暉你老婆與人上賓館,製作大型看板上電視召開記者会,並大事宣揚種種醜聞描述,上電視召開記者会的人誤信賓館內發生事實為真實有相當理由,可以解釋沒有犯罪意圖,名譽毀損根本不成立。那古法官又如何提出異意?召開電視記者會的人,沒有犯罪意圖,名譽毀損根本不成立。

根據過去事證,凡是貪扁推崇的人都是爛卡!請網友大家來評理。


2007-06-20 00:15 Tim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其實出考題本身也是一門學問。除了要難易適中之外,還要考出學生理解的程度。也就是說,考試時學生翻書、翻筆記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在下當年給學生考試時就講明‘OPEN BOOKS, OPEN NOTES, OPEN EVERYTHING EXCEPT OPEN NEIGHBORS’

          不肖生 敬上

2007-06-19 19:09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random guy 提到美國老師如何監考,原來高中的老師就已經是像這樣坐在台上監考,不會時時走動的。

我在美國唸新聞研究所,修過的課幾乎都是沒辦法考試的,所以對美式監考沒什麼概念。我覺得大學生已經是成人,還把他們當賊般走來走去監視,很機車,也會干擾考生情緒,尤其是,有些女老師的高根鞋走起來特別響,如果我是考生,一定很煩,雖然我自己走路是不會很響啦。

對我來說,這種監考方式是「常識」,完全沒想到,竟然遭到網友強烈抗議,認為我是不負責任甚至是在討好學生。這可以說,我們的文化中,對別人的尊重遠不及對別人的「管理」來得重要。一個每個人都想要去「管理」別人的社會,當然就是打賴喇叭滿街跑了。

有趣的是,國中就到美國的random guy 只在台灣時做過一次弊,到了美國反而沒做過弊。我總共也只遇到過文中提到的兩次「疑似」作弊情事而已。為了這兩次而尊重其他誠實的人,絕對是划得來的。

2007-06-19 18:24 羅珮瑩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
楊文衡> 多謝啦,我"以為"我能懂路卡"自以為"的事,必然是傑出成就。
路卡> 別客氣啦,也不要再耍嘴皮了,我已經頭昏腦脹啦 :P

迷湯未灌,你就頭昏昏腦鈍鈍,必然是哪位不肖網友,大啖地瓜之後,
在此大放西夏悲酥清風之毒。

楊文衡> 我的做法是定義什麼是說謊,什麼不是很清楚,明白的二分法。
楊文衡> 就像棒球 是好球或壞球,是平安上壘或出局一樣,判決可能
楊文衡> 有錯誤,但是結果 一定是二分法,沒有灰色區域。
路卡> 還有界外球,

界外球(foul)記好球乙次。

路卡> 而且2好3壞之後界外球不算壞球,

兩好之後界外球就不算好球,不必再添足加三壞啦。

路卡> 這就是灰色地帶,
路卡> 如果你的比喻可以成立的話。事實上棒球比賽也會有爭議球出現,
路卡> 網球比賽也一樣,抗議之後更改判決的例子不是沒有過。

包不同說,非也,非也。

就拿美國棒球大聯盟來說,你可以自己數一數2006年球季裏,有多少次
教練或球員和裁判抗議; 有多少次抗議之後更改判決; 又有多少次
抗議之後教練或球員被裁判逐出場外。

每個球類運動都有規則,也絕對都是二分法。 籃球是否在比賽結束前出手
網球是否出界,棒球是否安全上壘或出局,都是二分法。 你抗議之後是
有可能改判,但那也只是從一個分換到另一個分,還是二分法,沒有灰色
地帶。 有些運動有灰色地帶,如花式溜冰或韻律體操,但那是因為這些
運動的成績由數名裁判的分數平均而得。 對每一個個別裁判,你的花式
溜冰是否完成特定指定動作而得到分數,仍然是二分法。

楊文衡> 阿你不改也不要緊,只是你自己的定義"與事實不符就是說謊
楊文衡> "說你在 說謊,就甭怪別人了。
路卡> 阿當然要怪你啦,不怪你怪誰?別人的文章沒有全然看懂,斷章
路卡> 取義,句句眉批,見樹不見林.....^^

阿你的定義"與事實不符就是說謊"太短,俺魯男子斷不了,更別說
取義了。

楊文衡> 至於這個謊言是善意惡意,能不能合理化,那是另外的考量。
路卡> 阿本來就是這樣的呀,大家都知道啊,我只是不想嘮叨碎碎唸
路卡> 而已^^

哈,妹子的"與事實不符就是說謊"簡單明瞭,一點也不碎。

2007-06-19 15:28 楊文衡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沒錯,你什麼都沒看但什麼都知道,真是天賦異稟 :P
........


多謝誇獎。歹勢啦。


>>>多謝啦,我"以為"我能懂路卡"自以為"的事,必然是傑出成就。
........

別客氣啦,也不要再耍嘴皮了,我已經頭昏腦脹啦 :P

>>>我的做法是定義什麼是說謊,什麼不是很清楚,明白的二分法。
就像棒球 是好球或壞球,是平安上壘或出局一樣,判決可能有錯誤,
但是結果 一定是二分法,沒有灰色區域。
..........

還有界外球,而且2好3壞之後界外球不算壞球,這就是灰色地帶,
如果你的比喻可以成立的話。事實上棒球比賽也會有爭議球出現,
網球比賽也一樣,抗議之後更改判決的例子不是沒有過。

>>>阿你不改也不要緊,只是你自己的定義"與事實不符就是說謊
"說你在 說謊,就甭怪別人了。
..........

阿當然要怪你啦,不怪你怪誰?別人的文章沒有全然看懂,斷章取義,
句句眉批,見樹不見林.....^^



>>>至於這個謊言是善意惡意,能不能合理化,那是另外的考量。
........

阿本來就是這樣的呀,大家都知道啊,我只是不想嘮叨碎碎唸而已^^




2007-06-19 13:53 路卡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欣逢端午,祝網友們佳節快樂!

   不肖生 敬賀

2007-06-19 11:26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有關跳樓,上次說過「欲知後事,已無下回分解。」所以不欲多言。但這並不代表在下沒跳。

          不肖生




2007-06-19 10:38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網上用的名字如同投稿用的「筆名」一樣,有的「筆名」知名度甚至高過「本名」而令「本名」不名。就連投過稿的小學生都知道這是行之有年的文壇雅事,想不到一夕之間竟被編派成「說謊」。乍聽之下,令人有「花間喝道」般的殺風景。拿「筆名」當「說謊」論者實在是「有辱斯文」而不自知。

此外,「西藏問路」一看就知道是作者想表達不同族裔的文化異趣,那裡談得上「說謊」不「說謊」?更何況問路若能問出正確答案是情份,問不出正確答案或根本沒答案都是本份(因為原本自己也不知道該往那裡走或該走多遠)。硬要將「文化異趣」拗成「意在說謊」,那簡直是「醉雷公」 - 在這兒「胡劈(批)!」奈何?!

          不肖生

2007-06-19 10:08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2007-06-19 03:11 by 羅珮瑩

我覺得說謊的定義應該是:

「明知與事實不符且故意為不實之陳述。」

這裡加個「故意」,排除掉被迫的情況,例如如果不指鹿為馬就可能腦袋不保時不算,被迫觀賞他人婚紗照時不算。

但是這麼一來,法庭上所有嫌犯和律師的謊言都不算謊言了,所以還是有問題。因為「被迫」的定義太含糊了,對許多男人而言,連對女人的甜言密語都是「被迫」的。

==================================

女人的威力大矣哉!倘若非得「甜言蜜語」不可,那已經是等而下之了。君不見,「一笑傾人城」、「再笑傾人國」、「三笑點秋香」?還有「回眸一笑百媚生」,接下來就「從此君王不早朝」了。還沒張口,光是「笑」,就已其勢銳不可當!為了要博得女人一「笑」,天大的「謊」都得「扯」;點幾個峰火台耍耍就是一例。

由是觀之,男人(包括王侯將相、英雄豪傑)或許會為了「指鹿為馬」而保腦袋,但絕對不會為了女人的「甜言蜜語」而不拋頭顱、灑熱血的!遑論「說謊」?在下當年要是男女合班的話,寧可被英文老師活活打死算了也要挺到底,決不會縮到牆角落去的。當著一群女生的面死掉,那真是「牡丹花『前』死,做鬼也『英雄』。」多美!女人的威力大矣哉!

          不肖生

2007-06-19 09:30 不肖生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yenichang張新> 桃谷六仙如果始終學不會「用感覺」來寫情詩,就
yenichang張新> 永遠把不到馬子,永遠沒有了小桃谷六仙了.........^^

桃谷六仙反正永遠把不到馬子,哪個女孩子願意和一個約會時永遠帶著
五個吵吵鬧鬧電燈泡的人約會?

不過我倒不記得桃谷六仙說過謊。

2007-06-19 07:55 楊文衡

re: 第一次說謊的代價

桃谷六仙如果始終學不會「用感覺」來寫情詩,就永遠把不到馬子,永遠沒有了小桃谷六仙了.........^^

2007-06-19 06:27 yenichang張新
共5頁: 1 2 3 4 5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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