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珮瑩的部落格


在不信媒體的國度談媒體;在不信愛情的時代談愛情


關於羅珮瑩
│訂閱羅珮瑩 RSS 2.0 Feed
文章 - 339, 迴響 - 12127, 引用 - 20, 本格總瀏覽人次 - 3052816
部落格首頁 › 來賓部落格總覽 › 羅珮瑩

文章分類

拼經濟

最新文章

最新迴響

閱讀排行榜

劈腿女復仇記

2007-05-04 03:32迴響:72點閱:12070

年度愛情連續劇:當劈腿女碰上劈腿男 《Part 2》
 
 
本集主題曲:心仍是冷 http://68.161.247.6/music/001.wma
 

 

不久,禿禿的朋友從法國來看他,我們又失聯了。

 

失聯的意思是:我找不到他!每天晚上電話錄音,再晚打去都沒用。

 

我再次忍受思念的煎熬,對於阿勇,無法克制地找他碴,使他縮短待在我家的時間,莫名其妙地離去。

 

過了十幾天,等到了禿禿生日的凌晨,12點整,我還是撥了電話,在他的電話錄音中唱了一首生日快樂歌。

 

白天上班時終於接到他的電話。他告訴我十分想我,我告訴他我都找不到他。他回答,可以白天打到他公司啊!還說我是小傻瓜,又稍微抱怨他的法國朋友,行程排滿滿,什麼地方都想去,害得他每天都很晚回家,第二天還要上班,等等。

 

戀愛中的人,是傻瓜,再爛的藉口,都算交代。

 

我說,今天是他生日,我十分思念他,想和他出來。他回答我,他的朋友已經在幾天前排隊買好芭蕾舞的表演票,當時就買了兩張,沒有算到我,所以無法見到我。我滿懷失望,許多話,硬生生給吞回去。

 

我的心情就像坐雲霄飛車,每每懊惱時,禿禿就哄我,如吻我啦,說甜蜜的話阿,我就此雨過天晴,繼續自我陶醉。

 

好不容易盼到他朋友回法國,可以再去找他了。第二天早上,電話鈴聲破紀錄地響起,我們還沒睡醒,但是響到第二聲,他突然告訴我,是他法國朋友打來,接著衝到客廳接電話。我被他這個舉動驚醒,本能反應是豎起耳朵聽著,他講了一會兒,雖是壓低聲音,內容不清楚,但聽到他說的最後一句:

 

I MISS YOU TOO!”

 

是誰讓他說”I  miss you too”?他的朋友不是男的?怪不得他總是稱呼那個朋友“my friend”,從不說那人的名字,不說 he 或 she。

 

雖有些心理準備,可是當這刻來臨時,還是胸口有如大石梗在那裡一樣。

 

他說完電話回房間,我繼續裝睡沒理他。我忍住山洪爆發的衝動,衝去洗澡,蓮蓬頭的水,沖不完我的眼淚。

 

整理完情緒,我出來時平靜地問他:「你的朋友可好?」

 

他回答還不錯。我沈著臉,再問他是 he 還是 she?

 

他沈默了一下,告訴我是「她」。

 

我幽幽地說:「怪不得你這幾天都找不到!」

 

我強忍淚水,告訴自己:「他也沒有說只要和我在一起啊!我憑什麼生氣?我拿什麼去管人家?」

 

淚水還是忍不住流了出來。他也慌了,不停地安慰我,一再強調他們只是普通朋友,其他話,我全聽不下去了,只留下心底迴盪著那句:”I miss you too !”

 

我真的很想知道禿禿和「別人」到底是什麼情形,他如果最喜歡我,為什麼還要和別人交往?現在回想起,我那時真的是頭殼壞去,我太愛他了,不能忍受他和別人交往,當我看到他,完全忘記其實自己還有一個阿勇。

 

真相終於揭曉。

 

那天是週末,禿禿早上回辦公室加班,留我在他家等他。他打電話回家,在電話錄音裡叫我接起電話,我接起電話,他請我去抽屜裡找他的電話簿,因為他忘記帶了。我找到他要的電話告訴他,掛了電話我拉開抽屜把電話簿歸位,禁不住好奇心,打開另一個抽屜瞧瞧。

 

打開另一個抽屜,就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先是他的遊記,就是我剛認識他時去英法兩國玩時寫的,內容赫然是他認識法國妞的點點滴滴,末段寫著對法國妞再見面的期待。這也就算了,還有法國妞寫給他的所有信件,滿紙思念,還有他們兩人的親密照片,包括最近她來紐約找他,禿禿生日時的燭光晚餐,及她回法國後寫給他的一堆相思。

 

內容噁心透了,遊記裡還夾著一張法國妞半裸照片,拍攝地點在海邊。

 

而且還不只法國妞!在同一時期,還有另一個女的也寫一堆情書給他,居然放在同一個抽屜,寄信地址就在紐約!我打開信,內容也不堪入目,還有禿禿和她的接吻照,那個女人,就是我在他去英國前一天,誤打誤撞看到的黑妞!其中一封信的字跡,我有印象,那天去找他,他從信箱裡拿出來,放在桌上沒打開,那時他剛從歐洲回來。那封信的末端寫著:“Your love is king....”

 

看完那些信和照片,我渾身顫抖,胃絞痛。原來他說的「普通朋友」,「普通date」,竟是這樣?

 

我全身冒冷汗,幾乎虛脫。後來強打精神,打電話給在辦公室的他,告訴他我不太舒服,問他可有備用鑰匙,我要出門買藥。

 

我無法繼續一個人待在他家,我會崩潰。找到他的鑰匙,我走在他家附近,看著春天發芽的樹,如同行屍走肉。

 

在那段時間,我告訴自己,絕對不可和他攤牌,不能讓他知道我已經知道他和其他女人的交往情形,不能衝動,我處於劣勢,萬一攤牌,東窗事發,他不再跟我來往,我怎麼辦?

 

就算吵完,賭氣分手,我也可能涎著臉回去找他,就算我們又在一起,我也絕對不能原諒這樣沒有格的自己。

 

現在能做的,只有等了。我不是在等他只愛我一人,我在等我什麼時候可以完全不愛他。

 

我開始向禿禿提出疑問,但是很含蓄地,沒讓他知道我已經發現他的秘密。就如言情小說般,禿禿總是含糊帶過,堅稱他還是可以保有他其他的女性朋友。

 

我問他:「那我們的關係是什麼呢?」

 

他的回答是:「妳是我最好的情人。」

 

我聽了不再說話,只有更加傷心。禿禿見我不語,神色難過,居然還安慰我,只要他願意見我,這都不是問題。我們每個週末都一起渡過,哪裡來的問題?

 

我沒再問下去,鬧下去。那種夜間八卦連續劇的台詞,我說不出口。例如,女人梨花帶雨的問男主角:「你到底要選擇誰?」

 

這就好像問他,我這個小黃,和他同事小黑,法國小白三人掉到海裡,他要先救誰一樣,我也知道他的標準答案:

 

「妳們誰也別投海,我去投海!看妳們小黑小黃小白誰先把我救起,我就跟誰!」

 

我好歹也是有名有姓的,卻因為這場多角畸戀,變成一隻「小黃」。

 

愛熱鬧的小黃,變得自閉,也找不出藉口回絕阿勇的偶而來訪,心不在焉地陪他看電視。

 

和禿禿見面,一樣心不在焉。自從知道了真相,我看到禿禿,就想到小黑小白,簡直像黑白無常如影隨形。若說我不會不甘心,那是假的!我見到禿禿的神情都像是最後的約會,抱著他不放,心中想著,小黑小白會這樣子對你嗎?我要你記住我!我是小黃!

 

在禿禿家留宿時,我會半夜突然驚醒,躡手躡腳地翻他藏情書的抽屜,常常會有新的情書up date,還是那兩個黑白無常。

 

我的開溜計畫,要從長計議。我靜待自己對他產生的心理變化,沒事時我就折星星,打算放滿那個大酒瓶。就像是移情一樣,我折的星星越多,對他的感覺就越淡,應該是說,多折一顆星星,我就多放下一些,對他「現世報」的期待也多一些。漸漸地,我幻想和他分手後他有可能會受到什麼挫折,開始洋洋得意,並期盼那天的到來。

 

我發覺,我真的不喜歡他了,和他出門時,羅曼蒂克的情境不再打動我,我甚至覺得他噁心造作,回家重複看小黑小白寫給他的情書還會笑出來。

 

我知道分手的時間到了,只是就這麼讓他走,太便宜他了,無論是努力讓他只愛我一人,或是努力忘掉他,都花了我太多時間,太多心血。我想到一個小小的「復仇計畫」,當我想到,馬上就要實現的時候,開心不已。

 

我繼續忍耐著和他約會,快樂享受氣氛,原來是我傻,想得太多,那個老禿就只配這些。我們後期的約會反而最開心,笑得最得意,禿禿還以為我想開了呢!

 

他的生日又快到了。就是這天,我要他過一個很難忘的生日!

 

劈腿族其實最怕過生日、情人節等大節日的,因為有太多選擇了,我知道小白還是會趁這時候飛來替他慶祝生日。算準日期,我要在和禿禿約完會後,把小黑寫給禿禿的情書和兩人的合照寄給小白,再把小白滿紙思念,今年還要來紐約的信,及兩人親密的接吻照,寄給小黑,還用禿禿附近的郵筒。

 

務必要在小白啟程之前收到!小黃英文不好,沒寫過情書給禿禿,不過我有禿禿寫給我的情書,寄給她們太可惜,我要留著做紀念!

 

然後,我要故意可憐兮兮地要求老禿今年生日一定要和我過,老禿肯定支吾其詞。

 

他生日那天,一定會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空。

 

我就無辜地說:「你已經安排好沒有我的節目,所以我也安排了沒有你的節目!我要和我新認識的date去看芭蕾舞,我會一面看,一面祝你生日快樂,回想著去年你和朋友看芭蕾舞的情形。」

 

我真的盼到這一刻,實在太開心了!但是任何一種「報復」都沒有把一個傷妳心的人忘掉更實在,更有力量。如果對那人還有不甘心,有恨意,就算使他身敗名裂,也沒用,因為自己就不快樂啊!

 

在他生日前最後一次約會,我給他我折的那一大瓶星星,那時已把我對他所有的愛恨情愁藉著折星星,一起還給了他了。我順口問他,他生日時是否會和我一起度過,如果他肯「排除萬難」,和我一起過,也許那些信我不會寄出,還是好聚好散,好好告訴他我不再愛他的原因。

 

不過他死性不改,果然對我支支吾吾的,使我又陷入一年前那種使我瘋狂的回憶,我才決心給他一個教訓。如果他當時真要「排除萬難」和我見面,這分手的畫面也許有淡淡的傷感,不過我也不會再和他拖拉。

 

我自己做了選擇,順便幫他做個好事,幫他做選擇。小黃臨走時,乾脆把他往水裡推,看小白小黑誰會去救他,不過看樣子,小白小黑沒有出現,否則他生日當天也不會真的欽點我和他約會,哪輪得到我啊?

 

最後他不過是自己往水裡跳,禿頭又浮上來,連海鳥都懶得理他!

 

全劇主題曲:黃色玫瑰http://68.161.247.6/music/yellowrose.wma

 

我幻想這搞笑畫面:

 

海鳥:嘎嘎嘎,這有個小島,好可愛喔,我去玩玩看!

 

降落時「咻」的一聲,滑倒了。鳥兒心中想著:「這是啥島?只有雜草兩根!」飛走了。

 

世上總有些事情無法順心。也許我替老天爺懲罰他,老天爺怪我雞婆,禿禿竟然覺悟了。一年後,他找到了最愛,不再花心,共結連理,新娘是新加坡妹。

 

禿禿的說法是,自從認識了我,開始發現亞洲小黃的好。

 

我回他一句:「那為什麼不娶我算了?」老禿有自知之明,說他傷害我太多,居然還怪我不曾限制他「交友的範圍」。我告訴他,我一向不喜歡改變別人,當我承受不住,只有改變自己,不再喜歡他了。

 

我毫不後悔和他分手,也慶幸他是「可造之才」,在我給他的毒招,還能汲取教訓,只是為什麼還是他先找到對的人呢?不過我還是要給他credit,我這樣整他,他還做得到「好聚好散」,也許他真的也喜歡過我吧?

 

在他結婚前,我還和他開玩笑,要不要來個「最後回憶」?會有好多人等著,我要當壓軸,一定要做新娘前一個讓他最後開心的「蛋糕女郎」。不過他已經沒膽子搞了,我也只是嘴巴說說,真要搞,太無聊了! 

 

 

劈腿男洗心革面,竟然還先結婚了,小黃呢?阿勇呢?下回分解。

 

《Part 3》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7/05/10/165759.html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7/05/04/162702.html
2007-05-04 03:32作者:羅珮瑩分類:談情說愛迴響:72點閱:12070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劈腿女復仇記


2007-05-08 15:23 by Nokia

大家為何還要一副正義使者的姿態評論人呢

**************************************

討論法律責任是很重要
我以前鄰居有一對住在一起男女
吵起架來會互相損壞或丟掉對方貴重物品
好像不只一次鬧上警局
不曉得是如何解決的

反正沒幾個月也各自搬走了 @@

2007-05-08 23:36 YNL

re: 劈腿女復仇記

換點新鮮的呗

我的推甄第二階段面試經驗:

面試官除了問些一定會問到的"為什麼會想來唸這個"..之類的之外

因為它是有點藝能的科系,所以面試官有叫面試生做才藝表演

我沒料到這個,發現別人拉小提琴啦幹麻的都好屌,就囧在那邊一下下(什麼都沒準備), 突然靈光現一個Idea

當面試官要求才藝表演的時候:

面試官:請你表演一項才藝,~~恩~你的表演是什麼呢?

我:NNN~我...我想表演一分鐘內模仿74個人

面試官此時眼睛放出光芒(一秒要幾個阿...)

面試官:喔?那就請你開始吧

我:好的~~~開始計時!

我:第1個模仿國父孫中山

做出了一個躺著的姿勢

我:因為國父已經往生,往生的人當然是躺在棺材裡

面試官:那下一個?

我:接下來是蔣中正

然後又做出了一個躺著的姿勢

我:因為蔣中正也已經往生,當然也是躺在棺材裡

面試官此時臉上已經有幾條線了

此時問面試官:還有幾秒?

面試官:恩~~還有30秒

我:喔~~只剩這樣阿~那我就在剩下30秒內把剩下72人模仿完

於是,他.........他又做出了一個躺著的姿勢

然後說:






這是黃花崗七十二烈士

2007-05-08 19:39 我的推甄第二階段面試經驗

re: 劈腿女復仇記

一對幽會的情侶.....小黃和禿禿

小黃:『如果還有10分鐘就世界末日了,親愛的 你會做什麼事呢?』

禿禿:『我會想瘋狂地和妳做愛!』

小黃面有難色的說:『喔......那......剩下 ? 分半鐘要幹嘛?』

2007-05-08 19:24 答案是 ?

re: 劈腿女復仇記

Nokia> 都已經說使過去ㄉ事了
Nokia> 只是將它說出來
Nokia> 各位看倌就不能當回憶錄看嗎

我只是當故事看。 我不認識小黃,也不認識禿禿,他們對我而言只是
故事裡的主角而已。

所以我才建議小黃,我們這些法律的瞌牙,她就當無聊男子的笑話,聽聽
就好。 反正她和禿禿都雲淡風輕了,不必再想這些。

......
Nokia> 我到覺得小黃很有勇氣
Nokia> 願意把自己的事寫出來呢

唉,感情的事。

我不知道羅版主能不能向禿禿邀稿,讓我們看一篇"禿禿男懺情錄"。
無責任館長有時候全篇用英文寫,有時候全篇用中文寫,他幫我們提供
翻譯一定是很好的事。

2007-05-08 17:17 楊文衡

re: 劈腿女復仇記

羅珮瑩> 楊文衡:
羅珮瑩> 司法和王建民打球一樣,沒有包贏或包輸的。

如果法院是你開的...... ^_^

羅珮瑩> 如果你是球隊教練,當然要知己知彼,避免可能的致命失誤,
羅珮瑩> 當然這些失誤未必會發生,敵人也未必如你想像厲害,但你不能
羅珮瑩> 不沙盤推演。被人劈腿又想報復時也一樣。有些事情不必問
羅珮瑩> 律師,就知道不能做也不該做。

版主,我想我從來沒有說過我們可以把別人的劈腿情書轉寄給別人是可
以的。 我和你不同的意見是,妳認為這有可能觸犯竊盜罪而惹上牢獄
之災,我則認為牢獄之災的機會太小可以忽略,我從來沒有認為這樣做
沒有問題。

當然轉寄劈腿情書吃了竊盜罪官司坐牢是絕對有可能的。 我也認為明天
一個地震把美國加州毀了,或是你連續中四期大樂透的頭獎也是可能的。

羅珮瑩> 在地上撿到錢和從別人抽屜裡拿走情書,是完全兩碼事。如果
羅珮瑩> 有人從你抽屜裡拿走你以前任何一個女友寫給你的情書,你
羅珮瑩> 完全不在乎嗎?這和你有過幾個女友無關。

我當然在乎,但是我也很實際,我不會傻到相信我去報案,檢察官就會
調查後起訴這個人,然後法官陪審團判她十九年徒刑,在她身上刺上
24601。

有些事是要用司法途徑解決,有些事要用別的方式。

羅珮瑩> 還有,我也知道美國的司法很重視案例,但如果所有判決都
羅珮瑩> 要有先例才能成立,那最初的判決沒有先例,又是怎麼來的?

誰在這裡堅持一定要有先例的? 版主妳大概是讀了別人硬放在我嘴裡
的話了。

我要求別人舉出一個因為轉寄劈腿情書而被以竊盜罪起訴的例子。 如果
沒有人能舉出來,那麼它的機率和同花大順差不多。 如果你隨便就舉出
一堆例子,那麼它的機率就和pair差不多。

羅珮瑩> 前面也有網友留言說,小白和小黑很可能根本不在乎被劈,
羅珮瑩> 她們可能自己也劈人,這當然也很有可能,但如果小黃要報復,
羅珮瑩> 她就必須考慮到,這兩人收到信後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避免
羅珮瑩> 它發生。由於她完全不認識這兩人,她必須考慮任何可能的
羅珮瑩> 狀況,當然這些狀況未必會發生,但如果發生了,就來不及
羅珮瑩> 補救了。
羅珮瑩> 俗語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就是這個意思。

這令我想到另一個半吊子問題。

有人在此說小黃為了報復,把劈腿情書轉寄出去,觸犯了紐約州的竊盜罪
可能遭到起訴。

我的問題是,如果今天是小黑報復,把劈腿情書轉寄給小黃,小黃收到時
要怎樣做才能避免收受贓物罪。

任何認為竊盜罪可以成立的人都該想一想收受贓物罪的問題。

2007-05-08 15:24 楊文衡

re: 劈腿女復仇記

都已經說使過去ㄉ事了
只是將它說出來
各位看倌就不能當回憶錄看嗎
每個人都有一些好的不好的回憶
難道有人敢打包票自己做人處事從未得罪傷害過人嗎
況且小黃和禿禿事後都還能作朋友
當事者都雲淡風清了
大家為何還要一副正義使者的姿態評論人呢
世上一堆事比小黃的事更扯更不可原諒
為何不把心力花在上頭呢
我到覺得小黃很有勇氣
願意把自己的事寫出來呢

2007-05-08 15:23 Nokia

re: 劈腿女復仇記

無責任館長> 哈哈 我可沒那積極

不過我想你會職業病發作,看不慣吧 :-)

無責任館長> 不過如果有人把錢撿起來遞給在旁邊的朋友 大聲的說我欠
無責任館長> 你的錢還你 我在Wikipedia上看到偷竊罪 要 據為己有
無責任館長> 才能成立 我沒有把錢放到自己的口袋 所以這是合法的
無責任館長> 我的職業病真的就很可能發作 說你要如何我不管 不過我
無責任館長> 建議你有空讀刑法某某條 不要誤人誤己

會在網際網路上相信別人免費法律意見的人,他當然會得到他應得的。
這是你為甚麼叫自己"無責任"的原因,不是嗎?

2007-05-08 14:49 楊文衡

re: 劈腿女復仇記


羅小姐, 大概我沒有寫清楚 我的重點是 小黃想出這個精彩的復仇計劃
[傷害小黑小白]當然早在她圖謀中 可是她們真的有被傷害到? 說不定只是覺得很無聊而已一ㄝ? 這同樣是文化差異或說不同國家女人情愛觀會有所不同罷

2007-05-08 06:16 Trinity

re: 劈腿女復仇記

楊文衡:

司法和王建民打球一樣,沒有包贏或包輸的。

如果你是球隊教練,當然要知己知彼,避免可能的致命失誤,當然這些失誤未必會發生,敵人也未必如你想像厲害,但你不能不沙盤推演。被人劈腿又想報復時也一樣。有些事情不必問律師,就知道不能做也不該做。

在地上撿到錢和從別人抽屜裡拿走情書,是完全兩碼事。如果有人從你抽屜裡拿走你以前任何一個女友寫給你的情書,你完全不在乎嗎?這和你有過幾個女友無關。

還有,我也知道美國的司法很重視案例,但如果所有判決都要有先例才能成立,那最初的判決沒有先例,又是怎麼來的?

前面也有網友留言說,小白和小黑很可能根本不在乎被劈,她們可能自己也劈人,這當然也很有可能,但如果小黃要報復,她就必須考慮到,這兩人收到信後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避免它發生。由於她完全不認識這兩人,她必須考慮任何可能的狀況,當然這些狀況未必會發生,但如果發生了,就來不及補救了。

俗語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就是這個意思。

2007-05-08 03:10 羅珮瑩

re: 劈腿女復仇記


既然寫出來發表
就知道會接受指教呀 這就是網路生態

2007-05-08 02:12 Star

re: 劈腿女復仇記

為什麼人家只是說個特殊的陳年往事
就要被不認識的人罵?
為什麼只看過人家寫的一篇文章
就知道對方是爛人?
我不懂
我只是覺得被不認識且跟自己毫無關聯的人很幹

我不覺得小黃是爛人
也不覺得她把自己當悲劇女主角
話說就算是把自己當悲劇女主角又怎樣?
非洲難民拼死想活下去
瑞士一堆青少年卻愛自殺
怎麼不罵他們?

人家承認自己過去做過蠢事還有勇氣留個實在名彙
講的這麼正義凜然的留的資訊那嚜攏統

讓我覺得大人很奇怪


2007-05-08 01:51 U . L

re: 劈腿女復仇記

最討厭你這種爛女人,爛貨!!
自以為是悲劇中主角的懦夫!
大爛人!

2007-05-08 00:25 路人甲

re: 劈腿女復仇記

"禿禿有沒有愛過妳,只有他自己知道,也只有妳自己的感受才
重要。 別人怎樣想,批評妳或是鼓勵妳,妳都可以完全不理會。"


說的對

我認為禿禿並沒有愛過妳跟小白小黑 他只是在enjoy free sex.

禿禿的心理 跟其它男人一樣 找老婆和找情人的標準不一樣 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太太是賢妻良母型 至於情人(講難聽就是砲友)嘛 則是能幹就好

我的話很直 但確是實情

I don't mean that you can't be a good wife or a good mother, but at least that old bold guy didn't think so, otherwise, he would have married you instead of that Singapore woman.

2007-05-08 00:23 IMHO

re: 劈腿女復仇記

無責任館長: Rather interesting post you had.

2007-05-07 23:32 random guy

re: 劈腿女復仇記

扁賊說, 偶沒有把國務機要費放在口袋裡喔.
扁賊是合法貪污的. 牠給了甲君.

2007-05-07 20:33 嘿嘿嘿

re: 劈腿女復仇記

哈哈 我可沒那積極

不過如果有人把錢撿起來遞給在旁邊的朋友 大聲的說我欠你的錢還你 我在Wikipedia上看到偷竊罪 要 據為己有 才能成立 我沒有把錢放到自己的口袋 所以這是合法的 我的職業病真的就很可能發作 說你要如何我不管 不過我建議你有空讀刑法某某條 不要誤人誤己

2007-05-07 17:40 無責任館長

re: 劈腿女復仇記

無責任館長> 楊文衡
無責任館長> 我不找 因為我覺得這多餘的條件只是混淆視聽
無責任館長> 舉各例子 開車闖紅燈違法 有些案例說在某些特殊狀況下
無責任館長> 闖紅燈合法 然後有人說我闖紅燈的時候穿者紅襪子 你
無責任館長> 有沒有案例說 穿者紅襪子闖紅燈違法 被起訴
無責任館長> 在法律上重點是 穿者紅襪子 不是案例中說所說的特殊
無責任館長> 條件 所以還是違法
無責任館長> 我不玩 moving goal posts.

謝謝你的解釋。

我想這個討論給紅男綠女的一個教訓是,當你發現你被劈腿時,別生氣,
先打電話給律師,知道你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甚麼。

這是你「以正視聽」的功勞 ^_^

2007-05-07 17:36 楊文衡

re: 劈腿女復仇記

楊文衡

我不找 因為我覺得這多餘的條件只是混淆視聽

舉各例子 開車闖紅燈違法 有些案例說在某些特殊狀況下闖紅燈合法 然後有人說我闖紅燈的時候穿者紅襪子 你有沒有案例說 穿者紅襪子闖紅燈違法 被起訴

在法律上重點是 穿者紅襪子 不是案例中說所說的特殊條件 所以還是違法

我不玩 moving goal posts.

2007-05-07 17:16 無責任館長

re: 劈腿女復仇記

無責任館長> 楊文衡:
無責任館長> 我看不慣閣下半調子的法律研究 好心指點說要看紐約州法
無責任館長> 原文最準 閣下要當笑話看是閣下的自由

謝謝你的仗義直言。 我不是律師,不是法官,不是檢察官,對法律的認知
在閣下眼中是半吊子讓你看不慣,感到十分歹勢。

無責任館長> 我的目的與羅小姐一樣 "不希望 ... 紅男綠女,看了這篇
無責任館長> 文章後,被誤導。 我只是覺得有必要把道理說清楚
無責任館長> 「以正視聽」"

上次我在台北街頭漫步,有個高中生看到地上有個五十元硬幣,撿了起來。
我本來想告訴他路不拾遺,他不應該撿別人掉的錢,我想這樣就夠了。

不過我那時已經讀過你的「以正視聽」,所以我告訴他這樣做犯了中華
民國刑法第幾條第幾條侵占他人財物罪,可能檢察官會起訴他,求處多久
多久的有期徒刑。 他白了我一眼,說"神經病",就把錢放在口袋裡走了。

祝福小黃幸福快樂。

2007-05-07 17:13 楊文衡

re: 劈腿女復仇記

楊文衡:

我看不慣閣下半調子的法律研究 好心指點說要看紐約州法原文最準 閣下要當笑話看是閣下的自由 我的目的與羅小姐一樣 "不希望 ... 紅男綠女,看了這篇文章後,被誤導。我只是覺得有必要把道理說清楚「以正視聽」"

2007-05-07 16:45 無責任館長
共4頁: 1 2 3 4 ,目前在第 1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2007年5月
293012345
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
20212223242526
272829303112
3456789

編輯部落格最新文章

作家部落格最新文章

來賓部落格最新文章

旅遊部落格最新文章

財經部落格最新文章

電影部落格最新文章

體育部落格最新文章

音樂部落格最新文章

美食部落格最新文章

公益部落格最新文章

數位部落格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