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網友紐約黃玫瑰寫的真實故事。原文很長,我花了些時間修改文字,指導她整理成「劈腿三部曲」。
年度愛情連續劇:當劈腿女碰上劈腿男
編劇、主演、配樂:紐約黃玫瑰
女主角:小黃 (台灣移民的紐約上班族,即紐約黃玫瑰)
男主角:禿禿 (白人禿頭男記者)
阿勇 (韓裔打火肌肉男)
女配角:小白 (面貌模糊的浪漫法國妞)
小黑 (美籍俏黑妞)
(編按:因主角含各色人種,故一律以顏色稱之,人名全面狗狗化。)
導演、剪接:羅珮瑩
《Part 1》 主題曲:《黃色玫瑰》http://68.161.247.6/music/yellowrose.wma
那年,我28歲。
我有個交往兩年的韓國男友阿勇,關係穩定,但總少了什麼似的,我覺得他沒有情趣。我們固定一天一通電話,週末他就呆在我家,屁股黏在沙發上,拿起遙控器不停地轉。有時帶著他和眾家姊妹出去,他也像個隱形人,任勞任怨是他的優點。
偶而我笑他沒情趣,他會在路上買一把打折的花,那就是他的情趣。如果我沒安排節目,他依然黏在沙發上。每當我提議去聽音樂會,或看百老匯秀時,他總說:「花那麼多錢,看一場會睡覺的秀幹嘛?在家看電視就好。」
阿勇從不約束我,他在時,我照樣和好友們說上一個鐘頭的電話,內容百無禁忌,反正他聽不懂中文,不過從我和朋友說話的語氣,和其中夾雜的英文單字,他還是可以正確猜出我們談話的大概內容。
有一天,我陪剛失戀的朋友去單身俱樂部辦的餐會,朋友毫無斬獲,反而有個白人禿頭男,看我視滿地單身漢如無物,只顧著自助餐的好料,似乎對我越看越有趣。現場男男女女忙著尋找獵物,食物是我最忠實朋友。由於心情放鬆,我笑得也最開心,禿頭男也來加入我們,和我一搭一唱的攪局,禿頭男說話也真的好笑,我反而是無趣餐會裡最開心的一個。
臨走,三人交換電話,幾天後接到禿頭的電話,他還搞笑假裝是印度人打來推銷逗我。因為他不是我的TYPE,開心聊了半個多小時,我還鼓吹他找我那個失戀朋友聊聊,她剛失戀,需要這種甘草人物來逗逗她。
接著,他約我下班後去中央公園裡的棒球場找他,他每星期固定幾天在那裡打壘球。那時是夏天,美國夏天要到10點左右才天黑。我興沖沖地和他約好,並打算帶我那個失戀朋友當啦啦隊。我興沖沖打給我朋友,這個沒用的女人卻已經和她男友重修舊好了,那天要去見他。女人啊!
這下我也覺得掃興,不想去了。第二天禿頭又很高興地打來,問我幾點會到,我悶悶地告訴他,那個朋友不會去。禿頭充滿期待的問我:
「妳會來吧?」
我竟拒絕不了。穿著牛仔褲薄施脂粉赴約,心裡還是期待他的隊友裡有帥哥出現,不料兩隊全是三、四十歐吉桑,一兩個過得去的,也已自備啦啦隊,禿頭男居然是裡面還算差強人意的,失望啊!
我耐心等待他們打完,老禿說餓了,我也不好意思就走,答應陪他吃頓飯!先陪他回家等他梳洗整理。他家離中央公園很近,古色古香的小公寓,還有小天庭,種滿小花小草,整齊幽雅,牆上一面大古鏡,咖啡桌與鏡子下面的長桌還隨意插著天庭裡的花與蠟燭,單身男的家比我家還漂亮,簡直豈有此理!
接著,他帶我去一家溫馨又好吃的餐館,在燭光中,我們說起話來也輕柔起來了。
飯後他陪我走到停車的地方,經過林肯中心的噴水池,燈光五顏六色,還有爵士樂團露天演奏,幾對男女翩翩起無,他也拉起我的手,跳起舞來。禿子此時神奇地變成一個風度翩翩,談吐幽默的迷人男士。
(爵士樂插曲:This time the dream's on me
http://68.161.247.6/music/05%20This%20Time%20the%20Dream's%20on%20Me.wma〉
幾天後,「禿禿」打電話來,語氣變得十分溫柔,我也變得羞答答,不再搞笑虧人,我們約了下次見面的時間,我不再提那個失戀朋友,也沒有說到我男友,不知不覺聊了好久。
那一次見面更像真的約會了,他合乎所有我的「理想條件」,住在靠近中央公園的高級住宅區,布置得小巧精美,個性隨和,溫文有理,又很有情趣。最令我中意的,是他父母雙亡,雖不算多金,但職業是見多識廣的記者,算decent,唯一缺點就是禿頭。和阿勇比,他大獲全勝。不過阿勇沒禿頭,還是肌肉男帥哥。
他強調,他沒有女朋友,但有幾個約會的對象(several dates),不知有沒有把我也算進去。
常聽老一輩的人說,婚前可多交幾個朋友,我一向對感情忠誠,評比別人的曖昧關係也果斷瀟灑,可是我要和他其他的約會對象「競爭」,奪取女朋友的「寶座」嗎?我心裡涼了半截。
回家時,他照樣陪我走回車上,牽著我的手,一輪明月,高掛天上。臨別時,他給我一個深情的擁吻。那個吻,使我產生了和其他女人爭奪寶座的勇氣。
阿勇是消防隊員,每幾天輪班24小時,消防局裡可睡覺,沒輪班時週末會來找我。有個星期天,他去輪班,我又和禿禿見面。我刻意打扮,做了三明治,帶了白酒和杯子,裝在竹籃裡,去中央公園划船野餐。
天氣真好,景色也佳,還去逛了跳蚤市場,晚餐後天才剛黑,我竟捨不得回家,禿禿建議我們租電影看,在他家看完電影,接下來,用膝蓋想也知啦!我就在古典音樂與燭光之中,應聲倒下,勢如破竹,壯烈成仁!在他家留宿。
那天晚上,接到阿勇的電話,我隨便掰個不在家的理由。掛了電話,良心不安,也不知道以後該怎麼辦。我告訴自己,走一步算一步,和禿禿才剛開始,時機成熟,自有定奪。對於禿禿,我們只是上了床,不能代表什麼。
自從和禿禿發生「仲夏夜之戀」以後,整顆心都在他身上。他告訴我,過幾天要出差去英法兩國兩星期,是認識我之前就定好的。我們「交情不夠」,他又沒約我一起去,我已經開始依依不捨了,但也只有留下我家地址,期望他寫張明信片給我,至少在寫明信片的時候,心中是想到我的。
接下來幾天,都聯絡不到他!他出國前一晚,我按耐不住對他的思念,準備了一些他出國可以用的隨身物品,及小點心,開著我的小破車去找他。按了門鈴,沒人回答,我只是想給他一個驚喜,也只要看他一眼,一眼就好了。我耐著心傻等,天空下起毛毛雨,我開始擔心這樣沒約好就跑過去,是不是不禮貌?
終於看到禿禿遠遠走來,不過他不是一個人。還有一男一女,他看到我,很驚訝,我開始後悔自己的魯莽,匆匆把東西拿給他,就想回家。他笑瞇瞇請我上樓坐坐,我聽到這句話,又喜孜孜地跟著他們上樓了,禿禿跟我介紹那一男一女是他同事。
那兩人,看起來都很年輕,男的留著落腮鬍,背著一只大背包,那個女的是黑妞,穿著隨意,但是只和我點個頭,就往他家的老爺椅一坐,鞋子脫掉,翹起腳看雜誌,完全不理我。
我坐了一會兒告辭了,當我向大家說再見時,黑妞也只抬頭望我一眼,禿禿陪我走下樓,又是給我一個擁吻,並告訴我他看到我很開心。那個擁吻又像個定心劑,我開心地回家等他回來。
禿禿從法國回來後,我們漸漸發展成每星期至少約會一兩次,雖然開心,但我心中總是不踏實,女人的直覺是靈敏的,總覺得不對勁。
有些事情困擾著我,我和他在家裡的時候,禿禿都把電話鈴聲關掉,電話錄音也調到靜音,有時在他家電話進來,答錄機倒帶轉來轉去,他就是不接電話,也不聽錄音。令我傷心的是,我們雖然不會天天通電話,偶爾也會打電話給他,我打給他有一半的時間也是電話錄音,那種感覺快要逼我發狂。雖是如此,我也沒勇氣「命令」他在家接別人的電話。
這種不確定感,使我不願放棄我無趣的正牌男友,阿勇總是在那裡,安全得很。人啊!真是自私的動物。
因為和禿禿太甜蜜了,對於這種曖昧不明的關係也只有接受,並告訴自己:感情總有「試用期」嘛,也許他也在觀察我們到底適不適合。就給彼此三個月的試用期吧!
那時我完全沒想到這樣做是否對阿勇造成傷害,缺乏安全感時,至少我還有個「正牌男友」在阿!
禿禿教我學會享受人生。我們也曾開車到郊外度假,音樂、美食、音樂劇,還有紐約實驗劇場、藝術電影,都是我以前完全沒接觸過的。
這樣自欺欺人了三個月又三個月,心底總有個聲音提醒自己要「注意時間」,接著自己就開始犯滴咕,他表現的甜蜜,永遠停留在「試用期」,都是我去找他,他聽我提起我所有的朋友,卻從來沒想見他們,也很少提他的朋友,他對我祖宗八代的事情都清楚,但從來沒意見,他的電話錄音也依然故我。
轉眼到了冬天,接近他的生日,在恐龍化石博物館中,他牽著我的手,我忘記我們聊到什麼,他終於說出那神奇的三個字:「我愛妳」!
我興奮地失去了知覺,幾乎想把阿勇三振出局了,但晚飯時,他又告訴我,上次在法國南部認識的那群朋友中有一個人會來紐約找他玩幾天。我陶醉在那神奇的三字,高興地說,等他來,我們一起帶他逛逛,還可以一起慶祝你生日阿!他只技巧地把話題帶過。
和禿禿在一起時,那種快樂是和阿勇完全無法比凝的,阿勇還正牌男友,但只有「名分」,實際上的作用是備胎。阿勇當時對我而言,是感情,禿禿才是愛情。
聖誕節到了,我開車回我哥哥家的高速公路上,車胎突然爆胎,還好路上車子不多,我的車因爆胎打滑,在公路上打轉,我嚇得魂都飛走一半。幸好有個路人借我手機聯絡,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阿勇。他馬上開車來幫我換上備胎,又讓我開他的車去找我哥,他則開著我的車去修理。
阿勇出身貧困,我遲遲不想帶阿勇去哥哥家,又因為阿勇從小就在黑人區長大,英文帶著濃濃的黑人腔,老實說,他的英文也比我好不到哪裡,職業又是消防隊員,家庭背景複雜,他穿著有點「黑」,以客觀條件看,女人們多數不願嫁給這種人,頂多是當情人。我瞭解他其實很單純,樂觀,實際,才把他「升格」為男友的。
我沒請阿勇去我哥家,他也沒說什麼。我只告訴他我也許會和哥哥全家去附近的日本超市逛逛。我在哥哥家拆完禮物,果然去了。遠遠的就看到阿勇,他換下了平常穿的黑人形氣球夾克和鬆垮的褲子,改成中規中矩的大衣與牛仔褲,雖然還是雙黑人球鞋,已很給面子,似乎有備而來。
看到他,我也嚇了一跳,不知道他在那裡等了多久。我介紹他給哥哥家人,他十分有禮的問候大家,嫂嫂高興地請他和我們一起在超市隔壁的日本鐵板燒一起吃飯。
吃飯時他話仍不多,居然還把他平常常用的「黑人字眼」抹去了。姪女悄悄用國語和我說:「他還不錯嘛,很帥喔」!
吃完飯他就開著我的車一起回我哥家坐坐,一直到回家,他一路還是開我的車,以確定沒有問題。現在想到這一幕,還是很窩心,阿勇總在我需要他的時候出現,我們的感情與默契不是和禿禿可以比凝的。這種無趣,實在,不約束我也不佔我便宜的「理想丈夫」,我認識太早,應該說,是我太晚熟,別人28歲可以結婚了,我的28歲還在做夢鬼混。
帥帥肌肉男和情趣禿頭男最後到底誰勝出?下回分解。
《Part 2》劈腿女復仇記 引用:http://blogger.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7/05/04/162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