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做為一種媒體,最大的意義在於它的平民化與直接訴諸全球讀者的可能性。如果拿民主政治來做比喻言論市場的民主機制,那麼傳統媒體是代議政治,部落格則是直接民主;傳統媒體的記者和守門員是議會裡的議員,部落格則是公民投票。代議政治在大部分時候是一種必要之惡,公民投票則可以補救代議政治的缺失。想想看,台灣現在為了倒扁挺扁吵翻天,藍綠政客機關算盡還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阿扁的去留不必經過立法院,可以直接交付公投,問題不就解決了。
是的,部落格的主要意義正是它的補救功能,以及它可大可小的無限可能。從這個意義來看,它絕對算得上是一種傳播革命,人類過去大致經歷過幾次傳播革命,傳播學界有人認為傳播革命主要有十五世紀中期的印刷革命和二十世紀後半的電子革命兩次,也有人認為從口傳演進到文字,再演進到印刷,到電子,再到網路都是傳播革命。不管如何定義傳播革命,前面幾次革命主要意義都在於科技的演進改變了傳播的質量、速度與空間界限;但部落格做為傳播革命的工具,主要卻在於社會學上的意義,它打破了媒體被資本家壟斷的局面,更打破了長久以來傳播行為是菁英階級由上而下的特權局面。
從十七世紀啟蒙時代以來,主張言論市場應自由流通,真理才能越辯越明的自由民主思潮,到這時才算在技術上落實了。
做為一種補救工具,部落格容納了被主流媒體守門員因為各種因素攔截掉的資訊,也因為這個功能,部落格可以變成監督第四權(傳統媒體)的工具。過去,政治人物犯了錯,傳統媒體可以窮追猛打,扮演他們第四權監督政府的角色,但是傳統媒體自己出錯時(這是經常發生的),誰來監督他們?理論上是讀者,是民眾,但民眾一來是散兵游勇,二來沒有武器,要監督媒體,除了找一群人上門丟雞蛋撒冥紙這種土法鍊鋼且效果有限的招數,還是要靠媒體。但是媒體多半和政客一樣(尤其在台灣),能賴則賴,除非紕漏出得夠大且民眾抗議的聲音夠大,通常總是被隨意唬弄過去,即便是手上握有一支筆的知識分子要監督媒體,也只能打游擊戰,在報紙罵電視,在甲報罵乙報,要是火力太大,媒體間也會自組防火牆,自動攔截消音。(有權有勢的人不都如此?)
現在有了部落格,要修理媒體再也沒人擋得了你,而且沒有字數限制,可以暢所欲言。部落格監督主流媒體最有名的代表作,就是2004年CBS當家主播丹拉瑟(Dan Rather)報導小布希當兵時耍特權,節目一播出,他所引用的文件立即被幾個部落客和回應的網友串連抓包,一群臭皮匠湊成諸葛亮,證實那份文件是偽造的,其他主流媒體跟進追打,導致丹拉瑟提早退休離開CBS。
當然,國情不同,標準也大異其趣,類似的情節如果發生在台灣,那是小事一樁,例如王育誠假造腳尾飯跟拍錄影事件,論情節比丹拉瑟出包有過之無不及,但咱們眾家電視台不但沒有人道歉,記者主播們還可以反過來繼續眉飛色舞地追打王育誠,因為:「影片是他提供的,有錯都是他的錯。」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也有個網路版的小兵監督媒體故事,由於我幾乎不看體育新聞,不是很清楚新聞內容,只知道有一群網友串連查證一篇涉嫌抄襲外電又纂改假造內容的體育新聞,抗議網友灌爆這名資深體育記者的部落格並導致版主關版,媒體道歉。
在主流媒體全面商業化且為了競爭常不擇手段或集體腦殘的生態下,如果你個性不適向老闆和上司搖尾乞憐,名氣又不足以擠身「來稿必登,有書必出」的大作家行列,那麼部落格是很好的個人自由天地。天地之大,只要我不計較名利,只要我仍有小小一格,便可以暢所欲言,做自己媒體的老闆,不用看人臉色。而且,你永遠不知道,地球的那一個角落有人會聽到你的聲音並發出共鳴,還有什麼比這個更美妙?
話說回來,比起財大氣粗的主流媒體,部落格要和它們競爭讀者本來就是不對等也不必要的。如果你想當一個真正自由快樂的部落客,而不是把擁有部落格當做像擁有幾個LV包那樣是時尚基本配備,建議你應有以下的心理建設:
1. 要耐得住寂寞。
雖然人類書寫的出發點通常是既寂寞又耐不住寂寞,但部落客必須認清寂寞是人生的本質,既然部落格無所不在,一篇文章只有數十個人甚至個位數光顧,是完全正常的事。
2. 點閱人次和文章的品質無關。
雖然文章貼出來就是希望別人看到,但點閱人次很多,頂多表示你下了一個引起讀者注意的標題,或是你談的主題很熱門,並不代表點閱的人都理解或認同你的文章,點而不閱或閱而不悅不解的大有人在。
3. 掛羊頭賣狗肉的部落格很容易被讀者唾棄。
一個聳動的標題可以吸引顧客上門,但如果廣告不實,很容易引起反感,再笨的顧客也頂多上當幾次。
4. 點閱人次和文章的影響力無關。
誰看到你的文章遠比多少人看到你的文章要來得重要。分眾是部落格的特色,讓該看到你文章的人都看到,並且覺得你說得有道理甚至採取行動響應,遠比眾聲喧嘩後做鳥獸散要來得有意義。
5. 迴響篇數和文章的品質或影響力無關。
迴響很多,表示這個話題有很多人感興趣,但他們不見得都認同你的觀點或內容。很多部落格文章其實不算是文章,因為根本不具備一篇文章應有的起碼規模和結構,更談不上有什麼見解或內容,照樣引起一大堆迴響,那只表示,主人提供了場地和茶水,客人貢獻了口水。
6. 部落格很自由,但它還是一種期刊。
雖然沒有人規定部落格應該多久更新一次,但不管你的部落格曾經多麼風光熱鬧,長眠經年累月不醒的部落格肯定會被讀者遺忘。
7. 不必為了爭取顧客上門,沒話找話說,或繞著熱門話題製造口水戰爭。
這不正是我們唾棄主流媒體的原因之一嗎?雖然懶惰的部落客很容易被遺忘,喋喋不休了無新意的部落格只是浪費大家時間也累了大家的手指和眼睛。
8. 認真寫部落格會花掉很多時間,但不會有一毛錢收入。
只有極少數部落格能招攬出版社主動上門談出書,雀屏中選也不代表你的部落格內容有營養,頂多代表它有商業價值。
9. 部落格可以插播個人廣告,但標題應該註明清楚。
既然讀者沒有付費,偶而利用它來插播一下廣告做點生意無可厚非,若想達到廣告效果又不惹人反感,可模仿主流媒體,在文章尾巴進一段廣告,文章最好還要讓讀者覺得不虛此點,這樣才算賓主盡歡。
10. 有人氣的部落格就有小白和蟑螂,他們的存在目的就是要讓版主抓狂。
網路上有一種人,而且為數不少,以惹毛版主為逛街目的,他們通常學藝不精,專長是牛頭不對馬嘴或指鹿為馬明知故問,而且聲音很大,刪除或視若無睹是你唯二的選擇,有一種人你天天黎明即起灑掃庭除,他一日三顧茅廬張貼同樣的一堆狗屎,堅忍不拔永不放棄,不妨視之為超級瘋死。
準備好做一個長期書寫沒錢可賺又耐得住寂寞的部落客了嗎?
以上是從部落客的角度來看部落格,如果從讀者的角度來看部落格,那麼如何「格海撈針」還要撈到不銹金針,正是現代人應具備的功夫,這個留待下個回合再來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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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扁) 相逢自是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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