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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記者是狗!

2006-08-04 04:26迴響:67點閱:9840

八十三年有線電視法通過後,媒體多了起來,記者卻越來越像被人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狗。每次有大人物出現的場面,常是記者比流浪狗還多,加上大批如惡犬的隨扈,如何在人牆中突圍而出,成了採訪的基本動作。

 

我記得那應該是九二一地震之後,台中常有大型法會,總有大人物出席。有一天來的是李登輝,記者們照例蜂擁上前搶鏡頭,我才跨出兩步,距離李登輝少說還有四、五公尺遠,一名安全人員突然一個箭步竄出來,用手肘將我架開,而他的手臂,不偏不倚打中我的胸部。

 

我呆了一下。腦中閃過一個念頭:性騷擾!

 

這個突然竄出來擋人的動作很奇怪而且沒有必要,其他記者距離總統比我近多了。我憤怒地和他理論,他露出一副「我在執行公務,妳能奈我何」的邪惡表情。我不想再理這條惡犬,轉身尋找他們的主人。當時的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丁遠超趨前處理,他把我帶到場外,問明經過後,向我道歉。

 

「我不要你的道歉,不管是無心還是故意,我要求那個人親自來向我道歉!」我的要求其實很卑微。

 

丁遠超進去半天,我站在巨蛋預定地的空地上,混亂中只有跟我還算熟的C報記者小林目睹整個經過,好心地陪著我,這時我覺得自己像喪家之犬,沮喪透了。丁遠超出來後,告訴我安全人員暫時走不開。一直到那群人馬離開,我都沒有等到道歉。丁遠超說他回台北會給我一個交代,但下午我再度接到他的電話,也只是他「代表」道歉。

 

回辦公室後,我向上級報告經過,當時中部已有編輯部,但好像全國版編輯權已收歸台北,長官顯得有些為難。我寫了新聞加特稿,第二天見報只有新聞,登在七版,是以簡訊處理,大約登了五、六百字,小小的標題,完全沒有激起一點漣漪。

 

小林一早就打電話告訴我,他有發這則李登輝隨扈疑似向女記者伸出鹹豬手的新聞,而且有見報。他們的報紙是專業報,會登這種新聞,我有些意外,搞不好還登得比我們的大。我謝了他的義助,不過並沒有去找他們的報紙來看。

 

真要把事情鬧大其實很簡單,我應該在案發當下立即拿出「公車上遇色狼教戰守則」那套,拉高分貝大喊:

 

「色狼!鹹豬手!不要臉!你往那裡逃?救命呀!」

 

然後在場的電子媒體鏡頭可能全部轉向我,然後我可能會上當天中午的電視新聞頭條。一堆麥克風馬上把我團團圍住,七嘴八舌問:

 

「請妳描述一下過程。」

 

等我講完,可能會有人要我用手比出被「騷擾」的部位,以便他們把鏡頭拉近。然後一定會有人問我:

 

「請問妳有什麼感想?」

 

然後我應該表情激動地破口大罵:

 

「這種無恥的色狼怎能當總統的安全人員?以後還有多少女記者和更多女性要受害?我要求總統府徹查後給社會一個交代,同時不排除提出告訴,要求國家賠償一百萬元…」

 

最好再低頭啜泣,效果更好。

 

這樣肯定可以達到報仇的目的。或許電子媒體還會去找出那個鹹豬手,讓他在電視上曝光。

 

不過,要我這樣做,還不如叫我去燒炭算了。這輩子我最怕的兩件事,一件是打官司,另一件是變成新聞人物,尤其是在電視新聞裡曝光。這兩件事的可怕之處完全一樣:妳永遠不知道自己會變成什麼。

 

對了,我當然還可以選擇去告他。

 

這次,我明白自己只是一隻被惡犬欺凌的小狗,那種感覺比在公車上被變態男伸出鹹豬手更令人沮喪多了。我寧可自我催眠,那個惡心的碰觸不是故意的,如果是,我不是變成一隻被性騷擾又討不回公道的母狗嗎?

 

我仍舊沒有留下這則新聞的剪報,所以對時間的記憶並不是十分明確。老實說,我還真寧願把這整件事徹底從腦袋裡delete掉。

 

感謝天,我不再是記者狗了。

 

暴力很可怕,更糟的是暴力的本質通常很荒謬,過程很混亂,是非很難斷。小到一對夫妻關起門來打架,一個無恥的男人利用職權對女人伸出鹹豬手,或一群男人為了工作互相不爽打群架,大到國與國的戰爭,真相通常很難還原,是非通常是,誰的拳頭大,誰就是老大。

 

那個記者不想當watch dog?揭發弊案為民眾看守政府一戰功成留名青史的,當屬報導水門案的華盛頓郵報那兩個記者伍華德(Bob Woodward)和伯恩斯坦(Carl Bernstein),他們把美國總統尼克森拉下台了。但是,如果沒有隨時準備提頭走路的英明總編輯(Ben Bradlee)和膽識過人的女老闆(Katharine Graham)敢賭上身家相挺,這兩個記者又能成就什麼?水門案後來因為深喉嚨的現身,證明了所謂的英雄記者原來也不過是在權力鬥爭中被大內高手利用來爆料的棋子罷了。

 

不過,美國至少還有水門案,台灣呢?弊案不斷,謊言漫天,記者名嘴天天照三餐罵,口水早就淹到太平洋,卻如狗吠火車。唉!怎麼又是狗呀? 

 

這幾年報業蕭條,我以前的同事無不兢兢業業,一些早已年過四十無處可跳的同事更是提心吊膽,若被認定為「玩不出新把戲」的老狗,可能年年面臨柔性逼退,可是我前幾天卻看到招收記者的廣告,說是要注入新血。

 

老狗不可愛了,毛病多,照顧成本高,就可能被主人拋棄,變成流浪狗。怎麼記者這行業就連結局都和狗一模一樣呢?

 

 

dog2.gif

 

 

上集:記者是狗?

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6/08/02/84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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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4:26作者:羅珮瑩分類:小記者大哉問迴響:67點閱:9840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是的,記者是狗!

記者不過如此............有特權唷!

2008-12-24 23:27 NaNa

回應: 是的,記者是狗!

人眼看狗低~~

2008-04-18 19:52 齊國

re: 是的,記者是狗!

周玉寇的感情糾紛與一個「女記者疑似採訪時遭受性騷擾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當事人均自認為是「被害人」,且以自己掌握的媒體為自己申冤。試想,一般人能夠循如此管道為自己討回公道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我不是「自認是被害人」,而是被害人。媒體也不是我掌握的,否則,標題就不會是「是的,記者是狗!」

如果我是得理不饒人的人,如果我不是太了解媒體而不願利用媒體,我有更好的報復方法,文中已經提過。

2. 光是你說我「自認」是被害人並且拿周玉蔻的感情糾紛來相提並論,你就應該向我道歉,並且向所有曾經被性騷擾的人道歉。不過,算了,這年頭,道歉也不值幾文錢,而且,我也不想再看到你出現,並且非常非常不想再討論這件性騷擾了。

3. 世上沒有絕對客觀的新聞,所謂的客觀只是一種態度和體裁。所有的新聞,都是某種觀點的記錄,重點在於,事實是什麼。我的新聞和特稿你既沒有看過,對不起,就沒資格評論。如果上級允許,我當然也願意用第一人稱詳細敘述經過,不過,匿名的第一人稱,還不如具名的記者報導負責任。何況我的報導也要負言論責任,我指控的對象是總統府,又不是老相好。

4. 我不認識你,在我版上,我對誰都一樣,就事論事而已。

2007-05-15 03:09 羅珮瑩

re: 是的,記者是狗!

一、周玉寇的感情糾紛與一個「女記者疑似採訪時遭受性騷擾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當事人均自認為是「被害人」,且以自己掌握的媒體為自己申冤。試想,一般人能夠循如此管道為自己討回公道嗎?
二、再想想,若一個記者涉入訴訟案件或刑事案件,如鄺文琪VS鴻海,或常見的毀謗官司,不管再怎麼有新聞性,他可以自己撰寫新聞稿。
三、您把我的質疑過渡引伸,甚至無限上綱。若記者採訪戰爭被殺、被強姦,他的報社當然可以處理,但不能「記者某某某報導某某某」受害的經過。可以以「一問一答」的方式,或讓該記者以第一人稱撰稿,當個「描寫能力很強」的目擊者、當事人,就是不能以新聞稿配特稿的方式,「假客觀」的呈現這一則新聞。邏輯很簡單,必須客觀的「記者」與事件當事人兩個角色不能混淆,這一點只是新聞學的ABC。
四、我雖然沒在大學教新聞,但我也知道「臥底採訪」有道德上以及實務上爭議。
五、您所說那位從阿富汗歷劫歸來的記者,她的報導絕對是以第一人稱的觀點寫作,相信與您「新聞配特稿」的寫作形式不同。
敬愛的羅大姊:我只是提出不同的看法,卻遭受您以「不配當記者」、「不讀書」、「不識字」、「腦袋有問題」、「無知」、「不知長進」等激烈言語的人身攻擊,但我還是堅持對前輩應有的一點尊重,不出惡言。
最後,為了避免再被說「死纏爛死,硬拗」,我決定不管您再怎麼罵我,都不回應了
一個還是常常唸書的新聞界後輩 敬上。

2007-05-14 20:24 李豈予

re: 是的,記者是狗!

1. 會拿周玉蔻的感情糾紛和一個女記者在工作中遭受到的疑似性騷擾事件來相提並論,就表示是個完全不及格的記者。

2. 如果你看過先前的所有迴響,還提出這樣的問題,表示你若不是不識字,就是腦袋有問題。

3. 按照你的邏輯,記者如果在採訪戰爭新聞時被槍殺了,他的媒體也不能報導,因為要「當事人迴避」,(自己是第一手的見證人報導如果不可,同事報導又憑什麼就更公正客觀?同理,女記者如果在採訪時被性侵,自己的媒體也不能報導。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什麼叫「臥底採訪」?臥底都可以報導了,自己碰到的親身經歷為何不可報導?英國有個女記者臥底採訪阿富汗戰爭新聞,被識破,關到牢裡,後來放出來,回家後把這段經歷寫了精彩報導,照你的邏輯,她和周玉蔻一樣,叫做「公器私用」。

4. 書讀得少,頭腦不靈光,都沒關係,再努力一點就是了。死纏爛死,硬拗只顯得自己無知又不知長進。我真的時間有限,沒空再回應你了,再見!

2007-05-14 14:47 羅珮瑩

re: 是的,記者是狗!

羅大姊:問題不在於是「私人感情」還視違反「性騷擾防制法」,我同意您說的:「性騷擾是已經有法律規範的違法事件,總統隨扈涉及性騷擾更是嚴重的,可受公評之事,」。重點在於,新聞事件當事人可以自己撰寫新聞稿嗎?當您是這一起「性騷擾事件」的被害者的當事人,或許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或提出控告,是比較符合新聞專業的作法,即使這可能會對您造成「二次傷害」。
您所說的,我絕大部分同意,我也認為您在這事件中是受委屈了,要求一個「道歉」,並不過份,而丁遠超等人著實惡劣、「傲慢」,我所在意的是,此事不能由當事人發稿。就這麼簡單。
兩年前,我與幾位同業,幫您的老同事周庭慶處理一起他在採訪時被PUB圍事人員「繳械」之事,事後我們怎麼與這些有黑道背景的人斡旋是一回事,但我們都同意,可以由庭慶提出告訴,但蘋果日報就是不能由庭慶自己撰寫新聞稿發佈。
最後,我必須告訴您,我有全部看過相關討論才下筆。這一篇文字,您可以不回應,或刪除我的發言,我都不在意,但您大可不必氣急敗壞的質疑我「不配當記者」,畢竟,這在業界也是「可受公評之事」,我不會因為批評您就降低了我的專業水平。

2007-05-14 11:45 李豈予

re: 是的,記者是狗!

還有,性騷擾是已經有法律規範的違法事件,總統隨扈涉及性騷擾更是嚴重的,可受公評之事,周玉蔻的感情糾紛則是私人問題,和公眾利益無關,當過記者的人如果連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不配當記者。

2007-05-11 17:45 羅珮瑩

re: 是的,記者是狗!

有沒有可能這名隨扈真的不是故意的;另,自己是被「性騷擾」(依大姊您的認知)當事人,可以自己發新聞稿、撰寫特稿嗎,以採訪的「特權」為自己討回公道嗎?這叫專業嗎?您會這樣教導您的學生嗎?這種行為難道不是與周玉蔻的桃色風波一樣。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請先把前面的迴響看完再來評論。這事的邏輯前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性碰觸女性胸部都已涉及性騷擾嫌疑,如果他是無心的,那就絕對應該當場道歉,請注意,我當時的要求,也只是一個來自隨扈本人的道歉。

我在當時已經向丁遠超提出抗議,丁遠超也已經了解情況並答應我會給我一個交代,所以我記錄這個事實經過並以特稿批評隨扈既不專業又傲慢無比,並非一面之辭。如果他是無心的,那他顯然專業有問題,我已經描述現場經過,一個專業合格的隨扈,在當時既無必要也不應該碰觸到女記者的胸部,這是很簡單可以判斷的。

當過記者的人,應該知道先把相關資料看完再來評論。像這種搞不清狀況半途加入又重複先前已經討論過的問題的人,本人一概不再回應,只會刪除。

2007-05-11 17:38 羅珮瑩

re: 是的,記者是狗!

有沒有可能這名隨扈真的不是故意的;另,自己是被「性騷擾」(依大姊您的認知)當事人,可以自己發新聞稿、撰寫特稿嗎,以採訪的「特權」為自己討回公道嗎?這叫專業嗎?您會這樣教導您的學生嗎?這種行為難道不是與周玉蔻的桃色風波一樣。
反倒是妳若是接受電子媒體採訪,我還會佩服您,小弟在台中市曾跟您一起跑過新聞,領教過您的威力,羅大姊,試問您瞭解那個隨扈的專業嗎?或許當時他的推阻動作,是基於他們那一行的專業考量,而他們的專業,往往與我們的需求是衝突的,例如,鑑識人員常常就把記者視為「現場破壞者」,而也真的有些記者實在外行的令人搖頭。
司馬文武說過一句話:「記者,常常是以理想要求別人,用現實原諒自己」,我現在已經不是記者了,但還是以這句話自勉。

2007-05-11 17:14 李豈予

re: 是的,記者是狗!


《 記者轉行參考》

 今天是記者節,記者都很悶,據昨天電視報導,某一個人力網做了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八十五的記者想轉行。
 是的,全國的記者都蠻悶的,我也曾經在新聞圈服務,目前已經離開了,當時也很悶,決定離開之後,第二天就很愉快了。
 想轉行,沒錯,問題是轉那一行?過去在當記者的時候,有人嘲笑說,記者一輩子只能當記者。
 是的,記者根本沒有專長,能轉那裡,那個行業要你?別傻了,乖一點吧,不要膨脹自己,沒什麼本事就不要胡思亂想。
 這樣吧,我給新聞同業建議幾條可行的新頭路:
 一、立委助理(幫忙唸弔詞)
 二、國會辦公室主任(這算是好的)
 三、當叩應節目來賓(得口齒清晰,臉皮夠厚才行,重要的是要不問是非,只問立場或者只分藍綠)
 四、自己開公關公司(前輩失敗的比成功的多,人在人情在啊!)
 五、大樓管理員(體力至少要比小偷好)
 六、開計程車(找熟悉的縣市開,但是得能忍受在大太陽下排班的痛苦)
 七、其他(很難的啦!)
 

2006-09-01 07:58 風神

re: 是的,記者是狗!

小狗比較便宜好用也是真的
更重要的是搶獨家不一定要老狗啊
便宜的人海戰術也很有效

2006-09-01 06:52 老狗變不出新把戲是真的

re: 是的,記者是狗!

或踢他的重要部位
自衛的反射動作嘛
不要太委屈

2006-09-01 06:50 你應該當場甩他一巴掌

re: 是的,記者是狗!

我對"大男人"的用字遣詞覺得不是很舒服 但是這也許是網路文化的特色 要夠辣 要夠嗆 才有人注意 也許潛意識裡 我們都希望被別人注意吧

在工作場合 或是在家裡 被當作"狗"的機會很多 這裡的"狗"是指那些默默的作事 不出風鋒頭的人 平常不被重視 但是這些人是穩定社會的碁石

女人對胸部(乳房)的困惑有如男人對其的迷惑 女人認為乳房只是人身體器官中的一種 但是卻喜歡以乳房來吸引男子及女人的注意力 男子知道乳房只是女人身體器官中的一種 卻無法轉移注意力 女人的乳房只可以看 那是欣賞 女人的乳房不可以碰 那是猥褻 

女人男人永遠吵不完 乾脆以濁水溪為界 女子住一邊 男人住另一邊 同性戀住中間. 喔, 忘了一件是! 上帝選那邊?
Sean

2006-08-14 11:06 sean cool

re: 是的,記者是狗!

http://www.newtaiwan.org.tw/
趕快去支持施明德吧.大家該起而行之,免得歹戲拖棚.

2006-08-12 21:16 ddt

re: 是的,記者是狗!

Big man,
I was responding web master's article.
as to your tirades, you have the right to make a fool out of
yourself, that's your prerogative.
Dr. T

2006-08-11 23:00 Dr.T

re: 是的,記者是狗!

我又不是說你用英文, 你急著撇清幹什麼? (笑)

還是你 Dr.T 就是作者的分身? 專門在危急十分出來拯救自己, 幫自己講話?

我回應的重點也不是在講性騷擾, 事實上我回應的內容通篇就沒有性騷擾這三個字, 這需要我教嗎?

基督教到目前好歹也有兩千年了, 再怎麼分裂, 也沒有年齡還不到其十分之一的女性主義要來得分歧

對了, 我發言還不到24小時, 馬上就有蟑螂跑出來當我文章內的主角, 所以我說女性主義被當成笑話並非偶然

2006-08-11 21:56 大男人

re: 是的,記者是狗!

T博士別理會那個幼稚的男人了,他不過是費盡心機想引起版主回應罷了!

不過,他每天都來報到,表示他已經變成版主的FAN了,正在被洗腦中,這是好現象。

佛教、基督教發展到後來都有很多教派,很多宗師,很多學說,基督教甚至還經過新舊教大分裂,有人因此就否定他們的成就,說他們喬不好嗎?

到處被女人當沙豬的男人,可以考慮移民到火星,看看行情會不會變好。

2006-08-11 15:15 阿貓阿狗

re: 是的,記者是狗!

To: BIG MAN,
Opinion sometimes can be one sided, like different result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 Writing in English is because I do
not know how to write Chinese from my computer, don't be
a tunnel vision xenophobe. language is for communication,
don't make an issue out of it, unless web master tells me
"Chinese only", I will keep on using English.
Sexual harrassment and rape case are the same, its impact
could ruin people career and life, I believe they should have a
very definite and detailed regulations, like a airline pilot's
check list before flying, I know it's sounded cruel, but it's the
only deal, when interrogated victim and offender, psychologist
and other professional should also present, I don't want
victims get hurt second time around.
Dr. T

2006-08-11 08:57 Dr.T

我倒是覺得台灣知道「女性主義」的女性才是真的不多

講真的, 女性主義至今還被當成笑話, 主要原因也就是思想分流太過複雜與混亂, 仔細去想想吧, 你自己都喬不定的東西, 又要別人怎麼來認同你?

不少女性對於女性主義的認知, 就是把自己看不爽的男性都歸類成沙豬, 在活動的過程中又只要權利不要義務, 才會導致社會大眾反感

對了, 其實維基有中文版, 內容也夠多了, 作者不必自認清高或是英文比較好而故意貼個英文版給大家看

2006-08-10 22:24 大男人

re: 是的,記者是狗!

看起來台灣男士知道什麼是「女性主義」的好像真的不多,看到標籤就倒退三步是阻礙社會進步的原因之一。Wikipedia有相當清晰的脈絡,我個人認為女性主義一言以蔽之:

Martin Luther King Jr., "A threat to 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Feminism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Feminism is a diverse collection of social theories, political movements, and moral philosophies, largely motivated by or concerning the experiences of women. Most feminists are especially concerned with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inequality between men and women; some have argued that gendered and sexed identities, such as "man" and "woman," are socially constructed. Feminists differ over the sources of inequality, how to attain equality, and the extent to which gender and sexual identities should be questioned and critiqued.

Feminism as a philosophy and movement in the modern sense is often dated to The Enlightenment with such thinkers as 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 and the Marquis de Condorcet championing women's education. The first scientific society for women was founded in Middelburg, a city in the south of the Dutch republic, in 1785. Journals for women which focused on issues like science became popular during this period as well. Mary Wollstonecraft's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1792) is one of the first works that can unambiguously be called feminist.

(以下省略,有興趣的請自行前往閱讀)

2006-08-10 18:52 羅珮瑩
共4頁: 1 2 3 4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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