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第三度就趙建銘的聲押案開庭,結束後,法警為了護送趙駙馬安全離開,與電視台SNG工作人員發生衝突,混亂中法警將三立電視台工程人員朱文正依妨害公務罪現行犯架走。五小時後朱被飭回,今天他在律師陪同下,遞狀控告五名法警涉嫌共同瀆職、妨害自由和傷害,同時將聲請國家賠償一百萬元。
我綜合多家媒體的報導和電視畫面,大致經過是,近五十名警察和法警護送趙建銘離開時,因為沒有拉出採訪線,導致記者推擠,場面混亂。當時疑似有電視台人員不滿拍不到鏡頭,口出穢言又踹了法警一腳,法警於是在趙離開後立刻轉身「報仇」,但卻疑似抓錯人,只見朱文正被五、六個法警連拖帶拉,拳打腳踢扯頭髮,還被倒下的門框打到。這個悚動的畫面整天不斷在電視上重覆出現。
新聞工作人員的眼淚
深夜裡,朱被飭回。記者們圍著他不斷發問,他有些詞不達意地敘述自己如何莫名其妙地被打被抓。
「你明明知道自己沒有罪,可是在地下室那麼久,真的很委曲…」,他突然低下頭,哭了。
我不確定他是否真的無辜被打,但那一刻,我也義憤填膺。我有過同樣在採訪中遭到的暴力相向,因為我是女性,而加倍難堪與委曲。
雖然電視的畫面不等於完整真相,但再怎麼說,法警「聚眾圍毆」新聞工作人員,社會觀感幾乎是一面倒的。更何況,此事真正的起因是主事者沒有圍起採訪線,造成記者幾乎無法順利工作,而且,禍首又是那位顧人怨的駙馬爺。
如果不是他,記者何必三番兩次來堵人搶鏡頭;如果不是他,法院何必動用大批警力護送。而社會大眾明知抗告是玩假的,甚至整個官司到頭來也極可能是一場空,檢方卻又一再抗告,勞民傷財,莫此為過。民怨、記者怨,連被比喻為「黑衣人」的法警也有一肚子苦水。有權力的一方現在是過街老鼠,但權力夠大的第一家庭沒完沒了地製造民怨後,卻可以靠著權力繼續無賴下去。法警的權力和第一家庭比起來,太微不足道了。這個案子的結局,幾乎已可以預料。
如果朱文正當真得到一百萬元國家賠償,唉!羊毛還不是出在羊身上。我們這些無辜的羊,到底要被剝幾層皮?現在全民唯一得到的回饋,就是看這齣每天讓人跌破眼鏡的「民主版宮廷荒謬連續劇」。
記者法警都是狗
昨天上演的這場戲中,記者和那些執法的法警,不過都是狗演員而已。
狗是可愛動物,我始終不覺得說人家是狗是在罵人。但狗必須聽命於主人,狗的地位跟著主人而起伏,狗再怎麼聰明忠心,也不可能有獨立的人格。
記者本來就是狗。盡職的記者是watch dog,專門跟拍八卦的記者叫狗仔,記者回到報社或電視台,都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狗。就連到外面採訪被打被欺,都要看老闆挺不挺你,才能討回公道。而老闆算計的,不外就是情勢和利益。
混亂的場面,衝鋒陷陣的記者卯上面目猙獰如家中惡犬的執法人員,對大部分記者應該都很熟悉。
大官下鄉,記者請迴避
民國八十年,我還是個菜鳥記者,被派到東勢鄉下跑新聞。某日,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下鄉巡視,大官下鄉通常是那種無趣但又非得全程跟隨採訪的新聞。上午九點左右,一輛廂型車滿載院長和部會首長到達東勢鎮農會。當時地方上還沒有攝影記者,也還沒有眾多有線電視新聞台,老實說,我還真有些懷念那個年代。
為了搶鏡頭,我立刻跑到二樓簡報室,拿起相機對準陸續排排坐定的官員們拍照。這種照片當然也很無趣,但總是有備無患。我才拍了三、四張,後面就有安全人員拍拍我的肩膀:
「小姐,好了,可以出去了!」
簡報還沒開始呀!為什麼要出去?我沒理會他。
不一會兒,簡報開始,我放眼望去,現場只剩我一個記者,其他記者都已被請出了。現場當然也沒有記者席,我便站在一旁聽簡報。
但是安全人員沒有放過我,一直在我身邊嘀咕著:
「小姐,拜託一下嘛!大家都出去了,合作一下嘛…」
儘管我一直沒出聲,郝柏村還是注意到這邊有些狀況,於是抬起兩道濃眉問:
「那什麼人呀?」
我後方立刻閃出四、五個安全人員將我團團圍住,七嘴八舌地:
「妳看,院長說話了,拜託一下,妳就出去嘛!」
我考慮了幾秒鐘,雖然十分確定我沒妨礙到誰,但人家正在簡報,有人在這邊嘀嘀咕咕確實不太禮貌,二來,看這架勢,我如果不出去,搞不好他們真的會動粗,我可不想被人像抬大豬那樣抬出去。於是我移動腳步往外走。安全人員喜形於色,包圍著我走到門口。
到了門外,我也懶得和他們囉嗦,放眼四下尋找有沒有看起來比較像發號施令的人。這時有位看起來像官員的人聞風朝我走來。我問他:
「請問你們禁止採訪是根據那一條法律?或是根據那位長官的指示?」
二選一,他顯然兩個都不能選,於是來個「以上皆非」。
「都不是,是根據慣例。」他大聲說。
「慣例?那請問是從民國幾年開始的?」
他當然也答不上來。於是就拗:
「很早啦!妳還沒有生出來啦!」
「那李登輝總統上個月才來過,為什麼沒有禁止採訪?是因為院長比較大嗎?」
這時剛才那些被請出會場的記者如夢初醒,也開始七嘴八舌據理力爭,和安全人員吵成一團。我抓起相機,開始拍照。
那位官員問我:
「請問妳是什麼報的?」
「XXX報!」
「哦!我和你們總編輯,很熟!」
So what? 我心想,反問:
「那請問您是那個單位的長官?」
「我是行政院新聞局國內處處長!」聲音中氣十足。
「那請問您什麼大名?」
「……」他竟然不說了。
「你堂堂一個新聞局國內處處長,怎麼連大名都不敢告訴我呀?」
這人也奇怪,我知道你的官銜,要查名字還不簡單。下午我打了一通電話到新聞局,查出他叫吳中立。此人後來當到副局長及文建會副主委,他占據媒體版面比較大的一件事是,後來陳水扁要競選台北市長連任時,國民黨「每日一星」就是找不到合適對手,馬英九又說了兩百次不選,當時只有一個人很英勇的跳出來說:「我願意出來拋磚引玉!」。此人就是吳中立。
不料當時的國民黨秘書長章孝嚴竟然說:「國民黨現在需要的是玉,不是磚!」
言歸正傳,簡報完後他們又到農會樓下參觀,記者們從頭到尾都被擋在門外。中午時分官員們打道回府,我也回家休息去了。
豈有此理,修理!
下午我一進豐原的採訪辦公室,電話就接不停,都是同業打來問新聞的:
「聽說妳是被安全人員用槍抵著押出去的?」
「沒有啦,對付我還需要用槍嗎?」
「可惡呀,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記者?」
「是啊,修理嘛!我是當事人,要客觀一點,你們盡量修理,要照片,我這裡很多!」
特派員馬上打電話向台北的主任報告,他的版本誇張多了:
「郝柏村的安全人員把她像老鷹捉小雞那樣提起來,丟出去!」
主任立刻下令修理。結果第二天所有報紙一起修理,我還記得有個標題是:「郝揆下鄉如王爺出巡」。我的報導登在三版,做得最大。
因為沒有剪報的習慣,我已經找不到那篇報導,我記得大意是說,郝柏村下鄉巡視,安全人員除了把所有記者都請出簡報會場外,還把一名女記者架出場外。新聞局官員宣稱禁止記者採訪是行之多年的慣例…。
接下來那幾天,據說新聞局天天打電話給總編輯,他們寫了一封信,要求來函照登。
「你們有報紙,我們沒有嘛!總要聽聽我們的說法。」
若在今天,新聞局也不用低聲下氣了,只要開個記者會,再扯的謊言那家媒體敢不照登照播,例如卓榮泰那個發票記者會,還能把記者凶一頓呢!
但當年的媒體少,大報的威望真是今非昔比。起初台北的長官完全不甩,據說主任還說:
「他們再囉嗦,我們就連線報導,做大一點!」
我當時還勸他們算了,我本來就無意把事情鬧大。雖然那天在場目睹的有人說我真是炒新聞的高手,但是,天曉得,我當時其實只有一個念頭:
「你們到底憑什麼請我出去?」
但因為當時報社辦很多活動都需要新聞局幫忙,也不能和他們鬧得太僵,幾天後台北有位老先生打電話問我當天的詳細過程,我照實描述一遍。他聽完後說:
「這樣好像不能算是『架』,他們講的好像也不無道理。」
後來他們徵求特派員意見,特派員當然說:
「你們說登就登嘛,我沒有意見。」
於是那封來函隔天出現在七版的報屁股,大約兩三百字,大意是說,那天是因為場地太小,為了維持秩序所以沒有讓記者在會場採訪,準備事後發新聞稿說明,安全人員對於記者也「極為節制」,並沒有「架」出女記者blah blah blah
算是給他們一個台階下了。後來上級發給我三千元的採訪獎金,表示嘉獎。此事就此落幕。
關於那個「架」字,我其實是查過字典才用的。因為當時不知要用什麼字,「請」出?「護送」出?「趕」出?「驅離」?好像都不對。字典上說「架」字是「用暴力將人擄走」。
五、六個武裝大漢團團圍住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子,算不算暴力?我覺得算啊!「台灣霹靂火」很紅時,我也好奇看了幾集,那個刑速蘭每次要綁架人,都只要派跛腳、阿勇兩個嘍囉,去肉票的家按電鈴,該被綁的人就會出來開門,然後跛腳和阿勇就上前亮出傢伙,肉票就二話不說,乖乖跟他們走了。
無論如何,當年的媒體和記者比起今天要有尊嚴多了。所以我還有長官相挺,據理力爭還能得到人的待遇。
後來就變成狗的待遇了。寫得太長了,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待續)
下集:是的,記者是狗!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6/08/04/84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