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斷背山大紅,我覺得劇中最衰的其實是恩尼斯和傑克的老婆,在不明究裡的情況下嫁了同志,魅力怎麼比都比不過一個男人,真是無奈呀!如果沒有斷背山那段機緣,這兩個男人會不會發現自己的同志性向?他們是否會像許多男人一樣,守著一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婚姻做一個「正常」男人?電影沒給答案。現實裡,不少同性戀者其實是左右開弓的雙性戀,他們游走在異性和同性戀人間,但可能對同性更加來電。
網友喵喵(Meow meow)寫給我她的初戀故事,對象是個高大挺拔的帥哥,後來變成同性戀,她的初戀情人也變成姊妹淘。原文相當長,我將它整理改寫成第三人稱敘述。
小胖子變大帥哥
喵喵是小留學生,初中就被送到美國,十九歲那年暑假回台北,在小學同學會見到一個濃眉大眼的男生,問起來居然是小時候那個大胖子阿帥,真是男大十八變。同學會後一票同學上西餐廳續攤,午夜十二點,酒吧播出生日快樂歌,服務小姐端出插著蠟燭的蛋糕,原來阿帥聽說那天正好是她生日,連夜跑了大半個台北去找蛋糕,讓她感動到幾乎要痛哭流涕。第二天早上,阿帥藉口路過,到旅館來看她,帶她到淡水,二人租了一輛協力腳踏車,從淡水一路騎到山頂的高爾夫球場看夕陽,浪漫的初戀就此展開。
整個暑假兩人都膩在一起,所有情侶會有的經歷,也發生在他們身上,因為太快樂了,兩人都會突然無俚頭地傻笑。回到美國後,她每天寫信給他,但他的回信越來減少。
那年冬天,她忍不住打了電話給他,接電話的正好是他,聽出她的聲音後,竟是一句冷冷的「有事嗎?」。難堪的她匆匆扯了幾句問候,就掛了電話,愣在紐約冬夜的冷風中。
情人變姊妹
兩年後,她再回台北,鼓起勇氣撥了他的電話。見面後,發現他的穿著打扮和小動作明顯變了,以她在紐約出入各大夜店和工作場合接觸同志的經驗,她有八成把握,他是同志!
同樣的初戀餐廳,只是牽手不再,心中滿是苦澀。
「往好處想,我至少是他最後一個女朋友吧?」她想。
她索性和他聊女性話題,驚奇的發現,兩人的審美眼光相近,喜好的音樂也一樣,連看過的小說、電影的感想,都十分雷同。他對藝術有獨到的見解,她開始崇拜起他來了。
幾年後,他出差到紐約,暫住她家,還有個女同事同行。那女同事很明顯喜歡阿帥,但他對她的態度明顯透著不耐。經常三個人一起出去,女同事只能可憐兮兮地走在他們後面,阿帥還無情地數落女人裝可愛亂撒嬌。又過了幾年,阿帥到紐約進修,有段時間就住她家,當時,她已有兩個室友,三個女生加上一個未出櫃的男同志,十分熱鬧。他睡客廳,用她房裡的衛浴,經常他在她房裏換衣服,她就在一旁化妝,他在洗臉,她就在旁邊蹲馬桶。
她發現阿帥兼具男人與女人的性格,天使與魔鬼的化身。開心的時候會一面哼歌,一面幫她洗衣服,打掃整幢公寓,還會下廚請大家大快朵頤。心情不好時,比女人還尖酸刻薄又龜毛,隨便一句話都會傷到他,讓她真想掐死他!
他搬走後,兩人還常結伴流連夜店和酒吧。她當時有個花心男友,一次又一次的劈腿。姊妹淘為她義憤填膺,卻幫不上忙,但神奇的阿帥只要安慰幾句,再帶她去一些有意思的地方,就能讓她忘掉煩惱。
儘管兩人無話不談,阿帥就是不和她談自己的感情世界,有時她問起,他也避重就輕。他去和別人約會,從不說對方的細節,一律用「他」字代表,連是男是女都無法分辨。
有一次,兩人臨時起意進去一家同性戀舞廳,阿帥打獵去了,她好奇地打量全場,在茫茫男同志海中出現一個女人,她高興地走向她,她也熱情地伸出手來,不斷誇她妝化得好,還伸手捏她的胸部,問:
「那麼自然的奶,在哪裡做的?」喵喵這才發現,她是變性妹!
誤闖天體營
他返台前一天,二人照常見面,到酒吧聽音樂,吃完宵夜開車到海邊,在海浪聲中沉沉睡去。第二天被太陽曬醒,因為阿帥是晚上的班機,兩人乾脆在海邊曬太陽,沿著海岸線走, 想找個地方休息,結果走到天體營區!
眼前出現一票雞皮鶴髮、一絲不掛的老人,還有一掛男同志赤條條走來走去,阿帥索性也脫個精光,趴下來曬太陽。她脫到只剩一條小褲褲,趴在他旁邊曬起太陽來,還被他嘲笑得半死。
「後來我送他上了飛機後,一陣孤寂,竟留戀起車上還殘留著他的味道,回程還特意彎去他家,站在人去樓空的窗口下面,默默想著他。」她回憶。
阿帥有一隻狗,連這狗都好像是Gay,只對公狗有興趣,像主人一樣情緒化。後來,她的日本室友也回國了,她換了新室友,是個女T,男人打扮,束胸,脾氣火爆,三字經不離口,比起溫和的阿帥,更像男人。喵喵要敷臉或換衣服時,在她面前反而不太自在。
西線無戰事
他常懷念紐約,也曾有過移民的想法,她開玩笑:
「如果我年過四十還沒嫁掉,你想移民,就娶我吧!」
兩人還一起去TIFFENY看鑽石,比價錢,嚷著要存錢,跟真的一樣。
有一次,阿帥帶她去台北的GAY BAR,看到張國榮坐在透明的VIP ROOM裡。阿帥牽著她的手,迎面來了個同志朋友,酸溜溜地問他她是誰,他開玩笑說,是以後的結婚對象,那人用哀怨無比的眼神看著她。
阿帥告訴她,他睡過他,那是她第一次聽到他這麼明白地說。
阿帥是她的初戀情人,也是她的第一個男人,兩人都是第一次,很純情也很笨拙。不過後來變成姊妹淘關係後,無論他住她家,或她住他家,都不曾再上床了。
「我自認是性感尤物,他也是猛男,從此西線無戰事,太不像話,可能我們都ㄍ一ㄥ,那麼熟了,反而拉不下臉,怕以後不知如何面對吧!」她說。
喵喵現居美國,已婚,阿帥則活躍在台北的同志圈裡。這種初戀情人加同時共用一套衛浴的姊妹淘革命情感,確實不簡單。我沒有什麼同志朋友,倒是有個很熟的女同學,變性當男人去了,他的室友則變成他老婆。
人間蒸發的女人
我這大學同學飽讀詩書,談吐不俗,充滿哲學家味道,但抽煙喝酒,長相和裝扮都十分男性化。那時,大學生喝酒不過是買瓶烏梅酒和一包滷菜,一群人到學校對面的公墓裡去打屁,自命瀟洒一番。但她喝起酒來,十分嚇人,可以連續三四天醉了又醒,醒了又喝再醉,平時已經十分深沈憂鬱的面孔,醉時更像是背負了世間所有憂患疾苦,時而喃喃自語,時而捶胸頓足,時而聲淚俱下。
這樣的醉法,又是個女生,在當時是很驚動武林的。我倒是一直拿她當好朋友,在我心目中,她既不像女的,也不是男的,正因為中性,很多疑難雜症反而可以找她傾談。只是我一直不解,她到底有什麼痛苦心事,為什麼任憑我怎麼問就是不肯吐露。
畢業後斷斷續續還有連絡,我留美返台後,有一回在圖書館碰到她,一眼就發現她外表和過去不同,肩膀明顯變寬,更加男性化了。「她」看出我的疑惑,告訴我一個驚人的事實,「她」已經做了好幾個階段的變性手術,也改了名字,只等最後一道手術,就可以完全變成男人。
後來,我從其他同學口中得知他結了婚,沒有通知任何老同學,對象是他同住多時的女室友。之後我就再也找不到他了,電話沒人接,寫信沒人回,其他同學也沒人知道他的去向。他真正是人間蒸發了。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當年的她喝醉了總顯得那麼痛苦。世上也許還有不少事比生錯性別更難受,但沒有幾個人有勇氣像她(他)那樣,換了性別,改了名字,把人生歸零,從頭活過,大部分人只能借著酒醉時,暫時換一個角色做做。
如果可以選擇
如果下輩子可以選擇性別,還要不要當女人?相信很多女人會說不。我很多女性朋友懷第一胎時都希望是男孩,倒不完全是因為傳宗接代的壓力,而是覺得這社會對女人既不友善也不公平,生女兒要操太多的心,女兒不夠美擔心她沒行情,太美又擔心她紅顏薄命;不夠聰明擔心她被人欺,太聰明又擔心她找不到好男人。當女人的困境自己這輩子已經無法突破,因此不想再生個女兒來受苦。
當然男人可能也有一肚子苦水,例如,男人要應付無止境的生存競爭,男人如果錢賺得比女人少,就怕被人瞧扁;男人要扮演硬漢,有淚不能輕彈…等。
所以,如果有一種魔法可以棒子一揮,讓女人變男人,男人變女人,異性戀變同性戀,同性戀變異性戀,體驗夠了,再決定要不要變回來,肯定兩性關係會更美滿,世界也會更少歧視。
因為沒有魔法,靈魂裝錯軀殼的人必須忍受極大的肉體痛苦,才能改變性別。是否因為如此,他或她們更珍惜這個得來不易的性別?男變女的河莉秀比女人更像女人,看到她全身只穿一條小褲褲游泳的千嬌百媚模樣,簡直是人類向上帝嗆聲挑戰的得意傑作。電視購物天后利菁也是渾身散發女人味,很難想像她曾經是男人,前不久也有電腦工程師唐鳳變性當女人,她和家人也都坦然面對。如果男變女都可以活得風風光光,做媽媽的實在用不著小孩還沒落地就先「重男輕女」。
不過,話又說回來,男人到底是既得利益者,男女之間大部分的遊戲規則也還是男人定下來的那一套,就連變性都是男人佔便宜。男變女主要是「去蕪存菁」,工程比較簡單,才可能像河莉秀那樣巧奪天工;女變男則是「無中生有」,工程浩大無比,除非天生虎背熊腰,嬌小的女生變成男人身材也無法放大一號。而且,男變女在演藝界有人殺出一條血路,女變男好像還沒有看到那個檯面上的成名例子?
生錯性別或性向非主流,過去都是註定要痛苦一生且見不得人的事,如今,變性人已不再是禁忌話題,有些變性人還十分風光活躍,同性戀出櫃的也漸漸上得了檯面,表示這社會還是有些進步啦!我不禁抱著一絲希望,我那人間蒸發的老同學,有一天會突然重出江湖,和老同學來個把酒話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