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電視上驚鴻一瞥看到一則新聞說,越南新娘阿玲要遠嫁加拿大了,我衷心祝她第二春幸福美滿。
阿玲被台灣丈夫和前妻針插指甲再泡鹽水,又灌餿水、不准睡覺、限制上廁所,虐待到只剩二十幾公斤,奄奄一息地當垃圾丟棄在路邊,十大酷刑聽起來慘絕人寰,匪夷所思。這新聞曾引起社會震撼,也傷了台灣的國際形象。只要還有一點人性的人,大概都會同情阿玲的遭遇。
不過,同樣是越南新娘,也有很厲害的角色。前不久有條新聞說,有個男子花五十萬元娶了個越南新娘,不料這新娘嗜錢如命,老公每次親熱都要收五百元,他不給,她乾脆到私娼寮賺外快。由於年輕貌美,生意好到要排隊。老公想她,只好到私娼寮掛號,沒想到老婆拒絕「接客」,還叫保鏢把老公毒打一頓趕走。看到這新聞的人大概也都會同情這位花錢嫖老婆還被老婆趕走的老公。
台灣過去有很多老男人買莉莉之類的窮苦女孩當老婆,現在台灣女子難買,就到大陸、越南、泰國去進口,物美價更廉,而且買賣婚姻早已不是老芋仔的專利,適婚年齡的男子,花幾十萬元進口一個新娘越來越普遍。老婆既是花錢買來的商品,這位老婆要求論次收費,其實也不過是「巧立名目,額外收費」,頂多可以到消基會去申訴而已。這位老婆知道自己行情可以更好,拒絕被一次買斷,索性到人肉市場去待價而沽,按次計酬,說穿了,不過是生意頭腦精,若從道德層面看,頂多是犯了詐欺之類的罪而已。
外籍配偶已經成了台灣的新移民主力,甚至被拿來放在拍賣網站上拍賣,成排站在鄉下廟口任君挑選,人口販子還打出「保證處女,保固一年」的廣告辭。台灣有多文明,光看外籍新娘的買賣方式就知道。
婚姻行為的本質既然有著供需和市場結構,充滿著選擇與配對的個人及社會價值認同,那麼「各取所需」的交易本質自古至今始終存在。我用青春美貌交換你的金錢地位,算不算買賣?只要看熱鬧的人用「郎才女貌」來形容,以物易物的雙方覺得完成一宗好生意,往往就有本事自我催眠:這就是愛情了。
從前的女人「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決定婚姻關係的主要議題是麵包。一直到現在,男人在婚姻市場的主要本錢還是社會地位和經濟能力,女人的主要本錢還是青春、美貌和持家、生育的能力。君不見莉莉小鄭的老少配被當做台灣奇譚,但八十二對二十八的老少配卻被說成是才子佳人,那個老男人不想「有為者亦若是」。這兩對老少配之間到底有多少愛情,恐怕連他們自己心中都不是百分百清楚明白,旁人當然也沒資格置喙,種種茶餘飯後的八卦扯淡不過反映了社會的主流價值罷了。
只有當女人有能力在麵包上自給自足時,愛情才會變成配對的議題之一,當絕大多數的台灣未婚女子已經有條件把愛情當做婚姻的前提時,愛情對許多台灣男子而言,卻反而成了奢侈品。於是他們轉移陣地,到經濟上相對弱勢的國家去各取所需,這原本也只能說是「市場國際化」,無可厚非。
我曾採訪過一個柬埔寨新娘,她說,在家鄉永遠吃不飽,她聽說嫁到台灣就不愁吃穿,偷偷報名相親團,從鄉下坐了八小時車,奔向一個「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夢想。隔天相親時,二十幾個姑娘排排站,等台灣男人來挑。挑上她的那人很年輕,長得也人模人樣,她暗自慶幸。一週後她就嫁到台灣,不久發現老公是精神病患,發作起來時,拿刀滿屋子追殺她。公婆以為替兒子娶個「某」病就會好,發現不管用後,索性不管了,她和兒子靠鄰居接濟,有一餐沒一餐地度日。她的故事見報後,老公當天就被衛生局抓去住院,她的命是保住了,但還是吃不飽。
這位柬埔賽新娘和阿玲一樣,她們被當貨物進口到台灣,卻連「穿衣吃飯」這麼卑微的生存願望都要靠運氣才能達到。
傳統的婚姻靠媒妁之言,父母賜配,愛情從來就不是議題,現代台灣男子出國買新娘,本質上其實沒有太大差異。相親只是選擇的手段,比起後花園私訂終身,少了浪漫,多了理性,零、一、二年級的阿公阿媽,還有很多是新婚夜才第一次和另一半單獨相處,不也相親相愛過一輩子?
因此,男女配對的主要道德問題不在手段,而在目的。婚姻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家庭,而家庭的基礎是愛與尊重,愛與尊重卻需要一輩子的時間來努力。被台灣老公虐待的阿玲很淒慘,被「生意做很大」的越南妻子拒絕接客的台灣老公很可憐又很衰,誰是誰非?這是叢林世界弱肉強食的問題。當婚姻裡缺少了愛與對人的基本尊重,只剩下交易時,阿玲和她那位超厲害的同鄉新娘,就會變成買賣關係裡強勢和弱勢的兩極代表,因為家庭裡一旦遵循了叢林法則,自然就會有誤闖叢林的小白兔,也會出現母獅子。
台灣男人出國買一個新娘,有點遜但可以原諒,如果目的是買一個新娘來建立家庭,買一個女人也等於是買一個幸福的可能。只是,男人必須明白,買賣只是手段,幸福才是目的,而幸福,再怎麼便宜大碗,光靠錢買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