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媒體殺人?
才寫完「媒體殺人」的舊案,馬上又發生「疑似」(新聞用詞,表示尚無證據)媒體殺人事件。
台中發生師生不倫戀,媒體報導後,男老師上吊自殺,不少人指責是「媒體殺人」,被指責的蘋果日報也做了小小自我檢討,蘋果日報更有一名記者在部落格裡批判自己的報紙和長官,那篇文章是我讀過的最一針見血的部落格文章之一,可惜我只在深夜驚鴻一瞥,正在訝異什麼時候記者竟敢公然炮口向內,難不成媒體內部的民主時代已經來臨,唉!隔天那篇文章就消失了,真是曇花一現。我謹在此對這位記者表達敬意,也祝福他日後常保安康。
罵自殺者,有用嗎?
相關檢討已經很多,我再寫也不會比那篇短命的文章精彩。既然我們都無法預防「疑似媒體殺人」,那就來談談如何搶救被殺者吧!其他媒體的相關新聞已經改進許多,比較引起我注意的,是男老師自殺後,電視新聞出現幾個家長大聲斥責:
「我認為他可能不能面對他自己的問題,我是說他有錯,沒有錯他是有錯,可是他好像沒有必要用這麼激烈的方式嘛!可是這樣子不是又帶給小孩,帶給小孩錯誤的示範啊!他孩子呢,他還有孩子,他孩子還小,他這樣子他不是又做了一個錯誤的示範給他孩子嗎?」
男老師獨自到人跡罕到的山區上吊,連一封遺書都沒有留下。未留遺書,是沒有話要說,或認為說了也無意義,或者是,認為自己已經沒有資格說話,因為,他已經是千夫所指,人格破產,自尊破產?
對一個宣告人格破產、自尊破產的自殺者,大聲譴責他留下痛苦給家人,或做了錯誤示範等等,在我看來,就像討債公司在卡奴燒炭自殺後,大聲譴責他還沒有還債一樣。
絕大部分的自殺者,是因為走投無路,生不如死。如果還有勇氣面對明天,為什麼要自殺?活著的人越是大聲譴責死者,越是顯得心虛,我們在怕什麼?在撇清什麼?難道我們以為,大聲譴責自殺者就可以避免下一個悲劇?
卡奴自殺是因為財務破產,失戀的男女自殺是因為美夢破產,男老師自殺是因為人格破產,他們共同的破產是希望破產或尊嚴破產。破產的人,如果有社會的及時濟助,並非永無翻身之日。
一個動作,可能搶救一條人命
人格破產的男老師在法律上雖無死罪,在道德上卻是天條大忌:師生戀加誘拐未成年少女,如果還牽扯上財物往來,被渲染成「包養」,有幾個人,看到這樣的新聞不想罵他?我今天還在蘋果日報上看到有人批評這是一樁「價格談不攏的援交」。可是,就算是援交,就算發生在師生間,是死罪嗎?男老師會自殺,至少表示他還有羞恥心,比起滿口仁義道德背地裡男盜女娼的政客,高尚多了。
有幾個人,會想到他看到報導可能無法承受,會想到先拉他一把再說?拉他一把其實很簡單,親友或學生家長看到新聞可以立即打一通電話,告訴他雖然他做錯了,但自己支持他、關心他,如果無法和他本人通話,至少可以提醒男老師的家人,要把他當成重症病人,盯牢他。拉他一把的人越多,破產的人越有機會東山再起。
再來談一件自殺的例子,發生在大約一年前,白色情人節。海洋大學橄欖球隊員楊姓男生,騎機車載自己心儀的學妹去買菜,準備當晚共餐,途中他摸了她的大腿,令她感覺不舒服,她指責他「大家這麼熟了,怎麼可以這樣!」菜也沒買就要他回去。楊姓男生笑笑地表示不好意思,載她回宿舍,還鑰匙時又摸她的手,女生更生氣了,罵他「卑鄙」。他道歉,回住處後,留下遺書燒炭自殺不成,又跳樓,死了。
楊姓男生的遺書上說:「我無法原諒自己是個卑鄙的人,今天做的一切,自認為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既然侵犯到別人,造成別人的不悅,我應該認錯。這輩子我聽過最嚴厲的批評,大概莫過於卑鄙了吧。」
遺書中還說,很煩惱以後該如何見人,他被自己的尊嚴考倒了,原以為自己很厚臉皮,不相信會做這麼蠢的事,尤其被喜歡的人嫌惡,自己把名聲弄臭了,無法原諒自己,雖然很想再在球場上奔馳,但已沒有辦法了。
女生說,凌晨兩點多,她接到男生的手機簡訊,除了表達歉意,還寫「我無法原諒自己,明天會做得更好。」。她沒想到他會用這麼激烈的手段道歉。
任何人都沒想到他會用這種手段道歉,所以,這位女生千萬不要自責。我當時看到這則自殺新聞時也很震撼,重提此舊聞是想提醒大家注意,他在深夜裡發簡訊說「明天會做得更好」,就是還不想死,那是他最後的求救訊號,一個自尊破產的人發出的求援訊息,但是得不到回音,因為女生可能還在生氣,或只是還不想理他,這個反應完全正常,但是他卻再也沒有勇氣面對明天。
肇事的原因不過是男生女生戀愛初期的雞同鴨講,他意亂情迷,不知所措,做了錯誤的試探;她生氣有理,罵「卑鄙」其實也只是女生們常用的語彙。但一條年輕的生命竟因此消失,留給親友無盡的痛。
很多人會說,這個男生真是草莓族。我只想說,每個人都有他的自尊底線,我們總是習慣用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的心理與行為,悲劇於是發生。
如果在楊姓男生自尊破產的那個晚上,有一個,或一群他的哥們,剛好想到他,或許一通手機,或拉他出去喝個大醉,第二天楊生醒來就會發現,太陽依舊上升。
同是師生不倫戀,結局何以大不同
男老師的不倫戀也讓我想起轟動一時的美國版師生不倫戀。九年前,西雅圖有一位四十三歲的已婚女老師,愛上十二歲的男學生,還和他生下兩個小孩。女老師因此被判刑入獄,坐了七年半的牢。出獄後男學生已成年。去年十月,男女主角正式結婚。他們的婚禮約有二百人參加,包括女老師的前夫和她與前夫所生的四個孩子。長子和新郎的年齡相當,伴娘則是新娘的女兒。
對照起來,美國版的師生戀結局太幸運了。我當然不是主張師生戀無罪,由於牽扯到權力與年齡的不對等關係,任何開放的社會都會對師生戀有所規範,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在文明社會也都是法律禁止的。然而,人世的難題在於,道德的標準太簡單,人性和愛慾卻太複雜。當我們把手指指著犯錯的男女時,很少想到,如果相同的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未必能全身而退。美國版的師生戀有罪也有罰,卻有個光明的結局,感人的地方不在於「修成正果」,而在於親友能敞開心胸祝福他們。
男老師的自殺也讓我想到倪敏然,兩人都為不倫戀付出代價,悄悄躲到山間上吊,沒有留下遺書。倪敏然自殺前被親友遺忘,死後備極哀榮,人們還忙著找一個狐狸精來治罪,是否也為了彌補自己的心虛?
男老師之死,人們找上媒體治罪當然有理,但請不要忘了,媒體不過是社會的某種縮影,再怎麼扭曲變形的縮影也總能反映一部分現實。如果我們不能理解,用道德來規範男女的愛慾情仇是無力的,並且持續習慣對別人的情愛糾葛指指點點扮演上帝,恐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造成他人尊嚴破產,走投無路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