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巴黎飛台北的班機上,我和鄰座的女孩聊起來。
她是返鄉度假的法國留學生,她說留法主要因為在法國唸書不要錢,她談到平常如何省吃儉用,連吃個雞蛋都是享受。知道我一個人到歐洲旅行,她還告訴我如何用最省錢的方式旅行,住一晚一兩百元台幣的旅館。
我在巴黎住的旅館,房內擺張小床和小桌後,只剩一條勉強容得下我走動的走道,那床小到胖點的人睡覺時雙手得疊在身上,一晚也要台幣一兩千元。很難想像百餘元的房間破爛成什麼樣。
空姐推著免稅化妝品的車子走過,女孩帶著滿足的神情告訴我,她帶了好幾瓶香水回家。
「哦,準備禮物很麻煩,對不對?」
「不,我自己要的。」
我訝異地瞪著她。她說吃雞蛋是享受,但是一瓶香水可以換多少個雞蛋!
她說,日子再苦,只要把玩那些漂亮的瓶子,打開來嗅一嗅,滴一滴在耳後,就覺得自己像貴婦般幸福了。
原來香水有魔法!我告訴她,只要有人送我香水,我一概轉送別人。
「妳不用香水?哦!沒有女人味!」她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
我告訴她,我對香水本來也沒偏見,小時候看到漂亮的香水瓶,也曾想要擁有,等到有人送香水,自己也買得起時,也擦過幾回,最後確定不喜歡,就決定不再用它。
印象中有兩個同事特別愛擦香水,共同的特色是走路時高根鞋的聲音特別響,總是人未到,鐵蹄般咯咯巨響伴著香風先撲天蓋地而來,我總懷疑她們不小心在身上打翻了整瓶香水。夏天裡電梯內如果有女士噴了一身香水,汗味混著香味,往往使我暫時停止呼吸。
香水使用得宜的女人當然也很多,不過,我堅信沒有了香水,她們的女人味依舊。再說,法國女人因為不常洗澡才需要香水,我天天洗澡,又沒有狐臭,何需它們?
花香、草香,香精油,甚至洗髮精的香味,我都喜歡,獨獨不喜歡香水在空氣中揮發時,那股揮之不去的化學味。這世上很難有兩全其美的東西,你要香精揮發,就得添加揮發劑,但揮發劑把任何高級的香精都毀了。任何香精,一旦混合了酒精,或其他揮發劑,加上體溫,就等於空氣污染,這是我的結論。
「妳恐怕買的不是名牌吧?好的香水一聞就知道。」她擺出行家的口吻。
我的鼻子可以清楚分辨玫瑰、薰衣草或風信子,但是對不起,我真的分不清CD和Chanel。
我必須承認,我對一些流行的「女人味」確實毫無興趣,例如香水,例如皮草。我從來不覺得,把毛茸茸的動物毛皮披在身上有什麼美感,依我看,高挑纖細的女人,不穿動物毛皮只會更輕盈美麗,臃腫的女人,披上毛皮不是活脫像隻狗熊嗎?
「如果把名牌的香水裝在醬油瓶裡,妳還能分辨它是什麼香水;如果香水廣告的主角都換成如花和孔慶祥之類,妳還會花錢買它,我就相信妳是真正喜歡香水的。」我說。
我和她就像兩個分屬藍綠陣營的基本教義派,這種辯論一開始就註定不會有交集,要不是飛機上閒著也是閒著,浪費口水也比浪費香水還要划不來。
這世上有太多東西像香水,賣的不過是許純美口中那種「上流社會」的幻覺,這幻覺有時竟比哈利波特的魔法還厲害,沒有了這些「上流社會」的魔法,恐怕經濟就要大蕭條。
既然如此,我又何妨忍耐一下她們的「女人味」,忍耐一下被貼上「沒有女人味」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