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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2009-01-06 02:51迴響:80點閱:10630

過去一年多來,不斷在一些聚會裡,朋友們邊吐著煙邊告訴我,好日子不多嘍,明年一月很多咖啡屋都要全面禁菸了。接著,常跟他買菸的雜貨店老闆或超商工讀生,會用一種同情又樂天知命的口吻,告訴我,菸又要漲價了。這次抽健康捐好像一次要調高二十元……很像傅柯的「規訓與懲罰」,像水煮青蛙,有一群密室裡開會的憎惡吸菸者,他們意志堅定、充滿耐性,逐步微調、修改縮減著那群噴煙人類的合法空間。主要是包括我,我的吸菸朋友們,對這件至少跟隨自己二十年以上每天無意識習慣動手指(掏菸)、動嘴唇(吸吮吞吐)的行為,本就隱隱帶有一種愧疚抱歉之情感,法條修改著,我們也挪挪蹭蹭縮腹塌胸沉默順從那越來越縮窄的煙之界面。

 

(怎麼說呢?好像全世界都這麼幹。)

 

有一個畫面,在不同的機場大廈裡的吸菸小間,那真是讓我徹底意識到吸菸者在這個文明時代被框畫在怎樣醜怪卑賤地位之處所。且不講外頭那寬闊敞亮,由金屬、礦石挑高布架的科幻電影場景,那些排放了各式金碧輝煌昂貴免稅商品(奇怪裡頭有一大宗即是洋菸)的拱廊街;即便是拉屎排尿的廁所,也被布置成窗明几淨光潔到讓你升出淡淡孺慕欣羨的未來感。只有在那兩、三坪大的吸菸小間裡,所有吸菸的旅客,像被懲罰的流刑犯,男人女人,眼神空茫,各自縮著肩,臉上帶著莫名的憤怒與屈辱,湊擠圍繞著中央那砂礫上插滿白色菸屍的簡陋大圓桶,互相不看彼此,快速而毫不享受地用力吸自己嘴裡那根燃著的小紙捲。那個空間裡的怨念是:要不是待會登機後要三個小時(或十幾個小時)不能抽菸,俺才不要在這樣狼狽的空間裡被搞成這麼沒尊嚴的模樣吸這幾口呢……

 

有時那大圓桶上塞滿未熄盡的菸蒂們,會像行天宮廣場中央的大香爐裡亂扔的香枝們湊成一猛然之高溫而「發爐」燃燒起來。於是小密室裡的人們全被那白色濃煙嗆得眼淚鼻涕直流……

 

不吸菸的人們或會這麼說:「那你們把菸戒了不就好了?」

 

我絕對認同「吸菸的人沒有權利讓不吸菸的人呼吸他們噴吐出的二手菸」這一基本人權;我贊成咖啡屋該區隔吸菸區與非吸菸區;我少年那個年代還曾去制止在電影院裡吸菸的 仔而差點被揍;我現在偶爾看到幾十年前台灣的老電影(譬如《看海的人》),人們在火車車廂內旁若無人地打菸互相點菸吞雲吐霧而覺得不可思議……

 

但是,這一陣子買菸,發現菸盒上,全被印貼了一些醜陋、恐怖、怵目心驚的恫嚇性照片;或是一張口腔癌的病變潰爛的露齒之嘴;或是一根下垂的點燃的菸,警語是「吸菸會導致性功能障礙」;或是一對可憐的母子一臉痛苦掩鼻被濃霧般的二手菸包圍………那像是在泰國買的菸盒,上頭全是發黑腐爛的肺泡,布滿癌細胞的鼻腔切面的特寫、萎縮發黑的早產死嬰………吸菸者的死亡詛咒被強裂視覺化、醫院場景化、病變異形化……

 

做到這樣的地步,我覺得已經粗暴而野蠻了。容我直言,我覺得想出這個點子且強制執行的衛生官員的內心幽微處有點變態的危險嘍。譬如我是素食者,我有一整套人類不該虐殺它種動物的哲學信仰,可我從不曾想像我要在所有牛排館餐桌上或超市的肉類食品上貼放各種動物被宰殺時刻痛苦的臉部特寫或血淋淋的支解屍體畫面吧?或我是自行車綠色無碳主義者,我也不致於激凸到要求所有開車的傢伙在他們噴煙排出一氧化碳廢氣的可惡機器駕駛座上貼上肺癌特寫照吧?

 

這或比喻不倫,但這撲天蓋地將吸菸者劃出一個小圈圈,將之細微的真實細節取消或他人如苔蘚難以言喻的感性時光用絕對的「道德醫學公共衛生」之強勢姿態殲滅之醜怪之全盤否決之的作為,背後的無菌室式意識形態,不正是返回一百年前赫胥黎寫《美麗新世界》那個構建人類烏托邦背後的無想像力僵直靈魂?這種「美麗新世界者」,常常占據了道德或宗教的修辭,他們痛恨造成他們那發光無菌街道上所有污染意象的事物:娼妓、流浪貓狗、吸菸者、乞丐、遊民、酒鬼……一開始他們站在中產階級大部分人的群體利益(或只是感觀印象)發言:不要污染我們的烏托邦!不要污染我們純淨的空氣!好的,好的,吸菸者躲進區隔的吸菸室,公共場所不准吸菸,買菸的人要為自己的健康多付符合懲罰原則的高比重稅捐……但是,把手伸進別人自己決定要如何選擇「享受我自己一個人吞雲吐霧的美麗時光」或「在未來某一時刻有極高比例為此付出代價(肺癌)」的自由意志自己的房間裡,我覺得強制性在所有菸盒上貼印那些推往極端之強勢影像的作法,就像跑到人家餐桌上大便一樣不禮貌。

 

醫學話語的印象製造有一條幽微的邊界不應跨過,否則每一惘惘的威脅在真實世界推到極限,油炸速食漢堡薯條炸雞全部都該貼上心血管疾病末期病患壞毀器官的特寫照,所有手機上也該貼上腦瘤細胞病變的X光片,或是所有昂貴幻美的名牌包名牌服飾上都該貼上村上《東尼瀧谷》那個被華服之夢吃去靈魂憂悒而死的妻子慘白而失神的臉?我覺得那一切都是個人的私密房間,那是個人的選擇,你可以保護不吸菸者的人權,「拒吸二手菸」,你可以憎恨吸菸者(如極端素食主義者憎恨肉食者),但你應該尊重吸菸者的人權只要這件事在法律上並未違法。如同《銀翼殺手》結尾那個力抗人類將之視為無故障品視為威脅、腫瘤、邪惡的複製人臨死前所說:「我曾目睹你們人類不曾經歷的幻美駭麗場景;我曾在夜海航行,大雨滂沱中攻擊那些冒火的船隻,天頂雷電嘈嘈不休,繁星墜落輝煌不足以形容……那一切如雨中的露珠……」衛生署這些激凸在人家菸盒貼上醜陋照片的「健康人」,在你們將「無菸之肺」當作所有人類至高無上的意識型態,請謙遜一點想想:可能換一套價值系統──你們不曾經歷像我這樣吸菸者,獨自在某一神祕時刻吞雲吐霧感受到的快樂。那是我的選擇(腐爛的肺的風險或我個人認為不值得拿那些幸福時光去交換的乾淨之肺)。我在決定要不要買菸的時候,便已在行使我在這個社會,作為成年人對自我自主判斷以及對自己負責的基本權益。

 

請將印在菸盒上那些醜惡粗暴的照片撤掉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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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unbyfunny/archive/2009/01/06/365755.html
2009-01-06 02:51作者:駱以軍分類:作家部落格迴響:80點閱:10630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有一點有無想過呢?
當一個人做了些殘害自己身體的事,我們做旁人的,勸說勸過了,義務也就盡了
但當這個人,做了些殘害身體的事,而被殘害的,卻是他身邊的旁人
當沒有了生命,人權還有任何存在的意義嗎?
任何人權,在生命權的前提下,都只有臣服的義務,因為生命權是最最基本的
如果無禮,可以拯救那些每日在家裡忍受爸爸二手煙的小孩(本人正是!)
如果恐嚇,可以提醒煙民們,他們做的事,不止殘害自己身體,更會對自己身邊人造成更大傷害

試試回想一下,當年為甚麼會有這些警示吧,在不到二十年前的日子裡,吸煙者還是覺得吸煙是男子氣概的象徵,萬寶路中英勇西部牛仔,而越來越多醫學証明,吸煙與肺癌及其他一連串致命疾病有直接關聯,別說醫學霸權了,翻翻書,你會知道究竟這些本著良心出來為民請命的醫生是霸權,還是手握眾議院選票,擁有大筆財產足以讓這群醫生在醫學界無立錐之地的煙商是霸權!
經歷漫長的刻苦戰役,慢慢一步一步的限縮吸煙是英雄、是男人味、是成功人士的宣傳,到將煙草逐出廣告版,到加上警告標語,到現在劃定吸煙區,大加煙草稅,為的,就是要限縮具有莫大權力的煙草商空間,到早兩個月,美國的禁煙行動終於可以擺脫國會束縛,這場戰役,第一階段才告結束,無錯,這些圖像是恐嚇,但沒有這些圖像呢?還記得二十年前的煙包、煙草廣告長成甚麼樣子嗎?煙草商掌握無限廣告資源,而我們保衛弱勢受害者的資源又那麼有限,不加這些警語,難道偉大的閣下有甚麼好提議?
吸著煙去遊行是完美的建議,去做吧,讓所有人都看看,煙霧之中隱藏著的浪漫,比起那些警告圖片,顯得如何醜陋!

2009-08-05 07:12 罰抄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菸品健康福利「捐」違憲

中華民國憲法

第19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無納「捐」之義務

http://tw.myblog.yahoo.com/anchin-319414/article?mid=1793&prev=374&next=1792




台灣吸菸者人權互助協會

http://tw.club.yahoo.com/clubs/Smokers

邀請吸菸者加入增進共同利益

2009-06-07 02:19 安清★悟榮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pp
沒問題
:)

2009-05-20 20:29 駱以軍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駱先生
請讓我在我的反禁煙部落格
http://blog.sina.com.tw/candle1958/
轉載你這篇文章
我會清楚的註明出處
謝謝

2009-05-19 19:05 pp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或許可以嘗試發起群眾運動吧!
也許有一天吸煙也可以像食肉般被大家認同,
也或許只是說說。

2009-04-29 00:58 VICKY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小弟我突然有一靈感乍現, 是否可以申請一場遊行, 大家一起邊走邊點抽菸?

2009-04-24 00:03 Elegant Decadent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駱先生,

拜讀貴文後頗有同感,也寫了一篇文章評論菸禁,登在我的部落格 (http://curtisliu.pixnet.net/blog),請諸位參考。


2009-04-03 13:28 靈感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朋友懷孕,慶幸難得的九個月思念。
容不下菸味的愛情,那就修來生的緣。
人間初識,若是憎菸甚於惜情,亦只能再見。

菸讓我學會不強求,亦看淡別人的強求。這是委屈嗎?不是,而是瞭解無論思想或事物一但當道,世人總以為是正道,這是沒有商量餘地的人性之必然。

當我再避開你抽菸時,反菸者請你不要再靠近.....leave me alone, please!

2009-03-26 01:56 charline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煙不過就是煙
為何外盒一定要印上爛掉的心臟肺臟
那麼
是否酒瓶需要印上爛掉的肝臟
或者保險套印上爛掉的什麼來著

突然懷念起
舊式打火機上的比基尼美女圖片

也不知道在生氣什麼
就是一整個不順眼...
缺乏美感^^

2009-03-13 00:00 橘子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以下是行政院衛生署堅持立場的答覆
菸害防制法(以下稱本法)第6條第2項規定,菸品容器最大外表正反面積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且其標示面積不得小於該面積百分之三十五。查立法意旨係為使健康警告標示更能提醒民眾吸菸之危害。目前已有超過20個國家採用類似的做法,且健康警示的標示面積更大。吸菸並非我國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僅為個人之選擇。惟菸品尼古丁成分致吸菸者成癮難以戒除,危害本身及他人(二手菸害)之健康,及社會經濟負擔。菸盒上的健康警示圖片係依證實醫學研究,呈現吸菸對人體造成的危害,以提醒自己吸菸及吸二手菸對健康之危害。為協助吸菸者早日戒除菸癮,衛生署也已提供戒菸專線(請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63-63-63)及全國約2000家合約醫療院所提供門診戒菸治療服務,爾後如有相關問題,亦可就近洽詢當地衛生局之人員。營造健康無害的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在此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並祝您 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 敬復

2009-02-13 12:37 心有同感的讀者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駱兄

這篇真是寫到我心坎裡去了

其實

我倒贊成所有公共場所禁煙~
別讓非吸煙者聞到煙味~這也是一種尊重

但應該也讓我們有個空間~餐廳(室內的)~座下來好好享受吞雲
吐霧的快樂~

我原本都只去能抽煙的餐廳

現在一間都沒了

我們的權利呢?

應該讓一間餐廳有權接待吸煙客或非吸煙客吧~~


抽煙若是屬於"違法"

那就請連煙廠都關了吧~煙也禁賣吧

但在法律上抽煙並不是個違法的認定..

不過在相關單位的宣染和"誤導"下~~~
抽煙變成全民公敵

我連在室外抽~都像個小偷

"我也不想好嗎"~~我絕對是想座在室內的位子上好好的享受的~我又不是在吸毒

PUB夜店九點鐘後可抽~但我又不跑PUB和夜店.....

我的權利呢?

現在大家在路邊抽~煙被迫丟的滿路都是~~雅觀嗎?我也不想阿~但煙灰缸呢~~?不能提供阿..那生產煙灰缸的廠商是不是該出`抗議一下

我來報幾個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我朋友在"X生局"任職高官....不能講太多~點到為止......

他說:煙盒上的那些恐怖圖片~大部份都不是抽煙造成的~是其他疾病的照片~但只是為了效果~~

他說:他原本這個法下來時~他很擔心下屬執法的問題~結果沒想到民眾和店家都怕的要死~~乖乖拿身份證給稽查人員~讓他們執法非常順利~
但其實每個店家都只知道:室內不能設吸煙區~騎樓不能提供煙灰缸~不能吸煙~除非是羊肉爐或PUB~
每個人只知道~室內和騎樓不能抽煙~

錯錯錯......

他說:
只要這家店~其中一面牆~有3/1的窗口面積開放(可以改裝)~~那就可以吸煙了~~完全合法~~或是使用雙區空調也可設吸煙區.
更不用說是騎樓這種全開放的地區~~所以星巴克和85度c是可以大方抽~並提供煙灰缸的~~

我真的不想大家丟在地上~~丟在臭水溝通~真的很不雅~~-除了影響市容~也造成日後淹水的主因~

所以我要讓大家知道....

有個更有趣的內幕:

關於執法...

其實目前~所有警察只能保護稽察人員的安全~煙害防治法中1至35條~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規定我們必須出示證件的~就連稽察人員也沒有權利~
除非你自己拿出來......

那天~和我"懂法律的好友....."在E書漫的室內就抽了起來.......

呼~真好

店員來了 ..說先生不好意思~以前可以抽煙~但現在不能抽了耶~~

你會害我們被罰6萬元耶

我朋友說:呵~~小妹妹~不要緊張~~放心~你在門口貼了"禁止吸煙"已經是公開警告我們了~~~放心~有警告~就不會被罰的
如果你擔心~現在可以去找稽察人員和員警一起來....謝謝妳

最後她沒找..但被旁邊沒抽煙的找了來....

我朋友請他出示稽察證和員警證~~然後說聲謝謝~

不過該單位的稽察證是看到了....員警卻是不肯給...態度也很差......

中間過程很多對話~先省略~
最後....稽察人員和員警~只能說聲"盡量抽少一點拉"

就走了....

原因是:所有單位沒有人有權利能請一個抽煙的人民拿出"身份證來"~~~如果要開罰~~~他必須自己去查身份~但往往是不了了之~因為
他們不是FBI...

和大家分享兩個重要的條款:

第15條及第16條

罰款1萬(如果業者菸害防制法規定的場所,沒有於入口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並提供菸灰缸等熄菸器物)

15條第一項第11款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
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
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
、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煙害防治法中35條~沒有一條是警察或任何公職人員可看我的身份證…

警察只保護衛生稽查員的人身安全如此而已

警察或所謂的村長,在請你出示證件時,你可以問他依據什麼法條,並且你一定要他們出示稽查證才行!!

PS:稽查證上要註明"菸害防制稽查"才行



對了~在我的不斷對我家這邊的餐廳宣導下~已經有10幾間餐廳可以抽煙了~~而且有煙灰缸了

我非常同意..依法令來作事~不能抽的地方我不抽~~
但如果能抽的地方~店家請不用那麼害怕
因為你們不懂法律~甚至誤解了法律
那我們的權益反而受到傷害了....
我想正大光明的在店裡抽煙~而不是在路上防礙到他人的自由和市容~好嗎?

我朋友的咖啡店~因為禁煙而業積掉了6成~都快倒了.......這樣怎麼促進消費......

我完全了解不抽煙人的心情~但也請將心比心~給我們一個空間~
抽煙的朋友~並不是小偷~!我不想躲起來抽煙...


我希望久違的煙灰缸...快在我常去的餐廳出現吧.......




2009-02-06 09:57 KEN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我認同站長的文章
哈哈 XDD

菸又漲價 那什麼都漲也是不奇怪了 = =
就算哪天有人跟我說在咖啡廳可以抽菸而且不會被罰錢,我大概都不會覺得意外


2009-02-05 02:25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大地陽回春有腳,德門慶衍福無疆~
誠摯祝福您闔家健健康康,平安喜樂^-^

2009-01-26 12:55 異鄉客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新年快樂
各位
祝福大家平安如意
開開心心
無論現實有多少不順
都能內心暖烘烘的
充滿力氣朝前奔馳
:)

2009-01-25 22:46 駱以軍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走上街頭去...

天空下
野花野草強過野草莓

2009-01-22 12:09 野玫瑰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非得搞到這樣"驅離"的局面,就是因為人性!因為吸菸者想在舒服的環境下吸菸,所以他們總是貪圖方便舒服,只要週遭的人沒有提出抗議,吸煙者就自我催眠說"他們不在意 那我吸一下應該ok吧",但沒有人抗議不代表不在意阿!多少次我在餐廳碰到吸煙的人總是隱忍,因為我不知道對方是否是粗魯人,請他離開是否會遭惹麻煩,我更看過在機場的吸菸室,吸煙者大剌剌的硬是把門開著吸!你說"彼此尊重",問題是這樣的前提不能是建立在"影響到了再說"的模式呀!說實在的,除了區吸菸者又有什麼辦法呢? 至於原作說的香煙盒圖片很野蠻,我同意。

2009-01-20 22:43 daci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吸煙族群請注意:

在這種危急存亡之際光抒文發牢騷是沒用滴。我們一定要化悲憤為力量,想辦法推翻扭轉政府全面禁煙的法令。

小弟剛想到一些不成熟方法,僅供各位可敬的煙客做參考。
一.抽煙選民要團結起來,每月初一十五攜手到選區的立委服務處申訴禁煙的迫害,並要求當地立委發誓掛保證允諾修法,擴大可以抽煙範圍,最好恢復每個公共場所都有清幽怡人吸煙區。以台灣立委的素質看到吸煙人數眾多的選票份上一定不敢不答應我們的請求。

二.要求製煙廠研發一種有益人體的香煙,並在電視上大做廣告,說吸新製的二手煙對人體有幫助,可促進血液循環、心曠神怡什麼的,電視廣告畫面可採用俊男美女迷戀輕煙裊裊的神情,那種煙味芬芳彷彿令人身處天堂繁花之間。如此必可消弭非吸煙者的排斥。

三‧製造更多的吸煙人口,鼓勵誘導我們的親友加入吸煙行列,使得吸煙人口版圖壓倒性大於非吸煙人口,如此一來,非吸煙者的抗議聲將會越來越微弱,宛如風中之燭、山光湖色中的一片落葉,掀不了一點波濤。而我們的未來就會像黎明晨曦穿過重重的雲層劃破黑暗帶來光明,人人籠罩在一片煙霧嬝嬝的春天中。

2009-01-20 18:12 為煙族揹十字架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給S....
拜託~!哪來的全面禁煙(是〝公共密閉〞場所全面禁菸)..
今天回家的路上..騎樓下...到處可見刁著煙大口大口呼...
為何〝迫害者〞總是把自己說成被迫害者呢?
更何況吸菸者早就非少數人而是多數人了!
為何還總是裝小..裝柔弱委屈..
搞清楚那個小和柔弱的原因(別裝瘋賣傻逃避問題啦!!那個事實永遠在!!),並不是人數問題也不是被迫害問題!!

2009-01-20 01:24 吸菸可以..但離遠一點.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補充一下

章詒和去年底出的《雲山幾盤,江流幾灣》除了類似她那本《往事並不如煙》重複她父親的一生以及父輩的故事之外,最主要筆法似乎寫得有點粗糙,遠遠不如她之前在台灣出版的幾部作品,所以我猶豫再三仍然買不下去。

2009-01-19 10:53 南部一讀者

回應: 一個吸菸者的抗議

昨晚到高雄自由路金石堂書局看到駱先生的「西夏旅館」,卻發現是兩本膠膜包裝著,無法翻閱,感覺有點洩氣。

我覺得印刻出版社這種包裝法根本是推掉一些潛在客戶嘛,就算本人是董橋、章詒和、王安憶的讀迷也不見得他們所有書我一定買帳吧。像章詒和去年底出的《雲山幾盤,江流幾灣》還是繼續重複她父親的一生以及父輩的故事,我就買不下去了。

每個作者的書也不見得冊冊都符合讀者期盼,憑什麼包得死死的不讓人翻一眼?何況這套書打九折也要560,怎麼可以不讓人翻幾眼做判斷呢?這種作風有點自絕於人,太不親民了。除非讓我簡略翻讀一下,否則我目前還是無法向網路書局下訂。

這點希望駱大能反應給印刻出版社做參考。不要擺高姿態、自信滿滿、推掉可能的生意。

2009-01-19 10:44 南部一讀者
共4頁: 1 2 3 4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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