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這位港仔很不簡單!為了一個「動新聞」,立法院「動」起來,跟民間社團聯手,打算修訂《廣電》、《衛廣》跟《兒少》三法,全面管制媒體報導羶色腥內容。
老實說,立委們修法的勁兒,遠勝於前陣子美國牛肉進口的時候。難道,吃香港蘋果比吃美國牛肉可怕?!
但是,稍微瞭解傳媒發展史的人都該知道,這簡直就是捕鼠器抓烏龜——白忙一場。
假如有一個媒體老闆這麼告訴你:「我們將竭力提供所有與公眾有關、和內容適宜的事實,摒棄冗長囉唆跟添油加醋的東西。」
假如這個老闆還勗勉員工:「記者一半是外交家,一半是偵探。」
你會相信他是「另一個黎智英」嗎?不會。
但很不幸,這傢伙非但不是「黎智英的追隨著」,還是「黎智英的祖師爺」。此君正是《紐約先趨報》(New York Herald)創辦人、被稱為「傳媒魔鬼」的詹姆斯.戈登.班奈特(James Gordon Bennett)。
《紐約先趨報》提供的「內容適宜」報導之一,最著名的就是「一個惡名昭彰的花花公子魯濱遜,殺了一名美貌動人的妓女」。由於長篇累牘的大肆報導,導致法院開庭時引來無數的群眾,逼得市長也出面跟法警一起維護秩序……但是沒用,聚在法庭內的群眾變成了暴民,審判因此被迫中輟。
碰上這樣的媒體,怎麼辦?
在《紐約先趨報》創報後的第五年,也就是一八四○年,公憤跟義憤洶湧而起,紐約幾家報社聯合了政壇要角、商業大亨、宗教人士跟其他社會名流,一起聲討班奈特是報界敗類。起初,班奈特壓根兒沒把大家放在眼裡。甚至當別人抨擊班奈特不過是個「小販」時,他還大言不慚地嗆聲:
「怎樣!我現在是、而且過去也是小販,我承認這一點。只不過,我不是那種兜售針頭線腦的小販;而是販賣思想、感情、崇高原則跟學術真理的小販。」
往後幾個月,《紐約先趨報》販賣的「思想、感情、崇高原則跟學術真理」銷量掉了三分之一,多數廣告主也拒絕刊登廣告,班奈特這才不再鐵齒,開始收斂起來。
「小販」在世界報業史上,是個相當關鍵、重要這個字眼。在《紐約先趨報》、以及大他兩歲的《紐約太陽報》(New York Sun)等等便士報(penny press)問世之前,報紙幾乎是「上流社會」寡享的奢侈品。由於讀者必須負擔絕大部分的報紙總體成本,所以每份報紙的行情價約莫是六便士;以當時美國非農業人口的日薪七十五便士,換算成今日,一份報紙要價差不多是八十元新台幣。
因為價格昂貴而且屬於小眾市場,所以幾乎都是長期訂閱。而便士報則顛覆了這個市場慣性,正如《紐約太陽報》在創刊所宣稱的辦報宗旨——「是在每個人都能支付的價格下,將一天中發生的所有新聞,呈現在公眾面前,同時也提供廣告刊登一個便利的工具。」
所以,零售叫賣報紙的小販出現了,而廣告也替報社開闢更龐大的新獲利空間。但也正因為如此,報紙開始基於市場競爭,內容走向聳動、甚至造假。以《紐約太陽報》來說,就開闢了一個叫做「警察局」的專欄,延攬一位英國記者喬治.衛斯納(George Wisner)專門報導兇殺、犯罪、偵訊的新聞。
《紐約太陽報》甚至請了一位文思泉湧的作家李察.洛克(Richard A. Locke)搞造假新聞,說南非有位教授正在建造全球最大的望遠鏡,能讓人看到「近在咫尺」的月球。這場騙局持續長達一周,讀者每天被勾引得非買不可,報導甚至聲稱望遠鏡已經落成啟用,那位教授看到了月球表面有「奇異的植物」、「月球人的腳印」。這場騙局,讓《紐約太陽報》一躍成為第一大報。
後來,另一家對手報「拆穿了西洋『鏡』」,讀者這才發現自己上了超級大當。但很出人意料的是,公眾並沒有因此憤怒,反倒覺得「滿好玩的」。而社會大眾對假新聞的反應,也讓其他報老闆、記者、編輯獲得「啟蒙」,新聞的真實性開始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把時空從十九世紀的紐約,拉回到廿一世紀的台灣,倘若社會沒有整體性的覺醒、結構性的積極,像立法院、民間社團此次推動的「黎智英條款」,非但無法讓傳媒內容走向期待之路,甚至會衍生更多負面的效果。
針對這種「便士報現象」,加諸過多的法規限制,就真的能夠讓內容從「媚俗化」轉向「精緻化」嗎?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很可能是緣木求魚。事實上,在美國的便士報出現以前,傳播於「上流社會」的報紙,類似的情形也屢見不鮮。
大文豪馬克吐溫在小說《競選州長》裡,就描述一名原本聲望還不錯的人,從宣布參選州長的第二天起,許多謠言、謾罵就不斷出現在報紙上。一開始爆料他燒掉住家附近一座精神病院,連裡頭的病患也被活活燒死,只因為那座病院擋住了視線。接著又報導他為了謀奪財產而下毒害死叔叔,報社甚至緊急呼籲要掘墓開棺驗屍……短短幾天之後,他發表了退選聲明。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市場既然是由媒體、閱聽眾、廣告主共構成一個三角關係,就必須在這個三角形內進行覺醒、改良。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