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ter傳來四歲小女孩受虐致死的過程,毆打情節鉅細靡遺,簡直像記者就在現場……動畫中的小女孩,竟然還會說:「媽媽我頭暈,我想睡覺。」當發現小朋友往生,媽媽的哭聲還有與音樂陪襯……接著,處理屍體以及小媽媽上網的過程也都如連續劇般上演,警察登門拜訪,門一打開,警察還會一陣惡心……
決定採取藍海策略,跳過MSO(有線電視),搶灘MOD(網路電視)的壹電視,未演先轟「動」,靠著「獸父姦淫幼女」、「選美小姐玩三P」……等等「動新聞」,引起熱烈的下載跟討論狂潮。
立委大罵:「簡直是《藍色蜘蛛網》翻版!」
學者痛批:「跟《玫瑰銅鈴眼》沒什麼兩樣!」
很好!「動新聞」提供了台灣社會,一次「媒體消費覺醒」的契機。但如果覺醒的情況,繼續只是嘴巴上罵一罵、爽個五分鐘就好,恕我用個很「APPLE風」的講法——只是半夜莫名其妙醒來,打打嘴炮之後,就又呼呼大睡而去罷矣!
君不見這場風暴當中,又有人開始翻《蘋果》舊帳,說它靠「裸體跟屍體」成為台灣銷路第一的報紙?
這樣的論調,從六年半前《蘋果》正式上「台」之後,就此起彼落地持續著。但為什麼這兩千五百天當中,蘋果卻像顆芒果一樣,每天當太陽公公探出了頭以後,一大票上班族跟非上班族會走進便利超商,去咬上一口呢?
你是台北人嗎?你搭捷運嗎?每天早上經過捷運站口拿到免費的《爽報》時,你爽不爽?
噢,現在黎智英開始搞電視,大家又開始罵他「敗壞社會風氣」、「帶壞囝仔大細」。問題是~~你會拔掉家裡的網路線,避免孩子在「農(FACEBOOK的開心農場)閒」期間,去「動(動新聞)一下」嗎?不會的!就像《蘋果》大家罵歸罵,還是忍不住要買、要看、要爽。
這是個分工的時代,所以整個台灣對「動新聞」應有的覺醒與反省,應該也要從閱聽眾、媒體兩個不同面向,去「各司其職」。
在閱聽眾方面,無論你說「動新聞」像《藍色蜘蛛網》(郭素春曰)、《玫瑰銅鈴眼》(學者說)或A片(吳育昇云),非但無濟於事,反而賦予了「動新聞」某些程度的「存在理由」跟「正當性」。真人都上場拍了,壹電視用動畫呈現又算什麼窮凶惡極?!
商業媒體有一個萬變不離其宗的市場法則,消費者如果不買,廠商就不會去賣、甚至停止生產。還記得電視劇《台灣霹靂火》裡,那句知名台詞「如果有神仙可以做,沒有人要做畜牲」嗎?
可惜這幾年當中,只看到廣告主協會對媒體用拒絕採購當作抵制,消費者卻只有極其零星且短暫的行動。記得剛踏進新聞界的時候,任職的《時報周刊》找了某家知名廣告公司做過一次市調,結果顯示許多廣告預算龐大的企業,都拒絕在《╳╳報導》之類的雜誌刊登廣告,因為多數讀者不會願意讓這樣的雜誌,出現在自己家裡的客廳。
期待廣告主用「教訓」去「教育」媒體,非但緣木求魚,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多數廣告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最佳的媒體通路達到最佳獲利,核心價值在於「利潤」而非「教化」。如果閱聽眾都愛看(內容),廣告主沒道理不登(廣告)。
在媒體方面,「動新聞」透過動畫「還原過程」,固然在真實報導上有其可議之處;但「模擬畫面」其實早已是台灣電子媒體,在呈現以社會新聞為主的題材時的慣用手法。從相對論的角度來看,煽色腥並非壹傳媒迅速崛起於台灣社會的唯一因素;許多本土媒體缺乏市場策略,無法提供給消費者創新價值,才是壹傳媒獨霸市場的關鍵。
一位對我有提攜之恩的媒體長輩,說過一個關於黎智英的故事。
當年《蘋果日報》跟《東方日報》的紅海式削價戰爭,打得如火如荼之際,有天黎智英突然單槍匹馬來到《東方日報》馬老闆辦公室,從口袋掏出支票攤在對手面前,「馬老闆,這是我剛賣掉佐丹奴的錢……」黎智英的意思是,這場流血戰爭該結束了;但假使馬老闆還要繼續「玩」下去,絕對有本錢奉陪到底。
就這樣,《蘋果》跟《東方》的紅海戰爭劃下了休止符。
連《壹周刊》都還沒在台灣面市的時候,我這位長輩有次在香港見到黎智英,聊起這段故事,並且表示相當佩服。黎智英說:「我這個人,可以蹲下去替對方繫鞋帶;不過一旦站起來,絕對要比別人高。」
《蘋果日報》搶灘台灣前夕,某大報的高幹對黎智英誇下的「四十萬份零售報」海口,當成是一個笑話,因為台灣零售報市場總量就是四十萬份,「黎智英以為他可以讓本土報紙,在零售報架上全部消失?」
但是短短的時間內,黎智英辦到了!結局並非所有人都只買《蘋果日報》,而是黎智英讓許多原本不買零售報的人開始買了。
其他媒體經營者與工作者,當然應該基於新聞專業道德,去妥慎拿捏「收市質」與「收視率」的最大邊際效益。但不能不從策略面的制高點,去思考壹電視搶進MOD的新市場策略、「動新聞」的新內容策略。
策略決定市場地位,如果其他媒體只是一味訕笑黎智英,不能「見賢思齊」所以又闖禍了;無法從「見不賢亦思齊」的角度,去檢視他的策略。這麼做所要學的不是對方的缺點,而是缺點之外的優點。那麼我只能說:你越罵,黎智英越《爽》!
「動新聞」除了「聳動」、「性衝動」之外,難道其他題材就「動」彈不得嗎?不是吧,boss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