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損的「雨刷」如果不取下,車窗永遠是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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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歡把「棒球」跟「國球」劃上等號,所以相對的,當中華棒球代表隊去年在北京奧運輸給中國隊時,自然而然會被許多台灣人視為「國恥」。
「棒球=國球」的說法,是用許多塵封記憶當作元素填充而成的,譬如:紅葉村、金龍少棒隊、七虎少棒隊、威廉波特、三冠王、陳智源、許金木、蔣總統接見、球員搭乘吉普車掃街……
問題是,你不覺得這些「故宮典藏級記憶」太久遠了嗎?
對於國球,我有個比較另類的判斷標準:哪個球種能夠引起球迷暴動,才算取得國球俱樂部入場券。
這個標準乍看之下,跟孔夫子的主張背道而馳,因為他說過——「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其實不然。一場比賽,選手不只要表現風度,同時也得誠實參賽,不能亂罵髒話,不能跟黑道掛勾唬弄球迷和賭客。
但是球迷不同,他們必須愛得熱情澎湃、愛得無怨無悔、愛得情深似海……啪啦,總而言之一句話,看球像戀愛,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所以,一百年的榮耀,抵不過一秒的熱情。國球之所以為國球,不是靠「歷史上的今天」如何如何撐著,而是靠球迷的熱情永續經營。如果球迷的心變冷了、球迷的愛重傷了,就算拿到多少座世界冠軍獎盃又怎樣?!
棒球,這個唯一取得台灣國球俱樂部入場券的運動,怎麼會向下沉淪到這等局面?!如果大家連對棒球也嗤之以鼻、懶得一看,台灣還有未來嗎?
中華職棒聯盟跟兄弟象球團反應相當強烈,砲口一致對著板橋地檢署,認為檢方在養案,沒有第一時間通知聯盟或者球團。
但是我敢打百分之百的包票,如果板檢不這麼幹,保證會引發更大的風暴,「檢方辦案太過草率」、「太早曝光案情只能抓蒼蠅(放水球員)無法打老虎(簽賭集團)」之類的責難。要矯正職棒賭風,不是抓幾個球員、教練就能了事,真正的罪魁禍首如果不清除掉,類似的案件將層出不窮。
污損的「雨刷」如果不取下,車窗永遠是髒的。在揪出簽賭集團之前,貿然將訊息告知聯盟,只會打草驚蛇而無濟於事,並且有違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馬英九也知道大事不妙,所以很快地公開向職棒賭風宣戰,表示政府會全力支持職棒發展,同時將運用公權力,協助建立一套免於遭受簽賭、免於不當外力介入的環境。
有用嗎?中華職棒聯盟成立專責部門,延攬調查局退休高層擔任主管,未必就能杜絕賭風。球季期間球員即使團進團出,簽賭集團照樣能夠在球季之外、或者用迂迴方式,套住球員放水。就算把美國跟日本那套做法全搬到台灣,也未必真能弊絕風清。
棒球既然像戀愛,那麼「劈腿」的事就必須由當事人——球員跟球迷——自己解決,不能靠教官或警察幫忙。
翻開台灣職棒簽賭史,不難發現台灣的職棒賭風,剛開始是隨著票房一起「向上提昇」的。從職棒元年到七年,平均每場票房都維持在四千到五千人,職棒五年甚至接近六千人。但簽賭跟放水的歪風也從職棒六年開始猖獗、甚至浮上檯面。職棒八年第一波簽賭風暴之後,票房甚至一度低落到一千五百人以下。
換句話說,剛開始是部分球員在高薪的情況下,貪心不足蛇吞象,受不了財色誘惑鋌而走險。等到職棒運動陷入低潮,待遇水退船低,不肖球員為了「補差額」而自甘墮落。
危機就是轉機,所以危機愈大、轉機也相對愈大。歷經多次的風風雨雨,好不容易重新找回來的球迷熱情,很可能從此一去不復返。特別是這次風暴核心的兄弟象隊,在中華職棒聯盟當中,一向以球迷經營最出色、球隊戰績最彪炳著稱,如果能真正產生「女(男)友這是最後一次原諒我了!」的危機感,那對台灣的職棒發展,未嘗不是一次「浴火重生」而非「慾火蟲生」的契機。
同樣的,不管是兄弟象或者其他球團的球迷,也要用具體行動告訴球團跟球員:「這是最後一次,如果再劈腿,我就不愛你(妳)了!」
如果球員、教練都有「下不為例」的危機感,他們就會體認到,一旦球迷都作鳥獸散,球都沒得打,還放水咧~~去公園放風箏差不多。
馬子或幸子劈腿這種事,天助不如人助,人助不如自助。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