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明:319案槍枝 發現新狀況
《中國時報》李永盛、林如昕、黃文博/綜合報導
三一九槍擊案事發五年多,去年六月重啟調查。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兩周前承辦檢察官向他口頭報告,有發現新問題,跟過去了解的狀況不同,尤其是槍枝的部分,目前正在積極調查。至於人力不足的問題,他承諾,目前扁案已經大致告一段落,會調整三一九案的偵辦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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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槍擊案真相曙光乍現?恰恰相反!
陳聰明說,目前偵辦是從人和槍兩個方向進行。汪仁玠說,糟了個糕!
就算陳義雄的骨灰驗出毒物反應,那又怎樣?當我們預設了「陳義雄跟三一九槍擊案有關」的立場之後,陳義雄的「自殺」才有可能是畏「槍擊正副總統」之罪,陳義雄的「他殺」才有可能是被「自編自導自演三一九劇組」栽贓。
如果陳義雄跟三一九槍擊案無關呢?自殺,難道不可能是因為經濟困頓?他殺,難道不會是由於金錢糾紛?
就算槍擊案是「兩槍兩彈」好了,事隔這麼久,如果真是機關算盡的假槍擊案,兇槍早就湮滅了。撞針被丟進太平洋,槍管被拋入太魯閣峽谷,扳機被棄置大甲溪……想找,門都沒有。
「重啟調查」這四個字,過去之所以能讓藍營人士覺得像一瓶「蠻牛」,傳好明阿仔的體力,喝了再上,是因為那是在扁政府時代。
如果在陳水扁下台以後,還用陳水扁在位時期的態度跟方式去追查,那~~這個「光」,就不會是白晝到來前的晨曦,而是暗夜降臨前的夕陽。
三一九槍擊案,之所以會搞到真調會跟專案小組各說各話,甚至連一向溫文儒雅的李昌鈺,都嗆聲「歡迎真調會自己做鑑定」,癥結出在都不是用邏輯法則去看待事證,而是用自以為是的經驗法則。真調會跟藍營如此,專案小組難道不是?
拿心存懷疑、甚至一口咬定「三一九是自編自導自演」者來說好了,在看陳義雄屍體被撈起後的存證照片時,往往會質疑旁邊擺放的幾張人民幣,分明是刻意佈置的假自殺物證,「如果是準備自殺,為何還隨身攜帶人民幣?」
這個推論對錯參半。我也來說個可能性不相上下的假設:陳義雄提早一個小時出門,是先去見「收買」他「行兇」的人;見面之後,對方先是假意交付買兇錢,然後趁其不備遽下殺手。在匆忙離開現場時,不慎遺落幾張人民幣……
再看刑事警察局的調查報告,關於陳義雄的遺書,僅憑「爸爸寫的那個…你有丟掉嗎?」的電話對白,及其家人憑記憶供述的「自從那件事情以後,覺得很鬱卒」遺書內容,就能夠定論陳義雄是畏罪自殺?
依照《刑事訴訟法》,除了「公眾週知」及「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的事實,其他都必須用證據辦案,不能但憑學理上的臆測。更何況,調查報告的「臆測」,係根據陳義雄家屬的「臆測」,證據能力更嫌不足。甭提在家屬當中,對陳義雄「自殺」的臆測也並非完全一致,有人認為是「犯下正副總統槍擊案後畏罪」,也有人揣測跟「警方在媒體公布黃衣禿頭男子」有關。
醬子講就不必辦了?怎麼可以!我來拿個主意。
三一九槍擊案案發至今,已經過了五年半,別說是早過了偵辦「黃金時間」,就連「鵝卵石時間」都虛度了。從《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的觀點來看,如果相關事證都遭到湮滅,陳水扁是「無罪」的。
幸好汪仁玠有句名言——「懲罰暴君跟昏君最好的辦法,不是用起訴書寫他,而是用歷史記載他。」
還原三一九真相,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讓陳水扁因此坐牢、或者繳回四年總統的薪俸,而是要讓歷史記載他一半的總統任期是騙來的。還原三一九真相,最重要的是幫歷史找回公道,而不是替連戰、宋楚瑜。
用這個宏觀遠瞻的角度來看,只要讓許多當初被編織出來的謊言、安排出來的假象,一一打回原形,剩下來的話,就讓歷史、而非檢察官跟法官去說。
如果你覺得不把陳水扁關起來,心裡老大不爽……別為了陳水扁這種人鑽牛角尖,光是一個扁家弊案,就夠陳水扁關完這輩子了,幹嘛執著在三一九之上呢?
陳聰明,聰明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