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是「馬總統」,陳水扁告不成台灣的馬總統,只好告美國的馬總統。
告歐巴馬,太容易了!只要是心智正常的美國人,誰都能夠告歐巴馬;只要是心神喪失的非美國人,誰都可以告歐巴馬。
問題來了!陳水扁真要這麼做的話,必須先取得醫生證明,證明他符合《刑法》第19條所載——「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否則除了既有的官司之外,他恐怕還得多添一條外患的罪嫌。
《刑法》第104條:「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水扁幹嘛搞這種宇宙無敵超級二百五的噱頭?打扁大將邱毅說,是想裝瘋脫罪;阿扁子弟兵高志鵬猜,是想藉此嘲諷馬英九出賣台灣主權。
我就說嘛,這些立委、名嘴們成天在電視上喳喳呼呼的,分貝一個個比汪仁玠高,智商卻一個個比汪仁玠低。我來告訴大家,陳水扁既沒有裝瘋賣傻,也不是心繫主權,他是在吃醋。
吃什麼醋?吃吳敦義的醋,吃孫道存的醋,吃臼井儀人的醋,吃殷琪的醋,吃國安局總統維安人員的醋……反正,只要害扁案宣判新聞熱度急速冷凍、曇花一現的討厭鬼,都會讓他打翻醋罈子。
按照陳水扁原來的算計,被判無期徒刑必然成為國際間驚天動地的大新聞。如果沒有其他新聞來攪局,靠著政治跟媒體操作,很容易在國內外捲起千堆雪、萬重浪。
結果呢?靠腰!吳敦義只不過去了趟香港,就把他的新聞鋒頭給蓋過去了。孫道存又算哪棵蔥?只不過送了嫩妻幾十萬元的ARMANI,就搶了他的《蘋果》頭版頭。甚至連個畫漫畫的日本鬼子掛點,都能夠讓觀眾、聽眾、讀者、網友轉移注意力。
如果沒有這些程咬金,說不定凱達格蘭大道上會有百萬人民站出來,說不定美國白宮會發表「譴責」跟「遺憾」之類的公開聲明,說不定蔡英文會率領民進黨中央一級主管前往北所探視跟抗議,說不定民進黨團會在立法院進行強烈杯葛甚至爆發流血衝突,說不定……
一傢伙從A咖變成C咖,陳水扁心裡在OS:「這不是媒體!這不是媒體!這不是媒體!這不是媒體!……」
所以他要告歐巴馬,而且用毫無品格、人格跟國格的荒唐理由,說台灣應該是美國的軍事殖民地,說美國政府應該負起軍事佔領台灣的「責任」,說他願意接受美國軍法審判。
如果歐巴馬也瘋了,接受這種不三不四的請求,陳水扁就是外患罪的既遂犯。假使歐巴馬沒瘋,陳水扁就是外患罪的未遂犯。不過陳水扁豁出去了,「一個無期徒刑」跟「兩個無期徒刑」,是同樣的意思。
以前,陳水扁是靠謊話跟大話來製造新聞;現在,則是靠笑話跟瘋話來吸引媒體。這讓我想起蕭伯納的那句名言——
「人生有兩齣悲劇:一齣是萬念俱灰;另一齣是躊躇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