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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2009-02-10 13:21迴響:15點閱:4825

為了一個獨派「台灣之子」的女兒,兩家被稱為「統媒」的駐美記者開戰,而且戰火橫越陳水扁口中「沒有加蓋」的太平洋,一路從美國延燒到台灣。這場仗說穿了,都是媒體追噬「獨家」點的火。

 

中天駐美特派員臧國華搶獨家搶過頭,不但被陳幸妤指責「你為了我還從華府來,更變態!」,還遭TVBS紐約特派記者范琪斐痛批「臧國華這個大陸人,一再的讓我覺得身為台灣媒體的一員好丟臉!」

 

陳幸妤本來就對台灣媒體沒有好感,所以當街給逾越採訪分寸的記者難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媒體從業人員之間鬩牆,甚至連「大陸人」這種字眼都冒出來,就有點不可思議。

 

不過話說回來,范琪斐部落格的文章雖然「情緒管理」有點問題,但始作俑者其實是臧國華的「行為管理」出了岔。

 

按理說,既然台灣媒體先前已經在台北達成協議,要跟陳幸妤保持五十公尺的距離,大家就該以「群育」為重,切忌耍弄「智育」搶獨家。但是臧國華從飯店房間門口盯人盯到大街上,還讓飯店方面質疑「你們台灣媒體是不是都這樣?」就玩得過火了。

 

不過話說回來,只有臧國華是這樣嗎?或者說,只有「大陸人」的臧國華是這樣嗎?好像都偏離了台灣媒體的經驗法則。甚至范琪斐這樣的情緒式論斷,如果引起大陸網民反彈,絕對會出現如此的反彈:「為什麼大陸人臧國華進入台灣媒體,會變成這樣?!」

 

其實不只是「臧國華事件」,為了搶獨家而偷跑、最後闖禍的案例,在台灣媒體圈簡直不乏枚舉。一九九七年我在超視新聞部任職,當時Basys(編採作業系統)存檔裡,有一則留中不發的大事,就是白曉燕遭到綁架的新聞。當時媒體間也取得共識,在警方對外公布之前絕對不得披露。不料就是有極少數媒體為了搶獨家,破壞了這項共識,不但嚴重影響警方偵辦,也導致白曉燕遭到撕票。

 

誰殺了白曉燕?陳進興嗎?恐怕是不肖媒體吧!

 

獨家、獨家,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問題來了!什麼叫「獨家」?我來說個笑話。二○○一年納莉風災期間,各家電視台搶獨家搶破了頭。當時我在電視台新聞部工作,發現一條中橫公路,可以創造上百則獨家新聞。此話絕不誇張,因為記者們只要在柔腸寸斷的中橫沿線,隨便找處坍方拍攝傳回公司,螢幕就會打上斗大的「獨家」字幕。

 

「我有的,別人都沒有」就夠格稱為獨家嗎?大錯特錯矣!範圍應該更縮小,「我能夠有的,別人都沒本事有」才算。

 

如果將扁家弊案比喻成風災,那麼陳幸妤堪稱是這場風災當中的「中橫公路」。錢第一家庭成員中,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都不好堵,就只有陳幸妤每天得上班。更重要的是,其他人要不惜語如金、要不神出鬼沒,就只有陳幸妤動輒就語出驚人。在陳幸妤身上挖獨家、找賣點,就像在風災期間的中橫找坍方一樣,比拍街訪更容易、而且更有效果。

 

做陳幸妤的新聞,不需要專業,只需要敬業,肯扛著攝影機、拿著麥克風堵她,就有了。

 

臧國華偷跑,的確在眾人起跑之前搶得先機,挖到了八卦式的「獨家」。但在陳幸妤返台前,許多新聞台都取得專訪陳幸妤的門票,在更重要的新聞區塊上,臧國華獲得的卻是「獨漏」。套句「大陸人」的慣語,撿了芝麻,掉了西瓜,多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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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red888/archive/2009/02/10/374773.html
2009-02-10 13:21作者:汪仁玠分類:媒這回事迴響:15點閱:4825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新來的網友可能搞不清楚我刼客為什麼一天到晚在網路挑撥離間, 造謠生事, 我都望六了,有人以為我有心理病,我來再解釋一下。
我是從不諱言我是老壞蛋的,老婆天天吵台獨,而我又沒無頭路在家陪生病的孩子才在這掛著, 就是喜歡吵架,挑撥是非、造謠生事不休。

剛開始的時候是人人以為我有心理病, 對著人人漫亂吠的消遣,人叫我是龜公,我現在又沒有錢財的人。
我看不過去有錢財的人,就在跟網友聊聊我的嫉妒心理, 我的不幸的事,我也可算是自己的心理治療師了。很多心理病人後來嫉妒比他們有錢財的人,我就拼命激怒他們有錢財的,如把有錢財的人氣瘋了,有錢財的人就把錢財解脫了來哄我。但是有錢財的人完全不理我,又會自搞台獨 。所以我是恨我的老婆天天吵台獨, 台獨害了我, 有錢財的台獨人做好事吧, 糾正我老婆。

這就是為什麼我這麽恨台獨人。我不知我是誰的後代, 總結而言, 我刼客就算為不肖外省人和台灣的風塵女子後代的種, 這是時代的悲劇,我也只有推動族群平等法了,我寫了這一篇文為我的心聲。

2009-02-21 00:29 刼客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算得上是繼李濤"爆料十件只要對一件就達到目的" 之後媒體界又一句自婊的名言

如果政治人物胡扯十項只兌現一樣,我們是甚麼標準?
如果政治人物毫無專業又自認為很努力很拼,推出的政策完全不對症,我們又是甚麼標準?

對媒體對記者的標準已經變的比政治人物還低嗎?

2009-02-18 14:13 Jason

回覆TVBS記者范琪斐的一封信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是我看完後的反應. 我在華盛頓跑新聞, 和兩位當
事人也都合作過, 因此有感而發. 要是這篇評論是任何平民百姓寫的, 我會大力鼓
掌. 只不過寫這篇評論的記者和她所代表的TVBS, 正是這種怪象的始作俑者. 在范
記者大力推銷這種怪象僅是一個大陸記者的素質問題時, 她蒙昧了自己的良心, 也
欺騙了所有的人. 她應該知道這種採訪方式是"台灣特產", 並不是大陸記者憑空創
造出來的. (台灣媒體開放比大陸要早的多) 要是你有機會去到任何國際媒體聚集的
場合, 例如: APEC, WTO, 甚至大陸的人大 (我都去採訪過), 你就會發現只有台灣
和香港的電視媒體會一窩蜂的擁上去"圍堵"受訪者, 不僅讓受訪者寸步難行, 嚴重
時更讓人捏把冷汗會擠出人命來. 其中你會發現TVBS的記者們, logo拿的最高, 闖
的最凶, 堵的最起勁. (香港記者更凶悍)
不了解台灣媒體生態的讀者或戴著有色眼鏡的人, 讀到范記者這篇慷慨激昂的評論
後或許會大力鼓掌. 但媒體"圈內人"應該都心知肚明, 這篇打著道德旗幟的文章,
不僅偽善, 更是雙重標準. 范記者一頂頂大帽子, 在我聽起來像是自打巴掌. 駐美
國的台灣電視媒體, 那一家沒有去機場或晚會上堵人, 只為了上一個logo? 用美國
的法律來壓人也莫名其妙. 請問中天的臧記者觸犯了美國的那一項法? 是否受到過
起訴? (在美國亂說人犯法是可以被告譭謗) 所謂的"媒體行規"更是一個笑話. 只要
在美國的台灣媒體界跑過新聞的人都知道, 這裡的媒體生態就是結黨成派, 爾虞我
詐, 今天的朋友或許是明天的敵人. 范記者所謂的行規不過是幾家"交情好"的媒體
互相立下一些不成文的"牽制法".
回顧台灣電視媒體之會走到今天,TVBS功不可沒. 是它們把"獨家"這兩個字變成家喻
戶曉的名詞. 獨家文化的惡性循環, 導致一張名片也是獨家, 一句 "no comment"
也是獨家. 而當別的媒體有樣學樣, TVBS的記者卻反過來咬人一口, 這不是雙重標
準是什麼?
TVBS的范記者自我昇華, 把美國媒體職業道德掛在嘴上教育它人. 只不過美國不同
的場合有不同的規定, 這是一件case by case的事, 沒有所謂單一的行規去牽制,
更無法想像FOX 要被迫遵守CNN或ABC定下的"行規". 美國媒體也會去堵在新聞人物
的家門口, 也會互相競爭, 想盡辦法捕捉獨家新聞, 也不是所有接受採訪的人都笑
顏以待.
老實說, 大多數的台灣電視媒體根本就是狗仔隊, 首先關心的是補捉煽動性的一刻
, 再來要上logo. 觀眾看的津津有味, 主管們笑容滿面. 這些自我膨大的狗仔隊,
談論新聞道德時怎麼不汗顏呢? 要是因為害怕競爭而大台壓小台, 一句違法和違反
行規就可以扼殺別台的採訪權, 要是因為不同意友台們所立下的"行規" 自我行動便
要受到杯葛的話, 那就不要再把言論自由掛在嘴上說.

2009-02-18 03:44 徐重偉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花徑不曾緣客掃,幾天沒進格,有人倒了幾盆餿水。灑之、沖之、掃之、刷之……並噴以香精,總算乾爽些。

謹此,向路過不禁掩鼻者致歉。

2009-02-17 23:48 汪仁玠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作電視新聞大家都想跑獨家, T台范琪斐長年在紐約稱王稱霸,

外地人到紐約踩了地頭蛇的線那還了得﹗想跑獨家本來就是

各憑本事手段, 憑什麼就非你能得到專訪, 嚐了甜頭才給別台

一點剩菜剩飯﹖能夠在華府和紐約當上特派, 而且經過數十年

電視臺明爭暗鬥還能屹立不搖, 肚子裡沒有兩把刷子及真本事

還行﹖臧國華每次出發執行採訪任務, 你聽他發問的問題就知道

他事先都有作好功課, 言之有物, 不是什麼白痴問題, 有人覺得

中國時報劉屏不該多管閑事替臧國華說話, 我反而覺得如果連

劉屏這種十六面玲瓏的人都要來淌這種渾水, 為臧國華澄清

其人採訪並非“笨拙粗鹵”, 那麼臧國華是否真如范琪斐指控的

如此不堪, 是可以受到公評的, 臧國華和劉屏有私交是另一回事,

多少人在電視臺工作和誰誰誰有私交並不見得人家就會站出來

為你說句公道話, 雪中送炭.

范琪斐是典型美國俚語的Bully Princess, I'm so sick of her.

2009-02-12 03:11 不能再小的小咖卻很討厭范琪斐的囂張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最喜歡玩無聊的<獨家> <快報> 要數TVBS
看看奇摩新聞網頁的新聞feed就知道...

2009-02-11 17:14 Jason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Hi Mr. Wong,

If you would like to keep your blog in a certain nice, clean and pleasant level, you need to clean some of the dirty, non sense responds out. Those dirty junks really low your level.

Barry

2009-02-11 13:34 Barry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這個傢伙的留言太噁心,也夠低級,綠營中確實有豬狗一樣的傢伙。

2009-02-11 12:39 tw2007year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Hi Mr. Wong,

You should not let "Copy"'s input appeared on your blog. It is a cheap shot at another blogger with very low class language. Shame!

Barry

2009-02-11 05:36 Barry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問題是人家當時就在現場,
也可以鉅細靡遺的將現場情況倒述的清清楚楚,
於是話語權就完全掌握在人家手中了,
即使你想責備人家有意識型態與袒護等問題,
但我等皆不在現場,范大記者的網誌也關門了,
有能奈何呢?哈!
只能用意識型態不同這些虛無飄渺的思維來自我安慰吧....

2009-02-10 17:52 工友甲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講句不中聽的, 這證明老是"中國人"
一提內鬥就精神, 說到專業就馬虎
小恩小怨如天大, 大是大非耍迷糊

什麼大陸人, 台灣人, 全一個德性, 犯賤.

2009-02-10 15:30 BigJoke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中時報系劉屏(和傅建中)
欺負大部分台灣受眾不懂英文或不在美國新聞現場
對新聞來源或發言斷章取義隨便亂翻甚至發明新聞後自己再作立場偏頗的言論
本來就不是那種對報導事實公正評論有什麼潔癖的人

十幾二十年來有在看中時的人都知道
罵了半天也是老神在在反正他們人在美國你咬不到

再者 劉屏和臧國華又是同事關係
臧國華針對欺負的人 又與劉屏的政治傾向相反
這次還扯上個"歧視大陸人"風波...
劉屏不挺臧國華才有鬼
臧國華就算在他面前揍了人
只要沒錄影存證
否則劉屏當然也會拍胸脯說沒看到

今時今日了 大家還不知道被欺負時凡事要取證
有證據再說話
連做記者有攝影機的都不懂先出證據再罵人
最後當然是淪入各說各話鬥嘴皮強鬥臉皮厚的境界而已

土直的鄉下人們

夫復何言

2009-02-10 14:45 ...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汪兄:
我不認識您,
但我建議類似評論媒體間為採訪新聞起的爭議,
在未瞭解實情之前,寧可不評論。
事件至今,大家都看到范琪斐的說法,
臧國華的說法?似乎沒人注意。
據他說他從華府去紐約,
為採訪便利(或為獨家),和陳幸妤下榻同一家飯店,
因此並無范琪斐所說的非法採訪或闖入問題。
個人對華府同業生態知之甚詳,
琪斐和國華兄都是朋友,
琪斐的怒氣我能感受到,
但國華是一位同業圈評價甚高的記者,
他和T台的恩怨由來已久,
能讓琪斐氣到向中天主管告狀,
甚至罵他大陸人讓台灣媒體丟臉,
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
站在大局來看,
我希望琪斐把文章刪掉,
國華少講話低調一點,
吃點虧也請再張揚,
同業間要看人優點,見賢思齊,
終日記仇,找到機會要出口氣,
不僅傷和氣,也不可能真正變成好記者。
劉屏兄,如果您有看到,
也請別再投書貴報加入混戰,
過去您受到大家尊敬,
就是因為十六面玲瓏,做人大器
真的挺國華,就勸他吃點虧,
把同業間的恩怨情仇化解掉。
三、五年後回頭看,
今日的採訪風波和口舌爭鋒,
是多麼的不值得!

2009-02-10 14:27 Herman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既然在台北協調好【群育】為重,那何來其他獨家!不矛盾嗎?
【大陸人】都能上口了,還有什麼不能說呢!
說了那麼多之後,多少人出來反駁了,到底是誰搞不清楚狀況!
把記者在台灣是無冕太上皇那一套帶去美國,當然會有問題!

2009-02-10 14:05 hsin

回應: 跑陳幸妤新聞,不必專業只要敬業

怪怪.....到底真相是啥?...還是這行根本沒真相?誰拿筆,誰就可以說出自以為是的「真相」?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2100201+98021005+0+134038+0,00.html

2009-02-10 13:50 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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